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救错反派的下场 第79节
  第92章 金色孔雀
  白子皓决定深居简出,尽量避免惹麻烦。
  他观察了几天,找村里人订购了柴米油盐,每隔七天送上门来,然后关起门过日子,白天坐在窗边听隔壁学堂念书,一坐便是一整天,晚上去井边打水,再去厨房做些简单的吃食,不想惹任何麻烦……
  说来也好笑,他以前每天都要想着怎么伺候金斐轫,累得很,如今静下来,反而有些不习惯了,总觉得空荡荡的,不知道该干什么,还有些寂寞,寂寞的时候他会忍不住想很多事,很多人,想着想着就又哭了。
  白子皓没有寂寞多久,隔壁家的孔慕华总是来找他玩,但凡他表露出没兴趣的样子,孔慕华就能委屈哭出来,梨花带雨,可怜极了。他受不了小女孩哭鼻子,莫名其妙地做了很多奇怪的事情。
  孔慕华:“子皓哥哥,你院子里好多杂草,我们清了种葡萄吧。”
  白子皓拒绝了一次后,努力除草,搭葡萄架,还在葡萄架下装了个秋千。
  孔慕华:“子皓哥哥,你的院子好大啊,我们挖个池塘吧,可以对着水照影子。”
  白子皓拒绝了两次后,研究池塘怎么挖,还在里面种了两棵红莲花。
  孔慕华:“子皓哥哥,我想绣个海棠花的帕子,你给我画图样吧。”
  白子皓拒绝了三次,终于还是找了笔纸,在书桌前画了很多张,让他挑选。琴棋书画他都努力学过,可是大家都说他没有天赋,画画过于匠气,书法缺少风骨,下棋容易软弱,琴艺倒是还凑合,指法正确,可是没什么感情在里面……
  “我画得不好,”白子皓停下笔,看了看自己画的海棠,歉意道,“我不擅长做这些,如果不喜欢,你便丢了吧,没关系的……”
  他从没做过任何让金斐轫认可的事情,脑子也笨,总是犯错,除了美貌和身体,没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金斐轫那么高高在上的身份,降贵纡尊,不选那些出色的仙门闺秀,选他这样没用的男人做道侣,还解了合欢印,用各种珍贵的驻颜丹药,控制体型,维持美貌,他应当感激的……
  “咦?”孔慕华惊讶地抬起头,拿着那些画,再仔细看了几眼,不敢置信道,“你画得很好!特别漂亮,我觉得比画仙吴师长画得还强!我要拿回去好好绣出来,做裙子。”
  白子皓被他夸得脸都红了:“别胡说,会惹人笑话的。你没见过吴师长画的百鬼图,那是铁画银钩,笔笔惊魂,绝妙至极……”
  孔慕华小心翼翼地把海棠图收好,正色道:“我当然见过吴师长画的东西,都是些墨水乱舞出的鬼东西,黑漆漆,乌团团,他画的《孔雀降魔图》,那孔雀眼珠子瞪得和铜铃似的,丑死了!如果不是他早就作古了,我非得找他……你画的海棠才漂亮,我要绣在裙子上,天天看也看不够。”
  《孔雀降魔图》是吴师长的巅峰之作,原稿不知所踪,市面上有不少仿品和赝品。
  白子皓觉得孔慕华没学过书画,不懂其中奥妙,应该是在城里书画铺看到质量不好的赝品,所以觉得自己画得好。然而孔慕华真心实意的吹捧,还是让他很开心,感觉自己画得工工整整,挺适合做绣图,而且独自在家,终归要有些东西排解寂寞,免得胡思乱想,于是他闲时又画了各种各样的花儿鸟儿。
  孔慕华看一张夸一张,变着花样,把市面上有的好词儿都快说完了,最后他看着那张仙鹤图,忽然委屈了起来:“子皓哥哥,为什么你不画孔雀?是不喜欢吗?”
  白子皓解释:“我喜欢孔雀开屏,色彩艳丽,雍容华贵,但画起来难度很高,如果没有实物,我不敢下笔。”
  孔慕华听了这话,忽然害羞了,耳朵有点红,扭捏许久道:“原来你喜欢看开屏啊?”
