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加印
  方浩的那一本《鹏城的日与夜》是自费出版,有很大一部分的钱是出在制版费用和书号上面,印刷成本并不是多高。
  现在要加印,还是原来的内容,没有做任何的修改,也就不需要另外制版,也不需要书号,这就省了很多的钱。
  成本降低,售价不变,那就等于盈利更多。
  可是,究竟加印五千册还是一万册,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一次性加印的册数更多,成本就会更小,利润空间就更大。
  但是,方浩也有自知之明,自己的粉丝一共就那么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白嫖党,不可能每个粉丝都购买他的书。
  这本书的销量有着一个天花板。
  只是天花板究竟是在哪个层次,他也弄不明白。
  这是他第一次卖自己这张脸的周边,对自己的市场到底有多大,不是那么的清楚。
  万一加印得太多了,销售不出去,那就砸手上了。
  再印五千册的话,从现在的数据来看,再赔也赔不了多少,总得来讲还是赚了的。
  如果是加印一万册,有大几千册销售不出去,那就没得赚了。
  而且那么多书堆积在家里,也不是个事。
  和叶雯雯商量了一会儿,觉得暂时还是不要轻率的做决定,等接下来两天数据,数据好的话,那就一万册。
  第二天,数据没有那么猛了,下单的人数差不多,不过预售册数也就是一千多册,多买的人数并不多,而且多买的册数也不多。
  最凶残的脑残粉会每天隔段时间就刷一下偶像的各种消息,所以对于流量来说,第一天的数据会最病狂。
  第三天,预售还是一千多册的样子,销售量没有增多,但是下单的人数增多了。
  这才是正常路人粉的表现。
  在上课的时候,方浩和柳青提到了自己的书已经开始预售的事情,也提到了现在的预售数据。
  得知三天时间预售就已经达到七八千册,柳青瞠目结舌:
  “浩哥,你这数据也太牛了吧?这摇身一变就成为了畅销书作家!”
  “也就是第一天的销售看着像那么回事,”方浩道,“后面就那样了,没有什么后劲。”
  没后劲是所有流量的通病,凶狠的脑残粉扑过去带了一波流量之后,也就消停了。
  方浩向柳青表达了自己现在人数不够的问题,柳青马上表示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帮助他来解决这个问题。
  柳青没有提报酬,他觉得这个不需要提,帮几天忙写一下包裹单而已,能够巩固他和方浩的关系就值得了。
  不过方浩并没有想着要他白帮忙,跟他说好了,每处理一个包裹,就给他一块钱的报酬。
  叶雯雯已经和某通的收件员联系好,能够以一个比较优惠的价格邮寄那些书,邮费比正常情况下的便宜了至少一半。
  这是大主顾才有的优待。
  几千单的快递业务,那当然算得上是大主顾了。
  现在那些快递公司之间的竞争很激烈,这么大的业务,当然可以跟他们讨价还价。
  省下来的钱,那就是他们的收入。
  又过了三天时间,预定的册数已经突破了一万,达到了一万零几百册。
  这个时候,方浩做出了决定,在原来五千册的基础上,再加印一万册。
  一共一万五千册,已经预售出了一万零几百册,怎么都不会赔本了。
  不过再多也不大可能,数据只会越来越低。
  加印一万册,成本也没有第一次五千册的成本高,完全是值得的。
  在预售超过5000册之后,他就已经在微博上面发了消息,宣布首印已经售罄,会再次加印一万册。
  而预售超过一万册之后,他又在微博上面发了消息,宣布再版也已经只剩下一部分了,短时间内不会再加印,欲购从速。
  “短时间”这三个字还是用的挺灵性的。
  这个短时间到底有多短,那还得看销售的情况再说。
  如果销售的情况不好,那个短时间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两三年,甚至可能是一辈子。
  如果销售的情况好,那个短时间,可能就是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
  第一批五千册书印好之后,方浩叫了一辆卡车去将那些书给拉了过来。
  柳青也被他叫了过来帮忙。
  叶雯雯要上班,需要下班之后才有时间帮忙。
  把那些书都搬上去,柳青开始按照叶雯雯弄出来的表格填写快递单,打包书籍。
  方浩则是负责签名。
  十几天前他就花钱请人给他设计了一个签名,练了十几天的时间,也像那么回事了。
  每本书都要签名。
  签名看起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再容易的事情,需要重复几千次,那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柳青的工作更加的艰巨。
  填写快递单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收件人地址,发件人地址,还有手机号码。
  这个任务量可是比签名要繁重得多。
  好在有那么一部分的人下单不止一本,甚至有下单几十本上百本的土豪,这使得他的任务没有那么繁重。
  他是按照时间顺序来处理的单子,第一天的单子,很多都属于那种脑残粉,多购的现象比较多。
  但是不管怎么说,任务都不会简单。
  中午的时候,叶雯雯回来,看到房子里堆满了书,吓了一跳。
  她也看到了正在忙碌的柳青。
  “嫂子,你回来了。我叫柳青,是浩哥的朋友,过来帮忙的。”
  柳青知道方浩有女朋友,看到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妹子开门进来,不用方浩介绍就知道是他女朋友,连忙打招呼。
  “额,你好,我听方浩说过你,你是他最好的朋友。”叶雯雯微笑着说道。
  感觉其实有一些诡异。
  因为柳青看上去年纪有点大,三四十岁的样子。
  那么一个人叫方浩浩哥,叫自己嫂子,感觉非常的违和。
  她当然知道柳青年纪比方浩还要小,只是这样子真的看不出来。
  她以前听说过网络写手是一个衰老的比较早的全体,以前不是那么的相信,看到柳青的时候,她终于相信了。
  突然生出一个想法:
  “如果以后我有儿子了,他想要做网络写手的话,那我非得打死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