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你的事,没有小事
李云平只是看着他笑,片刻才轻声说:“我只是觉得你那时真的非常可爱。
一直在想,怎么会有如此女子,连这样的招数都用得出来。
也幸好是遇到了我,若是放在别人的手里……。”
他没再说下去,反而话头一转说道:“不过你的酒确实是人间佳酿。”
陆未听着他娓娓道来这些陈年旧事,还是有些感慨的:“我一直觉得你挺忙的,有那么多事要处理,南北两地的跑,四处征战,不会记得这些小事。”
李云平:“小事当然不会记得了,但是关系你的事,就没有小事,所以我件件都记得。”
陆未朝着他眨了两下眼:“真的吗?那你记不记得那年大雪,我们在山中小院里烤肉的事。”
哪有不记得,李云平怕是这一生都不会忘记那段快乐的时光,只随着时间的拉长,不断在记忆里把她美好,然后记得更清。
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宫女过来收拾饭盘时,桌上都没有一丝热气。
他们也没有再吃,而是移到小桌边,喝着一壶花茶。
紫珠穿着一件夹了棉的紫色宫装,站在廊沿下,眼睛虽看着外面的雨,耳朵却听着里面的东西,以便李云平和陆未有什么吩咐,她及时赶到。
这天下午也是热闹,李元不知怎么的也来了这院子。
因为雨幕的原因,他远远看到一抹紫色,站在廊下,被雨水浸染过的紫,加上一圈朦胧,竟然像一副颜色单调,却意义深远的画一样。
李元停住脚,站在那里看了许久。
直到紫珠也看到了他,转个身,往他的方向施了个礼,李元才加快步伐往这边走过来。
给他撑伞的宫人衣服全淋湿了,李元的衣服下摆,还有鞋子也湿的够呛。
他也来到廊沿下,问紫珠:“朕听说云平王回来了,可在里面?”
紫珠答话,进屋禀报。
李元就站在她原来站过的位置,侧目看着她轻步往里走去的身影。
这女子他当然认识,也知道她叫什么,那时候从山上把陆未他们抓起来,一共就她们两个女人,其他全都是粗老爷们,所以就对她二人的印象特别深刻。
不过那会儿也只当紫珠是个丫头,反而是陆未的性格让他很有点招架不住,慢慢就把这个丫头淡忘了。
等他们进宫以后,李远也时常往这宫里来,找陆未也好,找李云平也罢,其实仍会时常看到紫珠的。
只是这丫头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好低,做什么事都轻手轻脚,从来不打扰他们说话,好像还没注意,她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了。
并且扮在陆未身边的时候,也大多数低头不语,不问到她身上,从来都不主动说话。
是那种很容易让人忽略掉的人。
可这个雨天,李元突然这么看她一眼,才觉得她眉清目秀,两颊丰韵,额头方正,相貌不俗,也迫居个性。
她看到李元来,没有像别的宫人看到皇上那种惶恐,也没有趋炎附势,似乎根本不把他当成皇帝,只是当成她家主人的朋友,礼貌对待而已。
这于李元来说,还是很新鲜的,他心里甚至升起了一股难掩的兴奋来。
紫珠出来,说是李云平请他进去。
话传到了,人就悄悄退到旁边的耳房里,应该是去准备茶水。
李元抬脚进屋,在原本干净的地面上留下一溜湿鞋印。
陆未看到了,就笑着说:“这么大雨你还往这儿跑,鞋都透了吧,冷不冷?”
