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传 血踪万里(32)
跨马峡派出所内,徐家颖与唐宋明正面对着那冒充警察的小伙子。
之前自称“道上混的”公鸭嗓和纹身男,已经交给其他人负责。而这冒充警察的人,必须要“重点对待”。
徐家颖盯着对面的小伙子,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气焰,垂着头,似乎在想事情。
她把三把枪往桌上一撂,说:“这是从你身上搜出来的,一共三把枪。其中一把是你刚才拿出来的仿真枪,另外两把分别是柯尔特11.43毫米口径自动手枪,以及九二式警用手枪。这两把真枪都已经装了子弹。弹匣是满的。你当时为什么不选择这两把装有子弹的手枪来对付我,而偏偏选择了那把仿真枪?”
小伙子抬起头,低声说:“这问题我可以不回答吗?”
徐家颖说:“坦白交代,对你有好处。”
在一旁的唐宋明也插嘴道:“我看得出你是故意没有使用真枪,那两把真枪的保险都已经是打开状态,如果你真的想要开枪伤人,直接拔枪射击,有的是机会。我们俩又都离你那么近。你猝然开枪的话,我们俩绝对躲不开。可你偏偏选择了那把仿真枪。这说明你还不是完全心存恶念。你只是想把我们吓退,而不是想杀人,对吧?”
小伙子看向他:“您没必要把我想得那么好,或许我只是因为太着急了,选错了枪。”
徐家颖说:“今天上午,跨马峡发生恶性袭警事件,一名警员遭遇突然袭击,身负重伤,他随身携带的制服、配枪均被夺走。现在他还在医院躺着,昏迷不醒。我们查了你身上这把九二式手枪的枪号,与他丢失的那把枪的抢号完全一致。你这把枪是从他那里抢来的吧?”
“是。”小伙子慢吞吞地答道。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抢警枪。”徐家颖说:“你手上这把柯尔特自动手枪,如果单论威力的话,比九二式警枪要强一些。而且抢警枪风险还高……”
小伙子耸了耸肩:“我有我的目的。”
徐家颖问:“能说得详细一些么?”
小伙子苦笑:“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我袭警,夺警枪,这些事我都可以承认。”
唐宋明插嘴道:“既然你夺了警枪,还从跨马峡逃出去了,为什么还要坐缆车回来?”
“我……”小伙子犹豫了起来。
徐家颖鼓励道:“你可以把所有真相都说出来,也可以为你争取宽大处理。”
“好吧……”小伙子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那我就把真相说出来吧……我之前袭警之后就逃走了,坐最近的一趟缆车,没多久就到了森林公园。但我后来又开始后悔。我想把警枪还回去。”
唐宋明点了点头:“这样从逻辑上就可以说得通了。我们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抢警枪,你方便把理由说出来吗?”
他说话的口气、用词都跟徐家颖大为不同,小伙子似乎更能接受。
“我得了病,这个病非常特殊,要用大量的昂贵药物进行治疗。除此之外,可能还需要做手术。”
“哦,原来是这样。”徐家颖脸上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能告诉我们是什么病吗?我看你面色,不像是有病的样子。”
小伙子的表情变得很尴尬:“我这病吧……对我不了解的人,都觉得我像正常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自己有多痛苦。”
“是抑郁症或其他心理疾病吗?”
“不是。你看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徐家颖一怔,她看这人喉结突出,甚至还有胡茬,就说:“你是男人吧?”
“不,我是女的。”小伙子说:“我叫徐秋爽,女,三十一岁。家住离这里不远的十里堡。在十六岁之前,我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女人,就是说话的声音比较粗一些,从十七岁的时候开始,我身上就开始起各种变化,喉结开始变得突出,毛孔也开始变粗,胡子也长了出来……家里人没办法,如果我要去上学,连上厕所都成问题。无论去男厕所还是女厕所,都会被人骂出来。后来我干脆就辍学了。那时候我正好读高二。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再没进过校门。我也幻想过可以认识个白马王子,并且和他白头偕老。但我这个鬼样子,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我都没办法接近。”
徐家颖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她刚开始还觉得这小伙子挺有亲和力,甚至对他产生过好感,没想到人家居然是女的……
徐秋爽继续说:“后来,我在本地找工作,但找来找去,都干不了多长时间。毕竟现在都要求员工大专或本科学历起步,像我这样连高中都没读完的,人家瞧不上。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去投奔黑市……”
“你认识黑市的人?”徐家颖立刻精神了起来。
徐秋爽答道:“谈不上认识,只不过那边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说可以为我介绍一些特殊的工作。时间短,来钱快。我当时愁工作都快愁疯了。有人主动送工作上门,我非常高兴,就没有多考虑。结果被人家带到黑市里,所谓上了贼船下不来。我也就没办法再退出了。黑市里的人先给我进行了一些简单的培训,随后就开始给我安排工作。刚开始安排的都是一些不需要杀人的工作。比如去给某个黑帮的女大佬当临时保镖之类。我在这段时间攒了一笔钱,准备再攒多一些之后,就去医院进行治疗。可现在你们警方天天搞严打,黑市里这类工作也不好安排了。黑市里让我准备‘投名状’,也就是杀人。”
“你真的杀了人吗?”
“没有。我接到的任务,就是在跨马峡袭击一名携带警枪的民警,在把他打死之后,抢走他的警枪回去交差。我当时心软,没朝他的要害打,只是把他打晕了。他随身的警服、对讲机和警枪都被我当场抢走。之后我就急急忙忙坐缆车跑了回去。”
“你这次回来,是因为良心发现?”
