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第1节
独宠夫郎
作者:不曾阿
文案:
黎荞从末世魂穿到一个有男、女、小哥儿的世界时,肚子饿的厉害,他一睁眼便看到一位貌美大长腿的男子正递给他窝窝头,黎荞:“……人美心善,爱了。”
知道这美男子其实是一位小哥儿后,黎荞高兴了,合法搞基,完美。
虽然他穿越的这个原身名声烂还欠了一屁股赌债,但不怕,身为水系异能者,甭管是改善名声还是挣钱,全都手到擒来。
他捉鱼,做农具做甜品,还对美人小哥儿发起了猛烈攻势,上辈子太过漂泊苦逼,这辈子他要夫郎孩子热炕头。
-
陶竹个子高,长的丑,家里还有极品哥哥托后腿,因此在三柳村是出了名的大龄剩哥儿。
他本以为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结果在救了那个烂人黎荞之后,他竟被盯上了。
这个黎荞一改从前的好吃懒做,今天给他送鱼汤鸡汤,明天带着他没见过的农具帮他干活,后天更是把挣来的银子塞给他让他当家。
而且,这人还一直夸他好看,对别的漂亮小哥儿和姑娘甩都不甩!
陶竹呆了。
这……嫁,必须嫁,谁都不能阻拦他成亲!
后来,黎荞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地主,人们都说,他肯定要休了陶竹这个丑夫郎,哪个地主老爷会爱跟男人一样的丑哥儿呢。
黎荞:“家里的地契写的都是竹哥儿的名字,是我担心他休了我。”
再后来,黎荞成了官老爷,人们这下子兴奋了,哪个官老爷会带着丑夫郎出门应酬?这是要被同僚嘲笑的,黎荞绝对要休掉夫郎了!
黎荞;“只要我官儿做的够大,那谁敢嘲笑竹哥儿?”
阅读指南:本文是生子文,种田,慢热。攻的金手指超级超级超级粗,有异能,能基建,能科举。
不喜的话,咱们可以下本见哦~
内容标签: 生子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黎荞陶竹 ┃ 配角:三柳村众人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爱生活,爱夫郎
立意:珍惜每一天
vip强推奖章
黎荞从末世穿到大盛朝一个欠了一屁股赌债被全村人嫌弃的书生身上,在饿的不能动弹时,好在同村的大龄剩哥儿陶竹给了他两个菜窝窝。陶竹个子高,容貌不符合大盛的审美,但黎荞对他一见钟情。黎荞一边靠着卖鱼、做农具改善名声,一边追求陶竹。两人成亲之后,在发家致富的同时带领全村、全县、全府的人一同致富。
本文轻松明快,行文流畅,语言朴实。两位主角形象鲜明,善良大方,不仅努力回报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也齐心协力的带领家乡的父老乡亲一起致富。文中配角也知恩感恩,待两位主角亲如一家,是非常值得一读的温馨种田文。
第01章 穿越 要不你喂我吧?
六月初的正午,哪怕是在山林里,气温依旧灼人。
“嘶——”
脑袋疼的厉害,黎荞眉心拧了起来。
与此同时,肚子里传来犹如火烧一般的饥饿感,烧的他不由抬手捂住了肚子。
但下一瞬,他身子一僵,他不是被丧尸咬死了么?怎么还会有这些感觉?
猛然睁开眼,灿烂的阳光毫无预兆的铺满他的视线,整个天地都亮堂堂的,毫无末世那种空气里飘着烟尘颗粒的昏暗。
他不由怔住。
他有八年没见过这种明媚了,他这是在哪儿?
“你醒了?”一道低低的、温和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黎荞一惊,下意识的抬手,想要动用水系异能给自己罩上一个水球做防御。
但下一秒,一张俊朗的脸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动作立马僵住。
这张脸距离他有一米多远,看上去不足二十岁,棱角分明,五官锋利又俊美,神色带着几分戒备。
但偏偏一双眸子水润润的又亮晶晶的,宛如盛着细碎阳光的湖泊,看的黎荞有些失神。
而且,他竟是一身古人装扮,一身褐色的粗麻布短打,长发被一根小木棍挽在脑后。
“你……”黎荞失语,他这是穿越了?
