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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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她嫁给了反派少帅》
作者:半袖妖妖
文案:
重活一世,明珠想开了。
辛苦创业太累,相信男人太傻,这辈子,陆明书刚来退婚,她转身就嫁进了帅府去冲喜。本来是想愉快地当个有钱小寡妇,可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嫁的不是病得要死的大公子,而是他弟弟——她前世的冤家死对头。
她的小丈夫,未来少帅这会才十六,毛都没长齐……这让她怎么当寡妇啊摔!
呃后来……太刺激了!
先婚后爱,民国姐弟恋苏爽甜~
一句话简介:重生后嫁给了死对头……
立意:追求美好人生
内容标签: 重生 甜文 姐弟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明珠 ┃ 配角:┃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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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顺王府的格格
民国二十三年,南方大涝。
北城还算安宁,金明珠忙了十几天,将陆家名下正良药铺能用得上的药材,都捐了。
天气很热,她依旧是晚清时已婚女子装扮,上衫下裙,只不过身上的百褶长裙已经改良过了,更显得腰肢纤细,走起路来那层层叠叠的小褶散开又合拢,无限风情。
送药的车队这就要出发了,金明珠在商会正和掌柜的最后一次对账,陆家看门的陆兴就来了。
他在门口探头探脑,见她手里拿着账本在窗前走过,不管不顾冲到了她的面前。
“少奶奶,老太太让我来找您回去,您快回家看看吧!”
明珠这几日白天在商会忙,晚上住在娘家,没有回陆家。
她不想回去,自然没有在意陆兴的话:“老太太让你来找我,现在你找着我了,回去吧,跟老太太说,商会事多,我忙着呢。”
陆兴苦瓜脸:“少奶奶,您就别为难小的了,小的知道我们少爷从外面带回来的那女老师,惹恼了您,您就是生气,也该回去,让她瞧瞧谁才是陆家的少奶奶啊!”
明珠被他这苦大仇深的模样逗笑,回眸瞥着他:“谁是陆家少奶奶?”
陆兴摊手:“您那!我可就认您一个少奶奶,您跟着我们少爷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把陆家从个破落户变成现在北城的首富了,陆家上下,就是老太太心里头也是明镜似的向着您那!”
七年了,就连陆家看门的陆兴,都只认她这一个少奶奶,可陆明书却把人带回了家里。
金明珠的脚步慢了下来。
这么一唏嘘起来,陈年旧事都浮上了心头。
金明珠原本不姓金,她是顺王府的格格,额娘病死了,阿玛娶了新妇,王府充公之后一家人靠微薄的补贴钱生活,后来没等她成人,阿玛也死了。
剩下的家人吵吵闹闹一起生活着,就这么长大了,她和陆明书也算是青梅竹马,他从小清秀,白白净净的,是个读书的好料子。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他的,也许是因为从小知道那是她未来的丈夫,也许是在他温柔对她的某一刻,总之她是喜欢他的。
陆家这门亲,是阿玛活着的时候定下来的,听说那时候王府还兴着,俩家是世交,后来阿玛死了,陆家对这门亲事不提不念的,陆明书也有了心上人。
不巧,他的心上人也是个格格,后来也改姓金的。
比起明珠这个无人庇佑的,金书瑶很是幸运,父兄俱在,从小过着衣食无忧锦衣华服的生活,她崇拜西方生活,喜欢穿着洋裙高跟鞋,一直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陆明书为了她千金一掷,疯狂地追求下,两个人几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只剩下一个壳子的陆家垮了。
债主们纷纷登门,陆家老爷子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陆家变成了个破落户,婚事当然没成,金书瑶抛下陆明书留学去了,陆明书一时想不开,离家出走了。
明珠追上了他,陪着他度过了那段伤心的日子,并且从白手起家,将陆家变成了北城首富。
她几乎已经快忘记了还有金书瑶这个人。
可事实证明,多年的陪伴和追随,什么都不是。
金明珠全力支持陆明书再去读书,结果,他遇见了金书瑶,并且把她带了回来。
