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儿是度假啊
  苏砚尘今天第一天办公,状态很好,看见谁都笑眼相对。
  同事们都看得出来他心情很好的样子 。
  被下属问道中午要不要一起去食堂吃饭,结果他说自己要回家吃。
  “哇,看来苏总家里有贤妻啊。”女下属惊讶地说道。
  “嗯,现在还是女朋友。”他也不否认,满眼洋溢着幸福。
  “你没机会了。”这时合伙人走来,调侃着那个女下属。
  “没结婚就还有机会,哈哈。”
  “苏总可是专一的人,我们之前在Z市,那么远的地方,隔叁差五都要回去看看他的小女朋友呢。”看女下属还有心思,合伙人直接破灭她的幻想,“他们两个人可是奔着结婚去的。”
  记得那次他的小女朋友来Z市找他,身为工作狂的苏砚尘可是破天荒的请了一礼拜的假。
  回来之后,脖子处便种着暧昧的草莓,可想而知那一周他过得有多性福。
  他一个衣来伸手的富家子弟,却要委屈跟其他人创业,听说就是想冲破家庭的阻碍,跟那个小女友在一起呢。
  真是一对金童玉女。
  看着同事羡慕的目光,苏砚尘心里美滋滋,抓紧时间做完上午的工作,就打算提前回家。
  临走的时候,合伙人又调侃他说,这么饿啊。
  他笑着点了点头,心里想着家里是有“娇妻”。
  救命,虐狗了。
  新居离公司走路不到十分钟,所以他很快就走到了家,正想着后天休息就带女朋友去海中岛屿玩两天,谁知道屋内突然传来一阵男人的惨叫声。
  他的心“咯噔”一下子,首先想到的便是,家里进贼了,可是舒瑶还在屋里...
  他大惊失色,疯狂敲着门,一边敲一边手忙脚乱地在兜里找钥匙,真是赶巧不巧,钥匙竟然没带。
  现在他只知道屋子里有个男人,不知道舒瑶受没受伤,于是他只能拼命砸门踹门,希望里面没有事情发生。
  “尘哥?”身后有人拍他的肩膀,回头便看见路远和容予两个人就站在身后。
  那两人的表情明显有些不自然,可他来不及思考他们怎么在这,就跟他们说,“快,帮我踹门,我没带钥匙,舒瑶可能是遇到危险了。”
  路远和容予意味深长地对视了一番,然后欲言又止,正当他疑惑时,门开了...
  话说前天晚上路远正用手机撩妹,突然江延的电话就不合时宜地插进来了,最近被他闹得烦了路远并不想接,因为此时他正在和苏妹妹视频聊天,谁知对方穷追不舍,一个劲儿地给他打,后来苏妹妹说可能是真有事找他,于是他才恋恋不舍挂断苏妹妹的视频,接通了江延的来电。
  电话的那一头先是劈头盖脸地给他一顿骂,把他骂得跟孙子似的,他的火蹭地一下就上来了,然后正当他打算回怼回去,对方又跟他道歉了。
  他觉得他这个兄弟现在像个来了大姨夫的失心疯,自从被甩了后每天都喜怒无常的,期末考试直接请了病假不参加了。
  理由是,他女人都跑了,考第一名又有什么用...
  路远无语死了,敢情他之前那么努力学习,是为了追女人啊,没志气。
  然后对方邀请他去临市海滨玩几天,算是补偿之前因为陪着他哪儿都没去的遗憾。
  路远还合计这货怎么突然这么懂事了,还知道孝敬兄弟了,昨天晚上还好,一早上就反常了,扛着个不知道从哪儿带来的大箱子,一副视死忽如归的模样躲在隐蔽处观察着那座院落里的人。
  他和容予因为担心江延再发疯乱咬人,悄悄跟在他身后,直到他们看到一对眼熟的男女从房门内走出,然后深情拥吻...
  江延冒火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那对男女...
  然后他们什么都明白了,敢情他这是来捉奸顺便带着他们俩兄弟度假啊。
  等苏砚尘走后,江延就在门口踱来踱去,看得出他此刻的内心十分矛盾,除了愤怒甚至还带着些忐忑。
  路远和容予走过来劝他,走吧兄弟,别打扰那对情侣的生活了。
  没想到这句话反倒是刺激到他了,眼看着他的眼神变得凶狠,路远跟他说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
  可以说他现在这种状态,就跟看见妻子出轨的男人一样,眼里仿佛冒着绿光,杀人的心都有了。
  又劝他不要跟女人一般见识,路远是真担心他要是疯起来,再搞个情杀,这辈子就废了。
  可倔驴就是倔驴,任凭他们两个怎么劝江延都不听,就像个死也要讨个名分的小叁。
  然后就看他一鼓作气跑到门前,敲起了门...
  不久后,房间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以及江延那阵大到令人怀疑人生的呻吟声。
  “啊...姐姐...好喜欢...”
  “姐姐...用力...”
  “姐姐弄得我鸡巴好舒服啊...”
  “啊......啊......啊.......”
  “要射了...”
  草,路远老脸一红。
  还以为他兄弟是来找那女人算账的呢,怎么这才一会儿功夫俩人又滚到一起了?
  也不得不佩服,这舒瑶真是好本事,叁两下就把别人管不了的疯狗弄得服服帖帖的。
  还有啊,这羞臊的叫声怎么回事啊,一个男人怎么叫得这么骚,真的有失男人尊严...
  容予听不下去了,早就去庭院外放风去了,路远也觉得丢人,正打算出去,突然听到一阵惨叫声,他刚想冲进去,就听到容予喊他,快点出来,苏砚尘回来了。
  卧槽...真他妈的刺激。
  这哪儿是度假啊,简直是要命啊。
  作者有话说:
  我一般喜欢用多视角讲述一件事,因为这篇文是第叁人称,读者都是上帝视角,可能会有点墨迹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