第460章究竟是谁背叛了自己
当时程颐的母亲选择站在那个橱窗里面,就是因为那个地方一般人是不会在意的,更何况一般人也不会发现那个特别隐秘的地方,自己和小情人一般都是在那里相会,可是没想到这次却被狗仔队抓了一个正着,真的是让自己有一点头痛,但究竟是谁还是需要真正的排查一下的。
这一次程颐的钱是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说是宋霜做的,毕竟他从来没有来到自己的家里面,更别提靠近那个所谓的橱窗,察觉到自己的秘密,所以说从始至终应该都是那两个女孩的错误,不过究竟是这两个谁背叛了自己。
这个证据还是有待考究的,所以说自己从始至终也没有相信过宋霜,但是这一次却不能够怀疑宋霜所有的事情,也不能够往他身上推,这还是让自己觉得比较遗憾的事情,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是谁陷害了自己,并且让他出来承认这件事情是假的。
或者说让狗仔队承认这个地方其实是一个借位,但是无论现在怎么联系狗仔队,他们都好像像拒绝了自己的来电一样,从来不肯接自己的电话,甚至如果打通了的话也只不过是草草说几句,然后用一句主编不在就顶替了,自己不肯在和自己讲话,就让自己有一些的差异,究竟是哪两个人联手的。
能够让报社不接自己的电话,毕竟对于江小蝶来说,这件事情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情,但是对于宋曦儿来说,他们家族已经渐渐开始没落了,所以说能够让报刊记者们不接自己的电话,倒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而且在他回国之后,自己也发现最近这两天两个人好像走得越来越近。
难不成是他们两个想扳倒自己,于是给自己设了这样一个局,让自己最后岂不是要陷入他们这段往事之中,再也拔不出来,毕竟他们给自己下的圈套三是有一些的种。
并且这件事情难不成是想逼迫自己做一些什么事情吗?可是自己也没有什么有钱的东西,除了自己的儿子以外,应该也就没有什么了,他们会不会需要的就是这个,因为能够嫁到付家里面,成为他们的富太太,应该是两个人之中最后的愿望了吧。
不然江小蝶也不会这么草草的就急匆匆的回国,貌似就听到了有未婚妻的消息。
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他们两个应该在前几天就已经见到了面,毕竟以江小蝶的调查手段,这件事情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如果他们的目的真的是嫁给自己的儿子的话,是不是害怕自己有一些什么的干预,毕竟两个人之间的丑闻,他还是清楚得就像江小蝶在国外的时候背着自己的儿子交了好几十个男朋友,甚至还跟她们上过床,这件事情自己都是清楚的,而且宋曦儿当年被那个安挽棠下手。
然后毁掉了清誉,这些事情自己也是知道的,莫非他们就是怕自己把这件事情都给自己的儿子,所以就想提前先除掉自己嘛,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们的心思未免有一些的可怕了,自己看中的儿媳妇虽然好是好,但是心机却是和自己一样的沉重,不然当初也不可能和自己有聊得来的话题。
现在看来,也不知道这件事情究竟是好是坏,如果真的是一件好事的话,那么剩下的事情应该也就没有多大的问题,但如果是一件坏事,那么所有的问题可能会加重,甚至是变本加厉的变坏。
如果是真的这样的话,那么自己可能面临的就不仅仅是面前这个小麻烦,这么简单的事情,他可能会变成更加恶化性的问题,到时候自己可就不是仅凭在这里,一个人就能够阻止得了所有事情的发生,这对于自己来说无疑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既然这个女人对自己的儿子也都有心仪的话,那么自己也不是不可以用这件事情做文章,反正对于自己来说,只要那个人还是自己的儿子,无论怎么做,文章都是对自己有利益可言的,所以说从现在开始,自己也没必要惧怕任何的事情。
就算,他对自己可能是怀有一种偏见,但是也无所谓,毕竟自己的儿子对于自己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哪怕那个女人想象自己是全世界上最坏的人也无所谓,只要儿子心中自己是什么人,他清楚就足够了,可是这个女人没有想到的是在程颐的心中,他其实也是一个不合格的妈妈。
也是一个只会用儿子来赚取利益的人而已,所以说程颐从一开始也没有对他怀有太多的心思,只不过因为他是自己的母亲,又照顾了自己那么多年,所以才偶尔会对他上那么一点心,但始终来说他对于自己还是并非最重要的那一个。
第二天一早,程颐拿着刚刚出炉的早餐去找宋霜,却发现她家又空了,难不成这是又有一些其他的事情发生了吗?难道他又想丢下自己一个人离开么?以前不就是这样吗?自己虽然过过这样的日子,但是也总不能司空见惯,变得很害怕吧。
这个时候旁边突然走出了一个邻居程颐,灵机一动装作是过来租房子的人,毕竟这个时候他已经很慌乱了,从来不知道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也不知道这个女人会离开他,其实从几年之前那件事情他就已经知道了没有不会离开自己的人。
只不过是自己的态度取决了,他就能够在自己的身边留多长时间,这一次看来自己是真的伤了她的心,伤到底,所以说才不得已之间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你有没有见过这个房子里面住着的那个小姑娘,前两天我还来看过她,我记得也见过你,所以说按理来说你应该是对我眼熟的,所以能否请您告诉我这一家的小姑娘究竟去了哪里?”