  白子皓莫名其妙:“嗯,我喜欢。”
  孔慕华想了会,笑嘻嘻地建议:“南山有个镜湖,景色优美,我曾见过有孔雀出没,你可以去散散心,说不定会遇到很漂亮的孔雀,对你开屏跳舞。”
  南山不远,没什么人烟,如今山花烂漫,可以画画采风,还可以在山上捡点果子或者蘑菇回来,筑基大圆满的修士也不怕山上的毒蛇野兽,来回用不了多少时间。
  孔慕华劝了又劝,白子皓想了两天,终于心动,便动身了。
  镜湖是山中湖,平静无波,就像明镜,倒映着蓝天白云在里面,草木葱葱,蝴蝶追逐,兔子们纷纷探出了长耳朵,到处都洋溢着春天的气息。
  白子皓看着这般美景,心情也开阔了不少,他随意地坐在草地上,拿出笔纸,尝试画湖边喝水的白鹭和仙鹤,落笔有些踌躇,可是想到画得也不好也不会有人批评,笔法便渐渐地洒脱随意起来。
  忽然,仙鹤和白鹭都飞走了。
  空中落下一只罕见的金色孔雀,它站在镜湖旁,对着倒影,抖了抖翅膀,然后仔细地整理带着七彩流光的金色羽毛,最后转过身,朝着白子皓展开了巨大的尾屏,缓缓变成了最华贵的宫扇,每个斑纹都带着异彩,在明媚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它颤抖着尾屏,踏着轻快的步伐,在湖边跳出了各种舞姿。
  哪怕是奇珍异兽齐聚的金凤山庄,也没出现过那么美的孔雀。
  白子皓小心地摈住呼吸,唯恐惊走了这只夺天地之造化孕育出的美丽生灵。他迅速地把孔雀之舞的景色画在纸上,画了一张又一张,幸运的是,金色的孔雀在湖边停留了很久,待他画得差不多了,才展开翅膀,悠悠飞走。
  这样的际遇,美得就像梦一样。
  他雀跃地回到屋子,然后静下心,专心致志地画图,他学的是工笔,需要很多耐心,先勾出线条,再用淡墨一层层地渲染,每次渲染完都要晾干,反反复复,大约几十次后,得出层次分明的墨色孔雀,然后再把各种颜色层层渲染上去,最后用金色勾线,漆墨点睛。
  他花了大半年,终于画出了一张金碧辉煌的孔雀图,虽然和名家画作还有很多的差距,但已是他画得最满意的一张画。期间,孔慕华经常跑过来看,夸赞了一次又一次,眼里满是期待,画成后欢喜得像孔雀那样转了好多个圈圈。
  喜欢的作品要送给欣赏的人。
  白子皓把这张孔雀图送给了孔慕华,作为这段时间的答谢。
  孔慕华开心得疯了,差点不顾男女之嫌,扑过来抱着亲一口。
  白子皓赶紧制止了唐突之举,他意识到这段时间两人走得实在太近了,虽然村里似乎没有闲言碎语,但他应该避免对方生出别样心思。早就该说出自己的婚姻情况了,只是……他实在羞于告诉别人,自己并不是娶妻,而是出嫁的那方,所以拖拖拉拉了许久,含糊道:“我其实是个修士,已有道侣,需要守贞。”
  孔慕华看了他许久,忽然笑了:“你骗人,我听说修士结道侣,都有道侣印,你让我看看,我才信你!”
  白子皓无奈,只好轻轻把领口拉下些许,露出锁骨上的暗红色三瓣菱花印记,然后迅速合拢。
  孔慕华看了一眼,脸色便冷了。
  修仙界的道侣印有好几种,正常婚配都会选择双方都无法消除的神魂印记或者身体印记,只有迎娶地位很低下的道侣,才会用这种菱花印记。如果金斐轫重新和别人结道侣,而且烙的道侣印更高级,则代表白子皓会沦为妾室。
  白子皓知道这个菱花印记的象征着什么,可是他不敢求,金斐轫说让分神大能们同意娶他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而且他喜欢雌伏,恬不知耻,被男人碰一下便浪得很,哪怕是被粗暴的对待,也会产生欲望……如果不嫁给金斐轫,谁能容得了身体那么下贱的配偶?