“给你。”
这张俊脸的主人从背篓里拿出两个菜窝窝,往前跨了一步,极快的将两个拳头大的菜窝窝放到了黎荞的胸口。
然后大步退后,就跟黎荞身上有丧尸病毒一般。
做完这些,他一手拎起背篓,准备离开。
“诶,哥们儿!”
黎荞下意识去拦人,但下一秒,他脑袋仿佛被针扎了一般,疼的他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眼角的余光瞥见青年顿住了脚步,他立马哎哟了一声,痛苦的双臂抱头,要不是身上搁着俩窝窝头,他就在地上打滚了。
果不其然,青年又回来了,但与他依旧隔着一米的距离:“你怎么了?”
“头、头疼。”黎荞虚弱的回答。
“……你后脑勺磕到树上了,所以会疼。”
“啊?”黎荞依旧虚弱:“可是好疼。”
“你忍忍就过去了。”青年说完还是要转身走人。
黎荞见状,又痛苦的哎哟了一声;“你救人救到底,我现在又饿又脑袋疼,吃窝窝头的力气都没了。要不你喂我吃吧?”
“?”
青年一脸不可思议的回头瞪向他,短暂的震惊之后,眼神像是看流氓一般充满了厌恶。
青年拎着背篓,大步流星的就往山下走。
但走了几步,猛然回身来到黎荞身边,抬脚在黎荞腿上狠狠踹了几下,这才又快速的下山。
黎荞被踹的直抽气,但盯着青年颀长的背影,他却是心情极好的笑了起来。
刚才的脑袋疼,是他脑中被灌入了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
他穿越了。
他死了又复生。
而且,这还是一个山清水秀没有丧尸的世界!
就是这个世界的性别划分让他有些迷糊,在这里,除了男人和女人外,竟然还有一种名为小哥儿的人。
但没关系,只要没有丧尸,一切好说。
于是心情一好,再加上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青年的情况,他就忍不住嘴贱了一句。
青年名叫陶竹,是个哥儿,还是个大龄嫁不出去的老哥儿,所以刚才面对着他的嘴贱又是震惊又是生气。
不过,青年的脸的确长在他的审美上,而且还救了他一把,嗯,得报恩。
这般盘算着,他动用异能,凝出一个水球塞入口中。甘甜的水流过干涩的喉咙,落入胃中,让他饿得火烧火燎的胃好受了一些。
抓起两个菜窝窝头,就着水球,他一边吃一边恢复体力。
半个小时后,他慢慢起身,准备下山。下山时,他随手捡了些干柴,还编了个草绳捆干柴。
他穿的这具原身也叫黎荞,好吃懒做,在县城的私塾读了十年书,一事无成,连个童生都未考上。
之前有黎父黎母在,原身还能在私塾混日子,去年黎父黎母去隔壁县探望远嫁的女儿,下雨路滑,不慎跌入河里被淹死。
没了黎父黎母提供银子,原身为了继续混日子,不仅将他的田地卖了,还因为赌博欠了一屁股债。
即便如此,原身依旧想吃好的喝好的。
前天,原身嫌黎粮也就是原身大哥家的杂粮馒头掺的野菜太多喇喉咙,闹着想吃肉,为此将他那份馒头给扔了,气得黎粮这个最为疼爱原身的大哥都不肯再管他吃饭了。
没人管饭,在村里借了一圈也没借到粮食,于是原身今天就上山转悠看能不能踅摸到什么吃的,结果一脚踩空,脑袋撞树上死了。
回忆完原身活该跌死的一生,黎荞已经来到了山脚,手里也已经捡了一大捆干柴。
刚才一路下来,没有看到任何猎物,而原身家里穷的连老鼠都不愿意光顾,于是他没有回原身所在的三柳村,而是沿着山脚去了绕村而过的小河。
三柳村的这个小河有十米来宽,河水湍急,所以河里面的鱼不太好捉,没人捉,这些鱼就越来越多,黎荞在河边站了不到两分钟,便有条一尺来长的草鱼从他跟前游过。
黎荞瞧着那鱼,在河边蹲了下来。
他的水系异能也跟着穿越了,虽然八级被压成了一级,但捉鱼肯定没问题。