金书瑶的父兄因为抽大烟败光了家业,她留学一半几经周折,再遇上陆明书之后,跟他回了北城。
明珠还记得,那日她特地去车站接陆明书,结果接到了一对。
金书瑶一口一个姐姐,明书把人带到了老太太的面前,老太太大怒,金书瑶说她不在乎名分,只想留在陆明书身边。
陆明书说不能放任她不管,要照顾她。
金明珠心中烦闷,这就离开了陆家。
其实她有点累了,这么多年,一直奋不顾身地往前走,她真的累了。
明珠把陆兴打发走了,对完名目,让车队先走,她坐在商会二楼上的阳台上喝茶。
阳光洋洋洒洒地落在她肩上,明珠一手拿着茶碗,低头,茶香四溢。
她虽然从商多年,但是骨子里的傲气还在,品茶先品色,观其色闻其香,这才是喝茶之道,正是低着眼帘,余光当中瞥见楼下一道挺拔的身影。
年轻的男人一身军装,就站在一辆老爷车前,那颀长的身姿就算站在人流当中,也十分扎眼。
谢凤西仰着脸,似乎也正在看她。
这个冤家死对头年纪轻轻,却是北城最有名的男人,他比她小几岁,小时候王府还在的时候,他的祖父常带着他来王府。谢凤西的模样打小就出奇的漂亮,但他的性子却是不折不扣的混蛋,……后来……他倒是住进了顺王府,可她再不是什么格格了。
谢家如日中天,曾经的顺王府已经变成了帅府,谢凤西这个少帅,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与她作对,金明珠眼帘微动,只一瞬间没有看他,再回眸时候就不见了他踪影,楼下只剩下了那辆老爷车。
很快,谢凤西上了楼。
金明珠这间办公室的门开着,年轻的男人一边走,一边扯掉了手套,他似是漫不经心地瞥着她,走近了,随手将手套扔在了桌子上面,径自坐在了对面。
“几乎是捐了大半个身家,金老板真是令人刮目相看,”谢凤西叠起了双腿,那双军靴就那么放肆地对着她,“却不知道金老板捐的是陆家的身家,还是金老板的身家,你这么做,陆明书他知道吗?”
年轻的男人微扬着脸,直直地看着她,那双过分漂亮的桃花眼几分轻佻几分疑惑。
曾经多次针锋相对,谢家药铺与陆嘉正良一向是竞争对手,大帅府也没少搜刮她。
明珠呷了口茶,放下了茶碗:“不劳少帅操心。”
大概就是与你无关的意思,但很显然,谢凤西很在意:“金老板这是釜底抽薪?你这么做是为了和陆明书离婚,还是为了震慑他,逼他和好?”
金明珠波澜不惊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裂痕:“关你什么事?”
恶劣的谢凤西,见她神色变动,勾唇一笑:“哦~看来,是生气了,动怒了,只不过压住火了在做大事,也是,不做点什么,那还是人人称道的金老板么?顺王府的格格,小时候那么骄傲任性,没想到长大了反而收敛许多,要不是太了解你了,我差点也以为陆明书领了个女人回来,你认命了呢!”
明珠心中事被一下戳中,登时站了起来:“谢凤西!我们很熟吗?你很闲吗?我捐多少身家是我的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并不是可以这么坐在一起聊天的关系,请你离开,现在,马上离开这里!”
她声色俱厉,目光当中都是怒意。
她恼了她恼了,谢凤西看着她怒意滔天的脸,却是更笑得肆意:“这才是,有脾气就发,强忍着惯谁呢!”
金明珠越是发脾气,他脸上笑意越是浓。
明珠怒目:“滚!”
连脏话都说出口了,心中指不定多大火,谢凤西两指在额边轻点着:“别,谢某人是有话要说,说完了自然就滚了。”
他话音刚落,一道身影已是冲了进来。
陆明书一身青衫,进门就带着些许怒意和质疑来的:“明珠,怎么回事,我才知道你把大兴西城东城库里的药都捐了,还有人说要对接我们的药铺,这是怎么回事?”
明珠回身,细细打量着陆明书。
他清隽依旧,还是从前的那个陆明书。
从前,她想,她叫明珠,他叫明书,名字当中都有一个明字,这就是缘分吧。现在想想,不过是她给自己的心理暗示,他叫明书,人金书瑶名字里还同样有个书字呢,这算什么……
明珠失笑,她还没动,对面的谢凤西先站了起来:“金老板有事先忙,谢某只是来说一声,正良药铺不做了,谢家可以接管,金老板只管说个数,倘若金老板无处可去,可随药铺同去。”
他处处与她作对,怎能与他合作。
明珠:“快走不送。”
“你考虑一下吧。”
她口气不好,眼见着心情已是极差,谢凤西这次没有抬杠,他与她点了下头,那含笑目光从陆明书身上一扫而过,随即与他擦肩。
或许是他的目光太过意味深长,陆明书心中紧了一紧,不知道怎的,一看见谢凤西在明珠身边晃悠,他就很不舒服,可蓦然回眸,那人已是匆匆下楼去了。
再回头,明珠已经坐下了。
陆明书心中怒意迸发,看着金明珠的目光更是淡漠了许多:“金明珠,我想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药铺是怎么回事?谢凤西来干什么?”
