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146
  “我连我的奴隶都打不过,还想上战场?我看你是想死。”
  姚敬隋当然不想上战场,他只是想找个机会出去一趟,然后好回来哄骗阿尔法说他得到了金船的消息。早知这样,一开始就应该用这招。原本想借刀杀人弄死唐家小子,没想到连阿尔法都搞不过,这些南部蠢猪,耽误爷的大事!
  “我英明神武的国王啊,你一再小看我,这是莫大的损失。”
  ☆、第138章 【】
  “天啦,我究竟惹到了什么人。”阿尔法急火攻心,不请圣司祭出手是不行了。都怪这大明废物,要不是因为他,那古怪的圣司祭也不会闹脾气。
  阿尔法去重新部署战斗方针,唐轩之和夏枫正坐在阿瓦拉镇长的府邸胡吃海喝。
  夏枫还在换后座牙,只能用可怜的门牙费力嘶咬这块没有煮软的羊排,好不容易咬下来,大口嚼着,畅快地说道:“记得告诉那些新兵,他们是为自己打天下,至于我们,迟早要离开南部。能拿下多少地盘,他们就得到多少。我们的军队这里不分贵贱,不分种姓,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这些话别怕重复啰嗦,要时时提醒他们。”
  见她伸手找水,唐轩之赶紧递上去,笑道:“看不出来,你很享受啊。原以为我们是迫不得已,现在看来,你好像是有计划?难道你连我也骗,其实你就是过来为你们的圣君抢地盘的?”
  “我像有计划的样子?还不是被邺和尚逼急了,前几天我们给人撵得跟狗一样,那时你怎么不说我有计划?”
  “说笑嘛,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从攻下东城门开始,唐轩之就退位让贤了,甘心做副手。
  “接下来就不是我说了算,我刚不是随便说说,就是为他们自己打天下。那么多贱民提着脑袋跟着我们,总得为他们留下点什么,总不能拍拍屁股一走,留他们送死。你是总教头,在圣君的军队里呆过三个月,训练新兵比我有经验,好生观察他们谁有领导能力,咱们扶他做王。”
  唐轩之扔掉啃完的骨头,说道:“干脆把海得拉巴攻下来!”
  吓得夏枫手中的羊排骨都掉了,睁大眼睛问他:“你没发疯吧?”
  “当然没有,不弄死邺和尚,我能甘心吗。还有,只有占领了海得拉巴,那些贱民才有可能活下来。你的战术非常好用,我受儒家思想影响太深,凡事爱往战术上考虑;总想着如何管理他们,利用他们。而你,重在攻心,‘打土豪分田地’这口号真管用;开始我还担心你的奖赏制会出问题,因为跟绿林土匪没有什么区别,登不得大雅之堂,怕还没壮大就像乌合之众一样垮散了,没想到越来越有凝聚力。枫儿,你真是天生的将才。”
  夏枫汗颜,她是东方偷一点,西方偷一点,交杂起来切合实际用的,没法跟唐轩之解释清楚,就让他误会自己是天才吧。
  带领贱民造反有现成的例子,不就是后世的人民战争吗?这就是东方的经验。印度人没有血性,一个长期被人轻易征服的民族,对于夏枫来说,这是有利弊的。利是对方软蛋,弊嘛,就是自己兵同样软蛋。
  要让这些没有开化,从未受过教育的士兵成为战场上的强者,又得用到西方的办法。有本书名叫《杀戮与文化》,作者是西方人,他详细阐述了西方历史上九场著名战役。瞧瞧书名,杀戮都上升到了文化的程度,可见,士气与胆识是何等的重要。怕死即必死,越是凶狠生存率越高。必要的血腥震慑是避免不了的,先击垮其意志,再亮出肌肉,最后冲上去猛砍一气,对方阵营立时就吓破了胆乖乖就擒,反而会减少一些伤亡。