  这些痛苦羞于启齿,他不能对人说。
  孔慕华却是明白的,他气得差点竖尾巴,决定晚上飞回不灭之巅,去刑房抢神君的乐子,再给那个人渣再加点量,比如搞个虿盆、蚁刑什么的……另外再跟神君抱怨,为什么非要他演小孩?害他想用狐媚招数,给人渣戴个绿帽都不方便。
  白子皓不想自己情绪影响到别人,笑道:“你还小,不懂这些。”
  孔慕华气鼓鼓地说:“我不小了。”都活好几千年的大孔雀了。
  白子皓继续坐下画画,虽然还是很温柔,但带着淡淡的疏离。
  孔慕华在旁边绕了几圈都没找到撒娇的机会,只好乖乖离去,然后消失了好几天,不知道干了什么,心满意足地回来,然后送给白子皓一根金色的孔雀尾羽。
  白子皓有愕然。
  孔慕华笑嘻嘻:“我以前捡到的,送给你,谢谢你送我的画。”
  白子皓迟疑不知道该不该收,可刚露出些许拒绝之意,对方的眼泪又要下来了,他只得收了。
  孔慕华神秘兮兮地叮嘱:“很珍贵的,你千万要好好保管好。”
  白子皓笑道:“我会珍惜的。”
  “你若喜欢,我便把整只孔雀送你抱着睡,用漂亮的尾巴给你做被子,很舒服的,”孔慕华忽然凑过来,在耳边轻声说话,眼睛变得成熟起来,红唇带出勾魂的魅力,声音透着几分娇媚,“他还可以天天开屏跳舞给你看……”
  白子皓被他弄得耳朵都红了,心跳有点快,赶紧往后退去。
  孔慕华早已坐了回去,玩着辫子上的红绳,满脸天真浪漫,仿佛什么都不懂。
  白子皓揉了揉眼睛,感觉看错了。
  他是不是在金凤山庄呆久了,被禽兽影响了?
  第93章 三个选择
  凡人的村落很少修炼的灵气,无法修行。
  白子皓在画完孔雀图后,重新找到了绘画的乐趣,他每天听着隔壁的读书声,伏案作图。孔慕华经常跑过来串门子,看他画画,吃他的零食,哄他做各种事,搞得鸡飞狗跳,但日子却过得有趣起来了。
  小女孩会长大,老往男人家跑不好。
  白子皓为了避嫌,只好在孔慕华来的时候,打开院子大门,把画桌搬到院子里的树荫下。
  路过的村人看见他画画,都会夸上几句,经常有姑娘和媳妇们送吃食过来,求绣图,他无有不应。
  孔慕华喜欢坐在秋千架上,一边晒太阳一边拖着他瞎聊,比如王阿婆家的公鸡不打鸣是因为失恋了,河边两只麻雀在打赌,田里站着的是稻草人还是农夫……
  白子皓没搞懂这些事有什么趣味,但看见孔慕华笑得几乎打滚的样子,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他觉得孔慕华是个古怪又可爱的姑娘,特别爱漂亮,走哪里都要带着镜子,没事拿出来照一照,他不关心梳妆打扮外的任何事情,除了给自己做裙子,女红针线学得还不错,其他事情就一言难尽了。他尝试帮白子皓干活,然后烧了厨房,砸了洗衣用的棒槌,弄塌了葡萄架,打水时趴在井口照了大半个时辰影子,白子皓差点以为他要投井,冲上去拉回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了好久。
  孔慕华害羞:“我就是觉得井水里的自己很漂亮,想多看几眼。”
  白子皓:“……”
  孔慕华:“子皓哥哥也很漂亮,应该多照照镜子。”
  白子皓:“……”
  他不该为这熊孩子担心的。
  白子皓尝试让孔慕华学点文化,陶冶情操,做个内外兼修的美人,结果弹琴他直接挑破了三根弦,画画咬断了两根笔,写字直接鬼画符,读书大概看三行字便睡觉,别说诗词歌赋了,他连最简单的歇后语都搞不清楚,经常说出啼笑皆非的错误。
