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系统[快穿]_32
有吗?周清摇了摇头。
沈良提示道:“xx商场前。”
“你就是那个扶我一把的人。”周清恍然大悟:“难怪了,我一直觉得你挺面熟的,又说不上来。”
沈良:“其实,还有一次,是在一年前。你没有见过我,但我,却见过你。”
一年前,正是原主去某公司应聘,沈良从车上走下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容灵,这个女孩身上的朝气蓬勃,是他年少时也不曾有的。
从懂事开始,沈良就背负着仇恨生活,上学期间,他每天打两份工,偶尔课余时间还会研究股票。
大学毕业后,他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一心想要对抗衡山集团。
今天,这次项目招标也有衡山集团,他自然不会错过。
就在这时,他看见裴斯齐的目光也落到女孩儿身上,眼里毫不遮掩的占有欲。
沈良其实一直很后悔,如果,当年他帮这个女孩儿一把。也许,今天她就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听完了沈良这一番话,周清看到他眼里的内疚和自责,摇了摇头:“以裴斯齐的性格,你帮不了我。现在事情都过去了,不怪你,真的。”
订婚宴上,陶桃和叶舒认识了。
一个是软软绵绵的小白兔,另一个则是心机深沉又腹黑的大灰狼,众人都搞不明白这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叶舒,是沈良最好的朋友,周清看叶舒把陶桃吃得死死的,很替自己的朋友担心。
还让沈良帮忙去旁敲侧击的问问,后来知道对方是认真的,就放下心来。
陶桃和叶舒谈了一段时间,在叶舒的生日宴会上,他当众跪下来向陶桃求婚,再不久,就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那场婚礼轰动一时,浪漫唯美不说,最主要的是壕,高级定制的婚纱,卡地亚的珠宝首饰……
六个月后,周清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婴儿。
可惜不是女孩,周清还是挺喜欢王雨欣家的小团子。
当初之所以选择留下腹中的孩子,一方面是因为喜欢小团子的缘故。
另一方面,即便这个孩子是裴斯齐的,但同时也是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啊。
之所以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并不是一时的义气用事,她深思熟虑了很久。
她想要亲人,想要朋友,在能够做到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周清才理智的生下了孩子。
五年后,周清靠着写络上的知名作家。
一年之中写一两本小说发布上去,出版和用于影视制作的稿费,用来养自己和孩子毫不成问题。
——
在一片人烟稀少的山村里,这个村子里中青年劳力都出去务工和上学,只有每年逢年过节才会回来。
现在村子里,只剩下老人、妇女和留守儿童。
快到中午了,房屋上袅袅升起几缕青烟,家里的奶奶(妈妈)在土灶前做饭。
一条破烂不堪的泥巴路上,几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在玩跳皮筋,有个小女孩被欺负了,蹲在地上直抹眼泪。
一只粗粝的大手递给她一只糖果,小红眼泪汪汪的看着那个破破烂烂的背影,哽咽道:“谢谢哑巴叔叔。”
哑巴叔叔是两年前来到村子里的,他的头发长到了耳后,乱糟糟的,像她家鸡棚里的鸡窝一样。
村里的人也说不清他是哪里的人,精神也没毛病,就是从来没听见他开口说话过,大家都说他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因为村里有些在外面做生意,凤凰腾达后就不要村里的房子,单是空出来的房屋就有好几家。
从此,哑巴叔叔就在村里住下来了。
小红也是听村里的大人闲话家常的说过,有一次,村里的二狗去镇上时看见哑巴叔叔爬到树上,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隔壁的庄园里。
翻过一个山头,就是隔壁的庄园。
说起隔壁庄园,大人们聊得最多的就是庄园里的女人,多么的漂亮,雪白的皮肤,苗条的身段,好声好气的说话,跟古代呆在绣楼里养尊处优的小姐没什么两样。
哪像她们一个个身材臃肿,粗着大嗓门叫唤人。
小红还小,对这些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听说庄园里有好多好吃的菜肴,还有好多好多各种美味的水果。
每次一听大人说起庄园,她就忍不住流口水。
沾了尘土的指缝里躺着一颗奶糖,她有点馋,舍不得一下子全吃掉。
咬了一小半,又用糖果纸拧紧,小心翼翼的放进口袋里,乐滋滋的跑回家。
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以外,就属哑巴叔叔对她最好了。小红想。
爬过一座山,他熟练的攀上树干,坐到一处枝桠上,静静地等待着。
过了一个小时后,他僵硬的肩膀有些酸痛,压在下面的右腿有些酸麻,正打算调整一下坐姿,远处的大门打开了。
他不敢动,生怕动一下,就看不到了。
从门内先蹦跳出来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他回头看向身后,他屏住呼吸,看到走在后面的女人,眉目如画,一双眼睛流光潋滟,看得人心醉神迷。
两人在花园里玩小游戏,一只白绒绒的萨摩耶欢快的跳来跳去,这幅欢乐的场面落到他眼里,就像一块糖,融化在他的胸口。
这时,门又开了,走出一个上衣穿着毛衣的男人,小男孩见了男人,飞快的扑过去抱住他的大腿,扬起笑脸望着男人。
女人抿着嘴,侧着身体看着两父子的互动。
这个温暖感人的三口之家,每个人脸上的笑容刺得他心里发苦。
每次看到小男孩,他总忍不住想,这个孩子会不会是自己的?