  说白了,夏枫担任的就是政委的工作,而唐轩之才是司令。他负责掠取敌方老大首级,血腥镇压镇上的贵族,让那些被奴役的贱民亲眼看到曾经高高在上的人不过如此。夏枫这时再站出来游说:想填饱肚皮吗?想要土地吗?想获得人身自由吗?想就跟我来吧,跟着我们有肉吃有衣穿,更重要的是,还有尊言。
  对于那些犹豫的,就只能威胁:若是不来,就等着海得拉巴的国王来杀你们吧。
  尽管如此,仍是有很大一部份人不敢挺直脊梁做人。而这些人,送给夏枫都不要。他们完全被训化成了没有思想的人形牲畜,如娜伊一般死脑筋的人,太多了。
  唐轩之吃了饭就去巡示军营,一千多人,可以称着军营了,印度虽然人口多,能上战场的却没几个。夏枫建议他采取投票制,把一千二百人分成十二个小分队,每队各自投票选出一个百人长。看表现,再从百人长里提千人长。
  队伍还将壮大,后面会有很多千人长。因为他们凌晨又将出发去波里维村,有了昨天晚上的经验,应该会更顺利,正好看看这南部新兵们训练得如何了。白天,她可是费了不少口舌和脑细胞,脑子里一阵缺氧。
  姜戈跟精兵队长在计算火.药存量,镇子上的三家铁匠铺在连夜打造长矛。昨夜唐轩之进村逮镇长儿子的时候,那些驻守镇子的海得拉巴国王精锐,一个也不见。等闹大了,要取镇长首级的时候,他们才穿着便装从各个妓庙里跑出来,足有一百多人。
  唐轩之正好拿这些人立威,全部杀了。杀了以后,贵族们也都老实了。一百多国王精锐居然配有五十条火.枪,他们的国王可真大方呀。又在村子里搜刮到十几头大象,马车和驴车太多了,只捡最强壮的牵了几十头走。
  现在,夏枫有一个六十头大象的冲锋小队,还有四百人的火.枪主力部队。剩下的一千多新兵,将分出八百来作弓兵,其余的就是清理战场和打埋伏战时的长矛兵。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勇谋皆备,俨然已经有了让国王不敢小觑的“叛军”规模。
  夏枫好想哼唱那样样板戏里的歌词: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总共才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遇皇军追的我晕头转向,多亏了险峻地形让我丛林里面把身藏......
  开心归开心,困难其实就在眼前啊,估计很快将遭遇海得拉巴的大部队。一千五百人还是少了一点,至少要有个三千人。三千人是一个旅,不管是丛林战还是平原战,进攻也好防守也好,才能有匹敌之力。所以,刚刚休整不到一天,马上得再度攻镇。
  他们准备子时出发,四小时后到达波里维镇,正是人们酣睡的时候。这次有多的士兵可用,最好能做到不走漏风声,不声不响的就把镇子给吞了......
  事情比唐轩之料想的还要顺利,波里维镇的贵族已得知阿瓦拉镇被“叛军”占领,他们却只知惶惶,而没有任何准备。部队一进镇,吓得那些等着王军保护的贵族们连反抗的姿态都没有,纷纷伏地投降。主动打开仓门,献出马匹,让叛军们予取予求,想当配合。
  在走的时候,那乖乖配合的镇长身后突然钻出一百多守镇的卫军。镇长也不是吃素的,他手中的枪早就瞄准了唐轩之,知道他是头头。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也懂。
  唐轩之没看见镇上配枪的守军,本就有所提防。但,他也是堪堪躲过这枪,惊出了一身冷汗......
  太阳初升,阿尔法的大部队来到阿瓦拉镇,竟然空空如也,不见一个叛军。马上寻着足迹追到波里维村,发现镇长的人头挂在村庙大门上,村子里狼藉一片。
  这次,敌人带走了两千人,无土地的首陀罗佃户占大半。国王的指挥官吓得说不出话,前天晚上他们才攻破了阿瓦拉镇啊!天啦,他们是北部的神兵吗?