  吃饭倒是很能吃,每顿能吃一整锅,瓜子磕得飞快,一次能磕两斤,而且爱吃蝗虫,经常抓回来一大堆,让白子皓下厨,炸一半,烤一半,吃得极香……白子皓被他怂恿着尝了一口,虽然味道好像还可以,但……心理无法承受,还是算了。
  白子皓有点担忧这个熊孩子的未来……
  “没关系,反正我美,没有人看不上我,如果有,那是他瞎,咱们不和瞎子计较。”孔慕华对自己有迷之自信,还反过来鼓励白子皓,奇怪的金句频频:
  “招蜂引蝶不就证明我香吗?没几只蜜蜂蝴蝶献殷勤,走出去都没脸说自己是美人。”
  “我哪有什么缺点?只是有些可爱的小癖好。”
  “哈?如果有条件很好的人看上我,那是因为我的魅力让他神魂颠倒,为什么要自卑?”
  “我那么优秀,都被你吸引,觉得你好看又迷人,你应该对自己的魅力更有自信点。”
  “那个傻子敢说你这样的美人儿不好?踹了换个懂事的!”
  “子皓哥哥,我很懂事的。”
  “……”
  白子皓被他变着花样折腾了几年,不但重新找回了爬树摘果,下水捞鱼的童年技能,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烤昆虫,捉蝴蝶,斗恶狗,打流氓……熟悉的村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时不时会跟着大家去看社戏,帮忙下田抢收庄稼。
  后来,村里的教书先生老了,辞退了学堂的工作。
  白子皓在大家的请求下,成为了新的教书先生,孩子们都很喜欢他的温柔细心,崇拜他学问高深,每天都围着他,送给他很多鸡蛋,家里种的蔬菜,还有山中的野花……经常有女孩子对他红脸,奈何孔慕华最喜欢争风吃醋,是宫斗宅斗的好手,不管是泼辣追求,含蓄追求,哀怨可怜,温柔贤惠,撒娇卖乖,挑拨离间……统统都在还没出招前被制服了。
  孔慕华抖了抖花裙子,充满自信:“好东西才会有人抢,男人如果连面对情敌的勇气都没有,反而挑三拣四,嫌弃喜欢的人受欢迎,不如挖个地洞埋了,这种废物活着也没用,子皓哥哥,你说对不对?”
  白子皓手中的画笔顿了顿,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孔慕华的疯言疯语,不再放在心上。可是,听得多了,细细想来,有些东西话粗理不粗,渐渐也接受了部分观点,他笑着问:“如果抢不过呢?”
  孔慕华果断:“抢不过就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走,还留着丢人现眼吗?”
  他们鸟族的情场战争都是这样的,抢不过就是不够漂亮,技不如人,和被抢的有什么关系?哪怕是高高在上的神君,也要遵循这个法则,雄性一定要漂漂亮亮地争宠,美貌争不过还可以靠力量,宰了情敌,打死拔毛,把争宠难度降低,用什么手段都可以,但不能欺负喜欢的人,说他坏话,这是丢鸟现眼的事……
  不好的人,为什么要喜欢他?喜欢了就该捧在掌心,为什么要糟蹋?
  孔慕华很难理解人类的某些行为。
  虽然孔雀不算专一的鸟族,但是他自持美貌,又是上古大妖,嫌弃普通孔雀随便找配偶的行为,只想要个最好,可惜挑剔多年,未能如愿。
  那天,所有人都认为神君会杀了白子皓,在看热闹,孔慕华见他差点遭遇暴行,衣衫不整,有点可怜,便送了件不要的外袍,让他黄泉路上走得体面些。
  白子皓明知道快死了,还很有教养地向他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