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冯璃笑得特别开心,“别说小姑娘了,我的小心脏都还怦怦跳呢!”
丁一池拍拍她的手,“悠着点儿,丁太太,你今年都五十多了。”
冯璃立刻瞪了他一眼。
贺望岚目不斜视,只看着舞台上的丁曦。
咚!咚!咚!
鼓点节奏之下,两个人的汗水都在那明亮的聚光灯下飞起,闪闪发光。
跃起,落地,单膝跪地,音乐在一瞬间停止,悄然无声。
然后才是铺天盖地的欢呼,尖叫,掌声。
这么一场激烈的唱跳,以丁曦的体能而言完全没有问题,张欧飞都能负荷这种强度,但是,他的心跳仍然挺快的。
似乎当一名歌手,可要比演员刺激多了,这种掌声和欢呼,甚至是刺耳的尖叫,都能让人的虚荣心得到最大的满足,聚光灯的耀眼,仿佛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前面密密麻麻的观众,他们为自己疯狂——
几乎可以说将人推上了心理满足的巅峰!
可是丁曦觉得,他已经太老了,差点儿承受不来这种刺激。
还剩下两个节目,丁曦已经有种很累的感觉。
可是,仍然要换衣服,然后李欣荣抓着他化妆,修饰,幸好这回的妆简单多了。
穿着上也很简单,宽松的纯白色针织衫,浅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米色皮靴,头发也只需要梳得很爽利就够了。
下一个节目是和林馥的合唱,林馥早早换好衣服在旁边等着,她的上一个节目和这个之间隔着三四个节目,所以说姿态相当悠闲,已经打理好了一切。
“哇,很帅嘛。”她开玩笑似的说。
其实,以丁曦的年纪,穿着这样简单的衣服,不需要多少修饰,就有种别样干净清秀的感觉,特别符合他的外形。
丁曦的样子很像是秀气的邻家男孩,林馥这会儿的穿着也很少女,浅蓝色的连衣裙,一头长发披在肩头,蓝条纹的发带发结在一侧很像是两只兔子耳朵,十分可爱。
“唉。”丁曦又叹了口气。
林馥忍不住笑了起来,“又怎么啦。”
“我可是不懂活泼是怎么回事,一会儿你加油。”
林馥笑出了声,“好啊,我会加油,不过丁曦你会不知道活泼是怎么回事?明明也演过活泼的角色嘛!”
“因为那有剧本啊。”
“那就当有剧本那样演啊。”
丁曦一本正经地说:“可是我不会写剧本呀。”
林馥直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啦好啦,现在讲笑话的样子就挺活泼的!”
他们一块儿候场的时候并不长,舞台上孙博的演出结束了,他们两个一块儿从升降台上去。
背靠背的姿势,身高倒是很相称。
这回,要丁曦唱第一句。
而他一唱,贺望岚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吧,歌词没错,音调也是完全很正确!
但是亲,这是一首活、泼、可、爱的爱情歌曲好不好——
硬生生给他唱成了朗诵诗的感觉也是挺厉害的不是吗?
ch.70
让丁曦松口气的是,他只剩下最后一个节目,这就是拼盘的好处,个人演唱会这种事,真的是不经历根本不知道有多累,丁曦只是参加这样一个拼盘,都累得很。
《大风歌》,这首歌丁曦当然是很熟悉了,本身也没几句歌词,既然决定了前面加一段古琴,他也有大概练过,但是,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个节目与这场show整体的风格格格不入。
到了这种时候,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换好衣服,这回的衣服要简单多了,也没弄成那种广袖博带的古装,只是简单宽松的黑色上衣,仿古式样的领口结扣,和一条米色亚麻长裤而已。
琴也不是什么名琴,事实上这琴买来也不过才一个多月而已,丁曦擅琴,但这件事原本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因为这位拍戏经常自己在外,丁一池和冯璃对于自家儿子会古琴这件事,说实话还挺惊讶的,只有贺望岚并不如何讶异,因为他知道,上辈子的丁曦,就很会古琴,虽然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学的,但每个人都有秘密,贺望岚自己就有个大秘密,所以,他是丝毫不吃惊的。
琴,看着比筝简单,琴弦要少上一些,乐声也不比筝的丰富,但是,要弹好,却不容易。
丁曦有些感慨,事实上,他也有那么多年,没怎么接触过琴了,哪怕曾经在此道上浸淫多年,好歹是有些生疏的。
等到舞台上完全暗下来,灯光还没有落到他的身上,他就弹出了第一个音。
观众席中竟是意外的安静,大家连半点儿嘈杂的声音都不忍发出。
等到一道光落在席地而坐,一柄琴放在膝盖的丁曦身上时,对于那么大的舞台,他的身影自然不大,可是整个舞台都是漆黑的,只有他身上有一道光,和那幽幽震颤的琴音。
不知道为什么,场下的观众就觉得心头愈静,偏偏浑身都有点发麻,皮肤上因为战栗起了一片细小的疙瘩。
刚才看那精彩的舞蹈没有这样,听着震撼的高音也没有这样。
他们甚至听不大懂这琴声中的含义,偏偏现场听来,让他们产生了这样奇妙的感觉。
这一段琴,事实上有三四分钟,大家却觉得短得仿佛只是一瞬间。
“咚!”