窗外蓝天白云,已经太久没有这么自在过了,明珠看着那几朵白云,慵懒靠坐在藤椅上面,放松了身心:“解释什么,你和金书瑶在一起不是很好吗?那就让一切回到原点吧。”
义捐可以,但是真拿自己的身家来捐,已经动了陆家个根本了。
陆明书不明所以:“什么原点,金明珠,你抬起头来看着我,你现在已经不是什么顺王府的格格了,你是我陆明书的妻子,可你何曾把我放在眼里?药铺这么大的事你跟我商量了没有?”
金明珠轻笑出声,心中的怒意渐渐到了眼底:“我为什么要和你商量?你是我什么人?你既然想和金书瑶回到从前,那么我成全你,你遇见她时陆家什么样,我还你一个那样的陆家!”
这些年创造的财富她要带走,既然金书瑶想要,那就给金书瑶一个一无所有的陆家。
明珠腾地站起身来,此时已是无所畏惧。
陆明书眼底的震惊无以复加,还不等他再说什么,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震得楼上都晃了晃,听着声音是街上,明珠往外面看了一眼,街上火光声一片。
她顾不上与陆明书争吵,连忙下楼。
到了楼下,街上已经是乱得不像话了,金明珠站在商会八角楼下,眼看着谢凤西的老爷车直直倒了回来,还不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身边忽然一声巨响。
晃动,刺耳的声音在脑中嗡鸣,不知道什么东西砸中了她,明珠倒下了。
她在合眼前,看见了陆明书。
虽然听不见他的声音,但是能看见他慌乱的脸,他过来抱她,她却不甘地看向了远处。这么多年,她都做了什么,为了陆明书,为了陆家一直在忙。
《重生后她嫁给了反派少帅》
作者:半袖妖妖
文案:
重活一世,明珠想开了。
辛苦创业太累,相信男人太傻,这辈子,陆明书刚来退婚,她转身就嫁进了帅府去冲喜。本来是想愉快地当个有钱小寡妇,可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嫁的不是病得要死的大公子,而是他弟弟——她前世的冤家死对头。
她的小丈夫,未来少帅这会才十六,毛都没长齐……这让她怎么当寡妇啊摔!
呃后来……太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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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重生后嫁给了死对头……
立意:追求美好人生
内容标签: 重生 甜文 姐弟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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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顺王府的格格
民国二十三年,南方大涝。
北城还算安宁,金明珠忙了十几天,将陆家名下正良药铺能用得上的药材,都捐了。
天气很热,她依旧是晚清时已婚女子装扮,上衫下裙,只不过身上的百褶长裙已经改良过了,更显得腰肢纤细,走起路来那层层叠叠的小褶散开又合拢,无限风情。
送药的车队这就要出发了,金明珠在商会正和掌柜的最后一次对账,陆家看门的陆兴就来了。
他在门口探头探脑,见她手里拿着账本在窗前走过,不管不顾冲到了她的面前。
“少奶奶,老太太让我来找您回去,您快回家看看吧!”
明珠这几日白天在商会忙,晚上住在娘家,没有回陆家。
她不想回去,自然没有在意陆兴的话:“老太太让你来找我,现在你找着我了,回去吧,跟老太太说,商会事多,我忙着呢。”
陆兴苦瓜脸:“少奶奶,您就别为难小的了,小的知道我们少爷从外面带回来的那女老师,惹恼了您,您就是生气,也该回去,让她瞧瞧谁才是陆家的少奶奶啊!”
明珠被他这苦大仇深的模样逗笑,回眸瞥着他:“谁是陆家少奶奶?”
陆兴摊手:“您那!我可就认您一个少奶奶,您跟着我们少爷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把陆家从个破落户变成现在北城的首富了,陆家上下,就是老太太心里头也是明镜似的向着您那!”