李元在炉火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来:“还真冷,皇兄这儿有鞋换吗?让我穿一双。”
李云平没事他这岔,反而招呼着他外面的宫人说:“回皇上宫里来鞋袜和衣服来。”
宫人们答应着,又冲进雨里,往宫门外面走。
这边李元到底还是觉得脚冷,就把鞋脱了,袜子也脱了,光脚垫在火炉旁边。
紫珠沏了茶过来,放在旁边的小桌上后,先给每人倒了一杯,然后就看到李元放在炉子旁边的鞋袜。
她不动声色地转身,又去了外面一趟,再回来时,手里已经多一个锦布缝制的小棉筒,刚好可以把脚放进去。
东西倒是没有直接交到李元的手里,只是悄悄放在旁边,自己就退了出去。
李元这回进来,本就特别留意她,当然注意到了这个动作,于是很快把那个棉筒拿起来,一边往脚上套,一边说:“这个东西好,如果不出门,一直戴在脚上也合适。”
那棉筒套在他的脚上略显大了点,不过因为在炉子旁,又不用走路,倒也暖和。
陆未就笑了起来:“这是我让那丫头缝的,这里冬天实在太冷了,又出不了门,套一个这样的东西坐在屋内,还是挺好的。
没想到,她不但给我缝了,还给王爷缝了。”
言外之意,这都没李元什么事,都是人家一家人的小情趣而已。
李元不甘寂寞地把自己硬插进去:“这丫头还真的好,还给我缝了呢。”
说着话,还不忘把自己的脚翘起来,给他们证明。
李云平和陆未自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语言上是没点破他,但是给了他一个眼神,自己去体会。
兴趣使然,李元开始打听紫珠的事。
一开始陆未还没在意,他问什么就答什么,可几个问题以后,她就发现不太对劲了。
这个皇帝一天到晚忙的要死,今儿明明说是过来找李云平的,为什么进来后一句正经话也不跟他说,反而问起紫珠的情况来了?
一发现不对劲,再开口时就小心了,回答他的问题也没有那么爽快,问三个不答一个的。
李元又不是傻子,当然很快听出了她的敷衍,就笑着说:“这护短也会传染的吗?云平王处处护着皇嫂,皇嫂现在连自己的丫鬟都要护着。”
陆未从来不跟他客气,张嘴就来:“不护着还咋嘀,我和李翼也只剩这一个丫头了,难不成还任着别人来欺负。”
李元装委屈:“谁欺负她了,我就问问而已。”
一直在想,怎么会有如此女子,连这样的招数都用得出来。
也幸好是遇到了我,若是放在别人的手里……。”
他没再说下去,反而话头一转说道:“不过你的酒确实是人间佳酿。”
陆未听着他娓娓道来这些陈年旧事,还是有些感慨的:“我一直觉得你挺忙的,有那么多事要处理,南北两地的跑,四处征战,不会记得这些小事。”
李云平:“小事当然不会记得了,但是关系你的事,就没有小事,所以我件件都记得。”
陆未朝着他眨了两下眼:“真的吗?那你记不记得那年大雪,我们在山中小院里烤肉的事。”
哪有不记得,李云平怕是这一生都不会忘记那段快乐的时光,只随着时间的拉长,不断在记忆里把她美好,然后记得更清。
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宫女过来收拾饭盘时,桌上都没有一丝热气。
他们也没有再吃,而是移到小桌边,喝着一壶花茶。
紫珠穿着一件夹了棉的紫色宫装,站在廊沿下,眼睛虽看着外面的雨,耳朵却听着里面的东西,以便李云平和陆未有什么吩咐,她及时赶到。
这天下午也是热闹,李元不知怎么的也来了这院子。
因为雨幕的原因,他远远看到一抹紫色,站在廊下,被雨水浸染过的紫,加上一圈朦胧,竟然像一副颜色单调,却意义深远的画一样。
李元停住脚,站在那里看了许久。
直到紫珠也看到了他,转个身,往他的方向施了个礼,李元才加快步伐往这边走过来。
给他撑伞的宫人衣服全淋湿了,李元的衣服下摆,还有鞋子也湿的够呛。
他也来到廊沿下,问紫珠:“朕听说云平王回来了,可在里面?”