丁一池拍拍她的手,“悠着点儿,丁太太,你今年都五十多了。”
冯璃立刻瞪了他一眼。
贺望岚目不斜视,只看着舞台上的丁曦。
咚!咚!咚!
鼓点节奏之下,两个人的汗水都在那明亮的聚光灯下飞起,闪闪发光。
跃起,落地,单膝跪地,音乐在一瞬间停止,悄然无声。
然后才是铺天盖地的欢呼,尖叫,掌声。
这么一场激烈的唱跳,以丁曦的体能而言完全没有问题,张欧飞都能负荷这种强度,但是,他的心跳仍然挺快的。
似乎当一名歌手,可要比演员刺激多了,这种掌声和欢呼,甚至是刺耳的尖叫,都能让人的虚荣心得到最大的满足,聚光灯的耀眼,仿佛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前面密密麻麻的观众,他们为自己疯狂——
几乎可以说将人推上了心理满足的巅峰!
可是丁曦觉得,他已经太老了,差点儿承受不来这种刺激。
还剩下两个节目,丁曦已经有种很累的感觉。
可是,仍然要换衣服,然后李欣荣抓着他化妆,修饰,幸好这回的妆简单多了。
穿着上也很简单,宽松的纯白色针织衫,浅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米色皮靴,头发也只需要梳得很爽利就够了。
下一个节目是和林馥的合唱,林馥早早换好衣服在旁边等着,她的上一个节目和这个之间隔着三四个节目,所以说姿态相当悠闲,已经打理好了一切。
“哇,很帅嘛。”她开玩笑似的说。
其实,以丁曦的年纪,穿着这样简单的衣服,不需要多少修饰,就有种别样干净清秀的感觉,特别符合他的外形。
丁曦的样子很像是秀气的邻家男孩,林馥这会儿的穿着也很少女,浅蓝色的连衣裙,一头长发披在肩头,蓝条纹的发带发结在一侧很像是两只兔子耳朵,十分可爱。
“唉。”丁曦又叹了口气。
林馥忍不住笑了起来,“又怎么啦。”
“我可是不懂活泼是怎么回事,一会儿你加油。”
林馥笑出了声,“好啊,我会加油,不过丁曦你会不知道活泼是怎么回事?明明也演过活泼的角色嘛!”
“因为那有剧本啊。”
“那就当有剧本那样演啊。”
丁曦一本正经地说:“可是我不会写剧本呀。”
林馥直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啦好啦,现在讲笑话的样子就挺活泼的!”
他们一块儿候场的时候并不长,舞台上孙博的演出结束了,他们两个一块儿从升降台上去。
背靠背的姿势,身高倒是很相称。
这回,要丁曦唱第一句。
而他一唱,贺望岚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吧,歌词没错,音调也是完全很正确!
但是亲,这是一首活、泼、可、爱的爱情歌曲好不好——
硬生生给他唱成了朗诵诗的感觉也是挺厉害的不是吗?
ch.70
让丁曦松口气的是,他只剩下最后一个节目,这就是拼盘的好处,个人演唱会这种事,真的是不经历根本不知道有多累,丁曦只是参加这样一个拼盘,都累得很。
《大风歌》,这首歌丁曦当然是很熟悉了,本身也没几句歌词,既然决定了前面加一段古琴,他也有大概练过,但是,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个节目与这场show整体的风格格格不入。
到了这种时候,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换好衣服,这回的衣服要简单多了,也没弄成那种广袖博带的古装,只是简单宽松的黑色上衣,仿古式样的领口结扣,和一条米色亚麻长裤而已。
琴也不是什么名琴,事实上这琴买来也不过才一个多月而已,丁曦擅琴,但这件事原本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因为这位拍戏经常自己在外,丁一池和冯璃对于自家儿子会古琴这件事,说实话还挺惊讶的,只有贺望岚并不如何讶异,因为他知道,上辈子的丁曦,就很会古琴,虽然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学的,但每个人都有秘密,贺望岚自己就有个大秘密,所以,他是丝毫不吃惊的。
琴,看着比筝简单,琴弦要少上一些,乐声也不比筝的丰富,但是,要弹好,却不容易。
丁曦有些感慨,事实上,他也有那么多年,没怎么接触过琴了,哪怕曾经在此道上浸淫多年,好歹是有些生疏的。
等到舞台上完全暗下来,灯光还没有落到他的身上,他就弹出了第一个音。
观众席中竟是意外的安静,大家连半点儿嘈杂的声音都不忍发出。
等到一道光落在席地而坐,一柄琴放在膝盖的丁曦身上时,对于那么大的舞台,他的身影自然不大,可是整个舞台都是漆黑的,只有他身上有一道光,和那幽幽震颤的琴音。
不知道为什么,场下的观众就觉得心头愈静,偏偏浑身都有点发麻,皮肤上因为战栗起了一片细小的疙瘩。
刚才看那精彩的舞蹈没有这样,听着震撼的高音也没有这样。
他们甚至听不大懂这琴声中的含义,偏偏现场听来,让他们产生了这样奇妙的感觉。
这一段琴,事实上有三四分钟,大家却觉得短得仿佛只是一瞬间。
“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