七年了,就连陆家看门的陆兴,都只认她这一个少奶奶,可陆明书却把人带回了家里。
金明珠的脚步慢了下来。
这么一唏嘘起来,陈年旧事都浮上了心头。
金明珠原本不姓金,她是顺王府的格格,额娘病死了,阿玛娶了新妇,王府充公之后一家人靠微薄的补贴钱生活,后来没等她成人,阿玛也死了。
剩下的家人吵吵闹闹一起生活着,就这么长大了,她和陆明书也算是青梅竹马,他从小清秀,白白净净的,是个读书的好料子。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他的,也许是因为从小知道那是她未来的丈夫,也许是在他温柔对她的某一刻,总之她是喜欢他的。
陆家这门亲,是阿玛活着的时候定下来的,听说那时候王府还兴着,俩家是世交,后来阿玛死了,陆家对这门亲事不提不念的,陆明书也有了心上人。
不巧,他的心上人也是个格格,后来也改姓金的。
比起明珠这个无人庇佑的,金书瑶很是幸运,父兄俱在,从小过着衣食无忧锦衣华服的生活,她崇拜西方生活,喜欢穿着洋裙高跟鞋,一直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陆明书为了她千金一掷,疯狂地追求下,两个人几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只剩下一个壳子的陆家垮了。
债主们纷纷登门,陆家老爷子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陆家变成了个破落户,婚事当然没成,金书瑶抛下陆明书留学去了,陆明书一时想不开,离家出走了。
明珠追上了他,陪着他度过了那段伤心的日子,并且从白手起家,将陆家变成了北城首富。
她几乎已经快忘记了还有金书瑶这个人。
可事实证明,多年的陪伴和追随,什么都不是。
金明珠全力支持陆明书再去读书,结果,他遇见了金书瑶,并且把她带了回来。
金书瑶的父兄因为抽大烟败光了家业,她留学一半几经周折,再遇上陆明书之后,跟他回了北城。
明珠还记得,那日她特地去车站接陆明书,结果接到了一对。
金书瑶一口一个姐姐,明书把人带到了老太太的面前,老太太大怒,金书瑶说她不在乎名分,只想留在陆明书身边。
陆明书说不能放任她不管,要照顾她。
金明珠心中烦闷,这就离开了陆家。
其实她有点累了,这么多年,一直奋不顾身地往前走,她真的累了。
明珠把陆兴打发走了,对完名目,让车队先走,她坐在商会二楼上的阳台上喝茶。
阳光洋洋洒洒地落在她肩上,明珠一手拿着茶碗,低头,茶香四溢。
她虽然从商多年,但是骨子里的傲气还在,品茶先品色,观其色闻其香,这才是喝茶之道,正是低着眼帘,余光当中瞥见楼下一道挺拔的身影。
年轻的男人一身军装,就站在一辆老爷车前,那颀长的身姿就算站在人流当中,也十分扎眼。
谢凤西仰着脸,似乎也正在看她。
这个冤家死对头年纪轻轻,却是北城最有名的男人,他比她小几岁,小时候王府还在的时候,他的祖父常带着他来王府。谢凤西的模样打小就出奇的漂亮,但他的性子却是不折不扣的混蛋,……后来……他倒是住进了顺王府,可她再不是什么格格了。
谢家如日中天,曾经的顺王府已经变成了帅府,谢凤西这个少帅,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与她作对,金明珠眼帘微动,只一瞬间没有看他,再回眸时候就不见了他踪影,楼下只剩下了那辆老爷车。
很快,谢凤西上了楼。
金明珠这间办公室的门开着,年轻的男人一边走,一边扯掉了手套,他似是漫不经心地瞥着她,走近了,随手将手套扔在了桌子上面,径自坐在了对面。
“几乎是捐了大半个身家,金老板真是令人刮目相看,”谢凤西叠起了双腿,那双军靴就那么放肆地对着她,“却不知道金老板捐的是陆家的身家,还是金老板的身家,你这么做,陆明书他知道吗?”
年轻的男人微扬着脸,直直地看着她,那双过分漂亮的桃花眼几分轻佻几分疑惑。
曾经多次针锋相对,谢家药铺与陆嘉正良一向是竞争对手,大帅府也没少搜刮她。
明珠呷了口茶,放下了茶碗:“不劳少帅操心。”
大概就是与你无关的意思,但很显然,谢凤西很在意:“金老板这是釜底抽薪?你这么做是为了和陆明书离婚,还是为了震慑他,逼他和好?”