紫珠答话,进屋禀报。
李元就站在她原来站过的位置,侧目看着她轻步往里走去的身影。
这女子他当然认识,也知道她叫什么,那时候从山上把陆未他们抓起来,一共就她们两个女人,其他全都是粗老爷们,所以就对她二人的印象特别深刻。
不过那会儿也只当紫珠是个丫头,反而是陆未的性格让他很有点招架不住,慢慢就把这个丫头淡忘了。
等他们进宫以后,李远也时常往这宫里来,找陆未也好,找李云平也罢,其实仍会时常看到紫珠的。
只是这丫头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好低,做什么事都轻手轻脚,从来不打扰他们说话,好像还没注意,她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了。
并且扮在陆未身边的时候,也大多数低头不语,不问到她身上,从来都不主动说话。
是那种很容易让人忽略掉的人。
可这个雨天,李元突然这么看她一眼,才觉得她眉清目秀,两颊丰韵,额头方正,相貌不俗,也迫居个性。
她看到李元来,没有像别的宫人看到皇上那种惶恐,也没有趋炎附势,似乎根本不把他当成皇帝,只是当成她家主人的朋友,礼貌对待而已。
这于李元来说,还是很新鲜的,他心里甚至升起了一股难掩的兴奋来。
紫珠出来,说是李云平请他进去。
话传到了,人就悄悄退到旁边的耳房里,应该是去准备茶水。
李元抬脚进屋,在原本干净的地面上留下一溜湿鞋印。
陆未看到了,就笑着说:“这么大雨你还往这儿跑,鞋都透了吧,冷不冷?”
李元在炉火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来:“还真冷,皇兄这儿有鞋换吗?让我穿一双。”
李云平没事他这岔,反而招呼着他外面的宫人说:“回皇上宫里来鞋袜和衣服来。”
宫人们答应着,又冲进雨里,往宫门外面走。
这边李元到底还是觉得脚冷,就把鞋脱了,袜子也脱了,光脚垫在火炉旁边。
紫珠沏了茶过来,放在旁边的小桌上后,先给每人倒了一杯,然后就看到李元放在炉子旁边的鞋袜。
她不动声色地转身,又去了外面一趟,再回来时,手里已经多一个锦布缝制的小棉筒,刚好可以把脚放进去。
东西倒是没有直接交到李元的手里,只是悄悄放在旁边,自己就退了出去。
李元这回进来,本就特别留意她,当然注意到了这个动作,于是很快把那个棉筒拿起来,一边往脚上套,一边说:“这个东西好,如果不出门,一直戴在脚上也合适。”
那棉筒套在他的脚上略显大了点,不过因为在炉子旁,又不用走路,倒也暖和。
陆未就笑了起来:“这是我让那丫头缝的,这里冬天实在太冷了,又出不了门,套一个这样的东西坐在屋内,还是挺好的。
没想到,她不但给我缝了,还给王爷缝了。”
言外之意,这都没李元什么事,都是人家一家人的小情趣而已。
李元不甘寂寞地把自己硬插进去:“这丫头还真的好,还给我缝了呢。”
说着话,还不忘把自己的脚翘起来,给他们证明。
李云平和陆未自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语言上是没点破他,但是给了他一个眼神,自己去体会。
兴趣使然,李元开始打听紫珠的事。
一开始陆未还没在意,他问什么就答什么,可几个问题以后,她就发现不太对劲了。
这个皇帝一天到晚忙的要死,今儿明明说是过来找李云平的,为什么进来后一句正经话也不跟他说,反而问起紫珠的情况来了?
一发现不对劲,再开口时就小心了,回答他的问题也没有那么爽快,问三个不答一个的。
李元又不是傻子,当然很快听出了她的敷衍,就笑着说:“这护短也会传染的吗?云平王处处护着皇嫂,皇嫂现在连自己的丫鬟都要护着。”
陆未从来不跟他客气,张嘴就来:“不护着还咋嘀,我和李翼也只剩这一个丫头了,难不成还任着别人来欺负。”
李元装委屈:“谁欺负她了,我就问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