可惜,小男孩的眉眼跟她和他都不一样。
况且,沈良怎么会接受替别的男人养孩子这个事实。
思己及人,同样的事情放到自己身上,不管有多么喜爱那个女人,他是万万不会留下孩子的。
他轻叹了一口气,那个孩子……当年被打掉了吧!
他想到那年她靠在沙发里抚摸腹部的模样,如果,当年没有说让她打胎的言论,他的孩子应该也有这么大了……
会不会……也蹦蹦跳跳地抱住他的大腿,崇拜的小脑袋看着他?
仿佛有一把钝刀子在割他的心头肉,一下一下,很快就血肉模糊。
等他再回神时,花园里早就不见了人影。
他从树上跳下来,拍了拍手,往回走。
明天,没办法再见到她了,这两年,他已经摸清了规律。
第二天,天蒙蒙亮,他起床,用土灶烧了热水,放了两把米到锅里,煮了一锅粥。
就着咸菜喝完两大碗粥,翻过一座山,又走了几里泥巴路,终于来到了镇上。
此时,正值早市,集市上人山人海,热闹得不行。
沈良提示道:“xx商场前。”
“你就是那个扶我一把的人。”周清恍然大悟:“难怪了,我一直觉得你挺面熟的,又说不上来。”
沈良:“其实,还有一次,是在一年前。你没有见过我,但我,却见过你。”
一年前,正是原主去某公司应聘,沈良从车上走下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容灵,这个女孩身上的朝气蓬勃,是他年少时也不曾有的。
从懂事开始,沈良就背负着仇恨生活,上学期间,他每天打两份工,偶尔课余时间还会研究股票。
大学毕业后,他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一心想要对抗衡山集团。
今天,这次项目招标也有衡山集团,他自然不会错过。
就在这时,他看见裴斯齐的目光也落到女孩儿身上,眼里毫不遮掩的占有欲。
沈良其实一直很后悔,如果,当年他帮这个女孩儿一把。也许,今天她就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听完了沈良这一番话,周清看到他眼里的内疚和自责,摇了摇头:“以裴斯齐的性格,你帮不了我。现在事情都过去了,不怪你,真的。”
订婚宴上,陶桃和叶舒认识了。
一个是软软绵绵的小白兔,另一个则是心机深沉又腹黑的大灰狼,众人都搞不明白这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叶舒,是沈良最好的朋友,周清看叶舒把陶桃吃得死死的,很替自己的朋友担心。
还让沈良帮忙去旁敲侧击的问问,后来知道对方是认真的,就放下心来。
陶桃和叶舒谈了一段时间,在叶舒的生日宴会上,他当众跪下来向陶桃求婚,再不久,就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那场婚礼轰动一时,浪漫唯美不说,最主要的是壕,高级定制的婚纱,卡地亚的珠宝首饰……
六个月后,周清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婴儿。
可惜不是女孩,周清还是挺喜欢王雨欣家的小团子。
当初之所以选择留下腹中的孩子,一方面是因为喜欢小团子的缘故。
另一方面,即便这个孩子是裴斯齐的,但同时也是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啊。
之所以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并不是一时的义气用事,她深思熟虑了很久。
她想要亲人,想要朋友,在能够做到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周清才理智的生下了孩子。
五年后,周清靠着写络上的知名作家。
一年之中写一两本小说发布上去,出版和用于影视制作的稿费,用来养自己和孩子毫不成问题。
——
在一片人烟稀少的山村里,这个村子里中青年劳力都出去务工和上学,只有每年逢年过节才会回来。