金明珠波澜不惊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裂痕:“关你什么事?”
恶劣的谢凤西,见她神色变动,勾唇一笑:“哦~看来,是生气了,动怒了,只不过压住火了在做大事,也是,不做点什么,那还是人人称道的金老板么?顺王府的格格,小时候那么骄傲任性,没想到长大了反而收敛许多,要不是太了解你了,我差点也以为陆明书领了个女人回来,你认命了呢!”
明珠心中事被一下戳中,登时站了起来:“谢凤西!我们很熟吗?你很闲吗?我捐多少身家是我的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并不是可以这么坐在一起聊天的关系,请你离开,现在,马上离开这里!”
她声色俱厉,目光当中都是怒意。
她恼了她恼了,谢凤西看着她怒意滔天的脸,却是更笑得肆意:“这才是,有脾气就发,强忍着惯谁呢!”
金明珠越是发脾气,他脸上笑意越是浓。
明珠怒目:“滚!”
连脏话都说出口了,心中指不定多大火,谢凤西两指在额边轻点着:“别,谢某人是有话要说,说完了自然就滚了。”
他话音刚落,一道身影已是冲了进来。
陆明书一身青衫,进门就带着些许怒意和质疑来的:“明珠,怎么回事,我才知道你把大兴西城东城库里的药都捐了,还有人说要对接我们的药铺,这是怎么回事?”
明珠回身,细细打量着陆明书。
他清隽依旧,还是从前的那个陆明书。
从前,她想,她叫明珠,他叫明书,名字当中都有一个明字,这就是缘分吧。现在想想,不过是她给自己的心理暗示,他叫明书,人金书瑶名字里还同样有个书字呢,这算什么……
明珠失笑,她还没动,对面的谢凤西先站了起来:“金老板有事先忙,谢某只是来说一声,正良药铺不做了,谢家可以接管,金老板只管说个数,倘若金老板无处可去,可随药铺同去。”
他处处与她作对,怎能与他合作。
明珠:“快走不送。”
“你考虑一下吧。”
她口气不好,眼见着心情已是极差,谢凤西这次没有抬杠,他与她点了下头,那含笑目光从陆明书身上一扫而过,随即与他擦肩。
或许是他的目光太过意味深长,陆明书心中紧了一紧,不知道怎的,一看见谢凤西在明珠身边晃悠,他就很不舒服,可蓦然回眸,那人已是匆匆下楼去了。
再回头,明珠已经坐下了。
陆明书心中怒意迸发,看着金明珠的目光更是淡漠了许多:“金明珠,我想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药铺是怎么回事?谢凤西来干什么?”
窗外蓝天白云,已经太久没有这么自在过了,明珠看着那几朵白云,慵懒靠坐在藤椅上面,放松了身心:“解释什么,你和金书瑶在一起不是很好吗?那就让一切回到原点吧。”
义捐可以,但是真拿自己的身家来捐,已经动了陆家个根本了。
陆明书不明所以:“什么原点,金明珠,你抬起头来看着我,你现在已经不是什么顺王府的格格了,你是我陆明书的妻子,可你何曾把我放在眼里?药铺这么大的事你跟我商量了没有?”
金明珠轻笑出声,心中的怒意渐渐到了眼底:“我为什么要和你商量?你是我什么人?你既然想和金书瑶回到从前,那么我成全你,你遇见她时陆家什么样,我还你一个那样的陆家!”
这些年创造的财富她要带走,既然金书瑶想要,那就给金书瑶一个一无所有的陆家。
明珠腾地站起身来,此时已是无所畏惧。
陆明书眼底的震惊无以复加,还不等他再说什么,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震得楼上都晃了晃,听着声音是街上,明珠往外面看了一眼,街上火光声一片。
她顾不上与陆明书争吵,连忙下楼。
到了楼下,街上已经是乱得不像话了,金明珠站在商会八角楼下,眼看着谢凤西的老爷车直直倒了回来,还不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身边忽然一声巨响。
晃动,刺耳的声音在脑中嗡鸣,不知道什么东西砸中了她,明珠倒下了。
她在合眼前,看见了陆明书。
虽然听不见他的声音,但是能看见他慌乱的脸,他过来抱她,她却不甘地看向了远处。这么多年,她都做了什么,为了陆明书,为了陆家一直在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