“可以这么说。我本身不
之前自称“道上混的”公鸭嗓和纹身男,已经交给其他人负责。而这冒充警察的人,必须要“重点对待”。
徐家颖盯着对面的小伙子,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气焰,垂着头,似乎在想事情。
她把三把枪往桌上一撂,说:“这是从你身上搜出来的,一共三把枪。其中一把是你刚才拿出来的仿真枪,另外两把分别是柯尔特11.43毫米口径自动手枪,以及九二式警用手枪。这两把真枪都已经装了子弹。弹匣是满的。你当时为什么不选择这两把装有子弹的手枪来对付我,而偏偏选择了那把仿真枪?”
小伙子抬起头,低声说:“这问题我可以不回答吗?”
徐家颖说:“坦白交代,对你有好处。”
在一旁的唐宋明也插嘴道:“我看得出你是故意没有使用真枪,那两把真枪的保险都已经是打开状态,如果你真的想要开枪伤人,直接拔枪射击,有的是机会。我们俩又都离你那么近。你猝然开枪的话,我们俩绝对躲不开。可你偏偏选择了那把仿真枪。这说明你还不是完全心存恶念。你只是想把我们吓退,而不是想杀人,对吧?”
小伙子看向他:“您没必要把我想得那么好,或许我只是因为太着急了,选错了枪。”
徐家颖说:“今天上午,跨马峡发生恶性袭警事件,一名警员遭遇突然袭击,身负重伤,他随身携带的制服、配枪均被夺走。现在他还在医院躺着,昏迷不醒。我们查了你身上这把九二式手枪的枪号,与他丢失的那把枪的抢号完全一致。你这把枪是从他那里抢来的吧?”
“是。”小伙子慢吞吞地答道。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抢警枪。”徐家颖说:“你手上这把柯尔特自动手枪,如果单论威力的话,比九二式警枪要强一些。而且抢警枪风险还高……”
小伙子耸了耸肩:“我有我的目的。”
徐家颖问:“能说得详细一些么?”
小伙子苦笑:“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我袭警,夺警枪,这些事我都可以承认。”
唐宋明插嘴道:“既然你夺了警枪,还从跨马峡逃出去了,为什么还要坐缆车回来?”
“我……”小伙子犹豫了起来。
徐家颖鼓励道:“你可以把所有真相都说出来,也可以为你争取宽大处理。”
“好吧……”小伙子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那我就把真相说出来吧……我之前袭警之后就逃走了,坐最近的一趟缆车,没多久就到了森林公园。但我后来又开始后悔。我想把警枪还回去。”
唐宋明点了点头:“这样从逻辑上就可以说得通了。我们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抢警枪,你方便把理由说出来吗?”
他说话的口气、用词都跟徐家颖大为不同,小伙子似乎更能接受。
“我得了病,这个病非常特殊,要用大量的昂贵药物进行治疗。除此之外,可能还需要做手术。”
“哦,原来是这样。”徐家颖脸上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能告诉我们是什么病吗?我看你面色,不像是有病的样子。”
小伙子的表情变得很尴尬:“我这病吧……对我不了解的人,都觉得我像正常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自己有多痛苦。”
“是抑郁症或其他心理疾病吗?”
“不是。你看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徐家颖一怔,她看这人喉结突出,甚至还有胡茬,就说:“你是男人吧?”
“不,我是女的。”小伙子说:“我叫徐秋爽,女,三十一岁。家住离这里不远的十里堡。在十六岁之前,我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女人,就是说话的声音比较粗一些,从十七岁的时候开始,我身上就开始起各种变化,喉结开始变得突出,毛孔也开始变粗,胡子也长了出来……家里人没办法,如果我要去上学,连上厕所都成问题。无论去男厕所还是女厕所,都会被人骂出来。后来我干脆就辍学了。那时候我正好读高二。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再没进过校门。我也幻想过可以认识个白马王子,并且和他白头偕老。但我这个鬼样子,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我都没办法接近。”
徐家颖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她刚开始还觉得这小伙子挺有亲和力,甚至对他产生过好感,没想到人家居然是女的……
徐秋爽继续说:“后来,我在本地找工作,但找来找去,都干不了多长时间。毕竟现在都要求员工大专或本科学历起步,像我这样连高中都没读完的,人家瞧不上。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去投奔黑市……”
“你认识黑市的人?”徐家颖立刻精神了起来。
徐秋爽答道:“谈不上认识,只不过那边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说可以为我介绍一些特殊的工作。时间短,来钱快。我当时愁工作都快愁疯了。有人主动送工作上门,我非常高兴,就没有多考虑。结果被人家带到黑市里,所谓上了贼船下不来。我也就没办法再退出了。黑市里的人先给我进行了一些简单的培训,随后就开始给我安排工作。刚开始安排的都是一些不需要杀人的工作。比如去给某个黑帮的女大佬当临时保镖之类。我在这段时间攒了一笔钱,准备再攒多一些之后,就去医院进行治疗。可现在你们警方天天搞严打,黑市里这类工作也不好安排了。黑市里让我准备‘投名状’,也就是杀人。”
“你真的杀了人吗?”
“没有。我接到的任务,就是在跨马峡袭击一名携带警枪的民警,在把他打死之后,抢走他的警枪回去交差。我当时心软,没朝他的要害打,只是把他打晕了。他随身的警服、对讲机和警枪都被我当场抢走。之后我就急急忙忙坐缆车跑了回去。”
“你这次回来,是因为良心发现?”
“可以这么说。我本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