现在村子里,只剩下老人、妇女和留守儿童。
快到中午了,房屋上袅袅升起几缕青烟,家里的奶奶(妈妈)在土灶前做饭。
一条破烂不堪的泥巴路上,几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在玩跳皮筋,有个小女孩被欺负了,蹲在地上直抹眼泪。
一只粗粝的大手递给她一只糖果,小红眼泪汪汪的看着那个破破烂烂的背影,哽咽道:“谢谢哑巴叔叔。”
哑巴叔叔是两年前来到村子里的,他的头发长到了耳后,乱糟糟的,像她家鸡棚里的鸡窝一样。
村里的人也说不清他是哪里的人,精神也没毛病,就是从来没听见他开口说话过,大家都说他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因为村里有些在外面做生意,凤凰腾达后就不要村里的房子,单是空出来的房屋就有好几家。
从此,哑巴叔叔就在村里住下来了。
小红也是听村里的大人闲话家常的说过,有一次,村里的二狗去镇上时看见哑巴叔叔爬到树上,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隔壁的庄园里。
翻过一个山头,就是隔壁的庄园。
说起隔壁庄园,大人们聊得最多的就是庄园里的女人,多么的漂亮,雪白的皮肤,苗条的身段,好声好气的说话,跟古代呆在绣楼里养尊处优的小姐没什么两样。
哪像她们一个个身材臃肿,粗着大嗓门叫唤人。
小红还小,对这些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听说庄园里有好多好吃的菜肴,还有好多好多各种美味的水果。
每次一听大人说起庄园,她就忍不住流口水。
沾了尘土的指缝里躺着一颗奶糖,她有点馋,舍不得一下子全吃掉。
咬了一小半,又用糖果纸拧紧,小心翼翼的放进口袋里,乐滋滋的跑回家。
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以外,就属哑巴叔叔对她最好了。小红想。
爬过一座山,他熟练的攀上树干,坐到一处枝桠上,静静地等待着。
过了一个小时后,他僵硬的肩膀有些酸痛,压在下面的右腿有些酸麻,正打算调整一下坐姿,远处的大门打开了。
他不敢动,生怕动一下,就看不到了。
从门内先蹦跳出来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他回头看向身后,他屏住呼吸,看到走在后面的女人,眉目如画,一双眼睛流光潋滟,看得人心醉神迷。
两人在花园里玩小游戏,一只白绒绒的萨摩耶欢快的跳来跳去,这幅欢乐的场面落到他眼里,就像一块糖,融化在他的胸口。
这时,门又开了,走出一个上衣穿着毛衣的男人,小男孩见了男人,飞快的扑过去抱住他的大腿,扬起笑脸望着男人。
女人抿着嘴,侧着身体看着两父子的互动。
这个温暖感人的三口之家,每个人脸上的笑容刺得他心里发苦。
每次看到小男孩,他总忍不住想,这个孩子会不会是自己的?
可惜,小男孩的眉眼跟她和他都不一样。
况且,沈良怎么会接受替别的男人养孩子这个事实。
思己及人,同样的事情放到自己身上,不管有多么喜爱那个女人,他是万万不会留下孩子的。
他轻叹了一口气,那个孩子……当年被打掉了吧!
他想到那年她靠在沙发里抚摸腹部的模样,如果,当年没有说让她打胎的言论,他的孩子应该也有这么大了……
会不会……也蹦蹦跳跳地抱住他的大腿,崇拜的小脑袋看着他?
仿佛有一把钝刀子在割他的心头肉,一下一下,很快就血肉模糊。
等他再回神时,花园里早就不见了人影。
他从树上跳下来,拍了拍手,往回走。
明天,没办法再见到她了,这两年,他已经摸清了规律。
第二天,天蒙蒙亮,他起床,用土灶烧了热水,放了两把米到锅里,煮了一锅粥。
就着咸菜喝完两大碗粥,翻过一座山,又走了几里泥巴路,终于来到了镇上。
此时,正值早市,集市上人山人海,热闹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