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以前她们那个村子就是这样,人均只有五六分地,亩产又不高,日子过的很艰难,很多人都选择了外出打工。
  穷则思变,这个情况下,这些人就不会挑剔去干活的地方到底是国营还是私营企业,只要给钱,能养活自己和家里人就行。
  韩卫东听了眼睛一亮。
  招工的时候,录音机厂主要面向的是城镇居民,可城镇居民一听是私人的单位,应者寥寥,宁肯在家歇着也不愿去录音机厂上班。
  后来不得已,又把招工范围扩展到县城周边的农村,可县城周边几个村,还算富庶,也没人愿意来,厂里正为这件事发愁,夏喜平的这个提议,无疑是雪中送炭。
  韩卫东很为自己的眼光骄傲:他看中的人,就是这么有本事,三言两语解决了一个老大难问题。
  要不是现在是在大街上,他非捧着她脸啃上两口不可。
  夏喜平见韩卫东盯着她却不说话,还以为他对她的话有啥意见,必竟她是以一个二十一世纪人的眼光来看待问题的,跟韩卫东这个真正的八十年代人有代沟也不奇怪。
  “我就是随口这么一说,你要是觉得不可行,就当我没说。”
  “你随口这么一说,就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媳妇,你真聪明。”
  第一百二十二章 这都是什么时候买的?
  夏喜平被韩卫东的称呼吓得差点没一头栽倒,下意识地先往周围看了一眼,见没人注意他俩,这才瞪了他一眼道,“谁是你媳妇?!乱叫!”
  “迟早是我媳妇,早叫晚叫一个样,媳妇,前面十字路口右拐,然后再往前走,有一个小胡同,里面新开了一家卤肉店,卤肉的味道非常正宗,我们去尝尝。”
  韩卫东说完,不由分说的拉起夏喜平就走。
  夏喜平甩了两下没甩开,就随他去了。
  她的理由是:虽然她口头上没有承认,可心里已经认可韩卫东是她对象了,既然这样,谈恋爱的时候,拉拉手不是很正常吗?
  80年代初,虽然社会风气已经慢慢开化起来,可象他们这样,在大街上手拉手的,还真不多见,所以一路上两人收获了不少的注目礼。
  好在他俩长的都好看,女的娇小标致,男的俊郎又酷拽,看着就赏心悦目。
  而且俩人也不象那种不正经的人,所以一路上,说三道四的不多,羡慕的倒是不少。
  俩人刚手拉手的走到十字路口,刚往右拐,便看到迎面走来一个人,正是吴曼曼。
  吴曼曼身边有一个女伴,俩人本来正有说有笑的,在看到夏喜平和韩卫东,尤其是看到俩人手拉手时,吴曼曼的脸一下子变得非常难看,夏喜平觉得,要不是她强忍着,她估计都能立马哭出来。
  自打吴曼曼调到县广播站,夏喜平就没再见过她。
  虽然夏喜平也经常到县城来拿货,也知道县广播站在哪儿,可她从来都没有去找过吴曼曼。
  当初她跟吴曼曼交往,是抱着真心交往的,而且因为吴曼曼不嫌弃她是个心废品的,她心里还对吴曼曼赞不绝口。
  结果弄了半天,吴曼曼压根儿就不是真心跟她来往。
  喜欢一个人没错,可是要真的喜欢,就大胆的去追,或者光明正大的竞争,背后使些小动作算怎么回事?
  夏喜平最讨厌朋友之间的欺骗,所以在她心里,已经把吴曼曼从“朋友”这一栏里排除掉了。
  夏喜平虽然已经不大喜欢吴曼曼,不过她是生意人,不管心里有多讨厌这个人,面子上也会给人家留三分情面,便冲着吴曼曼淡淡地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
  吴曼曼勉强地冲夏喜平笑了笑,“好久不见你了喜平,到县城来玩吗?”
  “嗯,带我妈和小九来县城逛逛。”
  夏喜平一句话刚说完,韩卫东便不耐烦地催夏喜平道,“走了走了。”
  说完,拉着夏喜平就走了。
  吴曼曼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她的女伴没发现她的异样,用胳膊肘戳了戳她道,“这男的长的真好,看着还挺有钱,他谁呀?”