那个人摇了摇头,这一家的人好像是大半夜搬走了吧,谁都没有告诉,甚至听到他们家搬家,应该都没有太大的声音,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但是竟然没有影响他们的睡眠质量,应该就没有一些其他的事情,毕竟大家也不是来找茬的。
这一次程颐的钱是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说是宋霜做的,毕竟他从来没有来到自己的家里面,更别提靠近那个所谓的橱窗,察觉到自己的秘密,所以说从始至终应该都是那两个女孩的错误,不过究竟是这两个谁背叛了自己。
这个证据还是有待考究的,所以说自己从始至终也没有相信过宋霜,但是这一次却不能够怀疑宋霜所有的事情,也不能够往他身上推,这还是让自己觉得比较遗憾的事情,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是谁陷害了自己,并且让他出来承认这件事情是假的。
或者说让狗仔队承认这个地方其实是一个借位,但是无论现在怎么联系狗仔队,他们都好像像拒绝了自己的来电一样,从来不肯接自己的电话,甚至如果打通了的话也只不过是草草说几句,然后用一句主编不在就顶替了,自己不肯在和自己讲话,就让自己有一些的差异,究竟是哪两个人联手的。
能够让报社不接自己的电话,毕竟对于江小蝶来说,这件事情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情,但是对于宋曦儿来说,他们家族已经渐渐开始没落了,所以说能够让报刊记者们不接自己的电话,倒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而且在他回国之后,自己也发现最近这两天两个人好像走得越来越近。
难不成是他们两个想扳倒自己,于是给自己设了这样一个局,让自己最后岂不是要陷入他们这段往事之中,再也拔不出来,毕竟他们给自己下的圈套三是有一些的种。
并且这件事情难不成是想逼迫自己做一些什么事情吗?可是自己也没有什么有钱的东西,除了自己的儿子以外,应该也就没有什么了,他们会不会需要的就是这个,因为能够嫁到付家里面,成为他们的富太太,应该是两个人之中最后的愿望了吧。
不然江小蝶也不会这么草草的就急匆匆的回国,貌似就听到了有未婚妻的消息。
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他们两个应该在前几天就已经见到了面,毕竟以江小蝶的调查手段,这件事情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如果他们的目的真的是嫁给自己的儿子的话,是不是害怕自己有一些什么的干预,毕竟两个人之间的丑闻,他还是清楚得就像江小蝶在国外的时候背着自己的儿子交了好几十个男朋友,甚至还跟她们上过床,这件事情自己都是清楚的,而且宋曦儿当年被那个安挽棠下手。
然后毁掉了清誉,这些事情自己也是知道的,莫非他们就是怕自己把这件事情都给自己的儿子,所以就想提前先除掉自己嘛,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们的心思未免有一些的可怕了,自己看中的儿媳妇虽然好是好,但是心机却是和自己一样的沉重,不然当初也不可能和自己有聊得来的话题。
现在看来,也不知道这件事情究竟是好是坏,如果真的是一件好事的话,那么剩下的事情应该也就没有多大的问题,但如果是一件坏事,那么所有的问题可能会加重,甚至是变本加厉的变坏。
如果是真的这样的话,那么自己可能面临的就不仅仅是面前这个小麻烦,这么简单的事情,他可能会变成更加恶化性的问题,到时候自己可就不是仅凭在这里,一个人就能够阻止得了所有事情的发生,这对于自己来说无疑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既然这个女人对自己的儿子也都有心仪的话,那么自己也不是不可以用这件事情做文章,反正对于自己来说,只要那个人还是自己的儿子,无论怎么做,文章都是对自己有利益可言的,所以说从现在开始,自己也没必要惧怕任何的事情。
就算,他对自己可能是怀有一种偏见,但是也无所谓,毕竟自己的儿子对于自己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哪怕那个女人想象自己是全世界上最坏的人也无所谓,只要儿子心中自己是什么人,他清楚就足够了,可是这个女人没有想到的是在程颐的心中,他其实也是一个不合格的妈妈。
也是一个只会用儿子来赚取利益的人而已,所以说程颐从一开始也没有对他怀有太多的心思,只不过因为他是自己的母亲,又照顾了自己那么多年,所以才偶尔会对他上那么一点心,但始终来说他对于自己还是并非最重要的那一个。
第二天一早,程颐拿着刚刚出炉的早餐去找宋霜,却发现她家又空了,难不成这是又有一些其他的事情发生了吗?难道他又想丢下自己一个人离开么?以前不就是这样吗?自己虽然过过这样的日子,但是也总不能司空见惯,变得很害怕吧。
这个时候旁边突然走出了一个邻居程颐,灵机一动装作是过来租房子的人,毕竟这个时候他已经很慌乱了,从来不知道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也不知道这个女人会离开他,其实从几年之前那件事情他就已经知道了没有不会离开自己的人。
只不过是自己的态度取决了,他就能够在自己的身边留多长时间,这一次看来自己是真的伤了她的心,伤到底,所以说才不得已之间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你有没有见过这个房子里面住着的那个小姑娘,前两天我还来看过她,我记得也见过你,所以说按理来说你应该是对我眼熟的,所以能否请您告诉我这一家的小姑娘究竟去了哪里?”
那个人摇了摇头,这一家的人好像是大半夜搬走了吧,谁都没有告诉,甚至听到他们家搬家,应该都没有太大的声音,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但是竟然没有影响他们的睡眠质量,应该就没有一些其他的事情,毕竟大家也不是来找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