  他一边让人回去向阿尔法国王汇报,估计这个传信兵活不了了,陛下的怒火恐怕足以把穆西河的河水烤干。指挥官紧闭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寻着北部人的足迹继续追。
  这个时候,夏枫的部队刚刚进山,敌人跟在他们后面吃了一路灰。唐轩之所有的计划都依赖于阿克巴送的地图,早就看好了这座山;听当地人说这山有个俗名,名曰虎鹰山。
  海拔虽不高,胜在纵深长且地势奇特,不到灾荒没人敢进到深处去。夏枫觉得这简直就是打游击战的最好地形,像前几天一样,偷偷放放冷枪,打不过就跑,继续跟他们周旋保存实力。摸清了山里的情况,唐轩之又会有新的计划出来。
  只是,在进山途中队伍中出了一点小意外,有几十个说好投奔的首陀罗想偷着粮食逃跑。因为他们又打了一镇土豪,加上之前的,每个士兵都没有空着手,身上都负着大包大包的粮食。眼皮子浅的想要粮食又不想跟着造反队伍冒风险,便宜占尽想溜。
  北部精兵们的意思都是杀一儆百,就连前一天投靠的贱民也这样说。唐轩之和夏枫都不同意,人家才刚刚入伙没半天,军心不稳,稍不留神就会让他们寒心。说好的一起打天下,说好的不分等级种姓呢?
  “有多少人要走?站出来。”唐轩之问道。
  一个个干瘦如柴的贱民跟首陀罗都不敢看他,只是奇怪这是哪位贵族子孙,害怕暴露身份,非得戴着面具示人。
  “首席翻译官”姜戈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仍然没人吭声。
  唐轩之又道:“想走的,现在拿着你们身上的粮食走吧。”
  此话一出,人群炸开了,不再是一滩死水。夏枫握紧了拳头,生怕唐轩之弄巧成拙。
  “你们都是无父无母无妻的光棍,身上的粮食够你们吃多久,够娶妻生子吗?你俩!”唐轩之指着不远处没成功逃走又被抓回来的那对父子,“你们抗的粮食上面有标识,是从镇长家的粮仓里搬出来的,回去能活下来?不回去,又能去哪?就算贵族们不杀你们,这些粮食吃完了,你们依然是贱民,依然是没有土地的首陀罗。你们已经把妻子女儿都卖了,再遇到灾荒,首陀罗还可以卖自己。贱民们呢,可能累死了也得不到几口稀粥。”
  姜戈翻译完,人群转为窃窃私语,他们当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吗?其实还是对唐轩之的队伍没有信心罢了。
  ☆、第139章 【】
  “那这王军也太弱了吧。”
  “大人,您忘了,我们在抢象之前,听那些士兵口中吼道要抓活的。”见夏枫又想反驳,精兵队长继续说:“连圣雄大人也要抓活的呀,敌军所说的是一男一女,男的是大明人。”
  夏枫蹙眉:确实有些古怪。
  她是法器,而唐轩之要活的干嘛?莫非真是国王出手了?
  唐轩之知道她在思虑什么,接口道:“是国王又如何,只要今天再重创他们一回,打进城里端了他们的老窝指日可待。别想了,你赶紧抓紧时间休息,我指挥士兵垒战壕,还要造投石机。”
  ......
  阿尔法牺牲了诸多权利,加十个美姬,终于求得圣司祭的“原谅”,气势汹汹地带着一万人亲自参战。
  夏枫只是眯了一小会儿,姜戈来报:敌人杀上来了。
  而投石机只有三台,现造的那台才刚打了木架子;木头掩体也只盖了一半。夏枫急匆匆赶过去,发现唐轩之根本没有慌,他已经让火.枪手先跳进了筑好的战壕中。
  “应该可以抗一会儿。”他说道。
  “首先是稳定军心,我去把新兵分出一半造弓箭。”
  唐轩之答道:“好,有弓,你以一敌百不是问题。”
  夏枫苦中作乐,回敬他:“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说完走向新兵营,阿瓦拉收的兵现在应该算作老兵了。他们跟着唐轩之轻轻松松占了一个镇子,士气正高。除了树上的弓箭手,地上的基本上人手一根长矛,就算敌人冲进林,也能抗上一阵。
  关键是新来的两千人,刚刚才洗了一通脑,现在又有点人心涣散的趋势。幸好这个时代还没发明出扩音喇叭,如果敌人喇叭一吼,包管他们吓得冲下山去磕头认罪。
  夏枫须守在后方,而且还得用悠然的姿态,一副胜券在握的派头。新兵们见她走过来,突然都变成了哑巴,只有旁边老兵们锯木头的声响。前沿需要树杆作掩体,深处的大树砍了许多,空出一块平坝,两千人黑压压跪了一地。
  “这是你们的第一战,好好看着吧,我们是仁慈神主的正义之军,必将取得胜利。大胜之时,你们每人都会获得一份功德,来世都有富足安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