  吴曼曼突然快步往前走去,她的女伴一愣,然后在后面追着喊道,“曼曼你走那么快干嘛?你等等我呀。”
  吴曼曼几乎是一路飞跑着回了县广播站,然后径直去了她的办公室,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就去拔号码。
  可是电话刚打通,她又把电话给挂了。
  她刚才拔的是韩卫东家的电话,她想告诉韩父韩母,韩卫东找了一个农村丫头,这丫头以前不光收废品的,还卖过冰棍,而且还离过婚,在当地的名声很不好。
  她对韩父不了解,所以韩父会是个什么反应,她不清楚。
  可依她对韩母的了解,韩母肯定是百分百不同意韩卫东跟夏喜平的事。
  只要拆散了韩卫东和夏喜平,说不定她就有希望了。
  因为韩母特别喜欢她。
  刚才接电话的人,就是韩母,只要她跟韩母一说,韩母肯定会立马跑过来。
  可最终,她没敢跟韩母说一字,就把电话给挂了。
  她太了解韩卫东了,要是韩卫东知道是她在韩父韩母跟前告的密,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再看她一眼。
  要想让韩卫东放开夏喜平,除非是韩卫东自己讨厌夏喜平。
  吴曼曼回了宿舍,往床上一倒,呆呆地盯着雪白的天花板,脑海里有一串字在转来转去:怎样才能让韩卫东讨厌夏喜平。
  夏喜平可不知道吴曼曼又开始算计她,她和韩卫东买了些卤肉,然后便回了招待所。
  孙慧慧和小九已经歇过来了,韩卫东带着她们出去吃了饭,然后又把她们送到了招待所。
  夏喜平看天儿已经不早了,再加上觉着韩卫东也跟着跑了一天,想来也肯定很累了,便催着韩卫东回去早点歇息。
  韩卫东厚脸皮地提要求,“你送送我。”
  孙慧慧抿嘴笑着把头扭到了一边。
  夏喜平有些难为情地瞪了他一眼,然后率先出了门,韩卫东微微笑着跟了上去。
  政府招待所是一座五层的小楼,夏喜平她们住在三楼。
  夏喜平出了房间的门,正要往楼梯那儿走,韩卫东却一把拉住了她,“你要去哪儿?”
  夏喜平有些莫名其妙,“不是送你吗?”
  “我就住在你隔壁。”
  夏喜平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你住隔壁你还让我送什么送?
  看到夏喜平惊讶的样子,韩卫东补充道,“我一直就住这儿。”
  夏喜平回过神来,“电视机厂没有建宿舍?”
  “有,太简陋。”
  夏喜平明白了,韩大少爷是嫌厂宿舍太简陋,住着不舒服,所以才一直住在招待所。
  不过这也确实合乎韩卫东的性格,他本来就是一个爱享受的人,这一点,光看他的衣着打扮就知道了。
  怪不得他给她们办入住手续的时候,招待所的服务员都没有问她们要介绍信,韩卫东比介绍信还管用。
  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来,韩卫东确实是这儿的常客。
  韩卫东拉着夏喜平就去自己屋,“我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也不等夏喜平有什么回应,拉着夏喜平就往隔壁走,掏出钥匙开了门,然后很自然地拉着夏喜平就进了屋,也不管孤男寡女的独处一室会不会有什么不好听的话传出去。
  韩阎王向来就是这么我行我素。
  韩卫东住的这间,是单人间,显然张鹏飞没跟他一块儿住。
  韩卫东让夏喜平在床上坐下,然后把床头柜上的一个大包拿到了夏喜平跟前,拉开拉链,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的都拿出来摆到了夏喜平跟前:女式手表,衣服,皮包,甚至还有一条手链。
  这手链肯定不是在内地买的,因为内地基本上还没有这种饰品。
  看着这些东西,夏喜平都要惊呆了,这些都是要送她的?他什么时候买的?
  第一百二十三章 这是话里有话啊
  韩卫东把女式手表拿了出来,不由分说的就给夏喜平戴到了手腕上。
  夏喜平认得这牌子,欧米茄女式手表。
  因为以前夏喜平戴的就是这个牌子的女表,这也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牌子。
  以前夏喜平戴的那款,买的时候花了她10万大洋。
  韩卫东给她戴手上这款,她认不出是什么款式,不过看表盘周围,还镶了一圈碎钻,想来价值应该不菲,起码得五六千块才能买到吧。
  80年代初,工人人均工资才三十多块钱,五六千块钱,一个工人不吃不喝的要攒十几年才能攒够。
  拿十几年才能攒到的钱,去买块不能吃又不能喝的手表,这要是传出去了,肯定会有人说韩卫东是个疯子。
  这会儿“韩疯子”执着夏喜平的手腕,看着夏喜平手腕上那块能闪瞎人眼的低调中透着奢华的手表,一幅“果然这表只有我媳妇戴着才好看”的满意表情。
  夏喜平把手从韩卫东手里抽了出来,然后把手表解下来递到了韩卫东面前,“太贵重了,我不要。”
  夏喜平两辈子都没正式谈过恋爱,所以不知道怎样跟男朋友相处。
  但是有一点她知道,就是不能占人家的便宜,尤其是不能乱要人家的东西。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条放在哪里,都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可是夏喜平低估了韩大少爷的霸道,他接过表,二话不说又给夏喜平戴到了手上,摊在床上的那些东西,他三下五除二的都装到了包里,然后把包往夏喜平跟前一推。
  “不要也得要!这都是给我媳妇买的,你不要,我送谁去?!”
  哪有这么强人所难的?!
  夏喜平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人强迫过做什么或是接受什么,
  而且俩人刚确定下关系,他就这么强势,说一不二的,以后结了婚,岂不是事事都得听他的?
  让她依附在男人身上,然后事事以男人马首是瞻,这种事,她做不到!
  就算这个男人是她老公也不行!
  夏喜平脸一沉,又要去解表带,韩卫东却抓住了她的手,声音听起来竟有些哀求的意思,“我就想送你点东西,这样心里踏实。”
  夏喜平听惯了韩卫东强势的口气,这会儿他这么一软,她的心也跟着软了下来,拒绝的话再也说不出口。
  看夏喜平不再沉着脸解手表了,韩卫东嘴角微微上勾:原来这丫头吃软不吃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