过了午时,河边空无一人,一级的水异能操控不了自然界的水,于是他把大手伸到了河水中,紧接着,一个水球出现在他掌心。
水球摇摇晃晃的向着河里正游来游去的草鱼飘去,撞上草鱼之后迅速变大,瞬间便将那条毫无防备草鱼包裹住了。
然后水球又晃晃悠悠的来到了黎荞身边。
这草鱼万万没想到人类竟然有如此作弊神器,到了黎荞手里才想起来扑腾。
可惜晚了。
黎荞随手将其扔到岸上,然后视线转回到了河内。
靠着这种手法,不到十分钟,他便捉了十条鱼上来,每条都有一尺多长。
用草绳将十条鱼串起来,他一手拎着鱼,一手拎着干柴进了村子。
现在是麦忙天,家家户户都忙着收麦子,小孩子也得去麦地里捡麦穗,所以整个村子有些静。
原身家在三柳村南边,三间土坯正屋,东西各两间厢房,原身懒惰,所以小院生着杂草,瞧着有几分荒凉。
原身把家里能卖的全卖了,包括他读书时所用的书籍和笔墨纸砚,因此几间屋子不仅脏兮兮,还光秃秃。
厨房里铁锅、菜刀都没了,案板上只有个缺了一个刃的破剪刀,旁边有几个陶罐陶盆陶碗。
好在还有一点点盐巴,可以让黎荞做烤鱼,他没有用锈迹斑斑的破剪刀,而是打算凝出一把水刀收拾这几条鱼。
作者:不曾阿
文案:
黎荞从末世魂穿到一个有男、女、小哥儿的世界时,肚子饿的厉害,他一睁眼便看到一位貌美大长腿的男子正递给他窝窝头,黎荞:“……人美心善,爱了。”
知道这美男子其实是一位小哥儿后,黎荞高兴了,合法搞基,完美。
虽然他穿越的这个原身名声烂还欠了一屁股赌债,但不怕,身为水系异能者,甭管是改善名声还是挣钱,全都手到擒来。
他捉鱼,做农具做甜品,还对美人小哥儿发起了猛烈攻势,上辈子太过漂泊苦逼,这辈子他要夫郎孩子热炕头。
-
陶竹个子高,长的丑,家里还有极品哥哥托后腿,因此在三柳村是出了名的大龄剩哥儿。
他本以为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结果在救了那个烂人黎荞之后,他竟被盯上了。
这个黎荞一改从前的好吃懒做,今天给他送鱼汤鸡汤,明天带着他没见过的农具帮他干活,后天更是把挣来的银子塞给他让他当家。
而且,这人还一直夸他好看,对别的漂亮小哥儿和姑娘甩都不甩!
陶竹呆了。
这……嫁,必须嫁,谁都不能阻拦他成亲!
后来,黎荞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地主,人们都说,他肯定要休了陶竹这个丑夫郎,哪个地主老爷会爱跟男人一样的丑哥儿呢。
黎荞:“家里的地契写的都是竹哥儿的名字,是我担心他休了我。”
再后来,黎荞成了官老爷,人们这下子兴奋了,哪个官老爷会带着丑夫郎出门应酬?这是要被同僚嘲笑的,黎荞绝对要休掉夫郎了!
黎荞;“只要我官儿做的够大,那谁敢嘲笑竹哥儿?”
阅读指南:本文是生子文,种田,慢热。攻的金手指超级超级超级粗,有异能,能基建,能科举。
不喜的话,咱们可以下本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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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荞从末世穿到大盛朝一个欠了一屁股赌债被全村人嫌弃的书生身上,在饿的不能动弹时,好在同村的大龄剩哥儿陶竹给了他两个菜窝窝。陶竹个子高,容貌不符合大盛的审美,但黎荞对他一见钟情。黎荞一边靠着卖鱼、做农具改善名声,一边追求陶竹。两人成亲之后,在发家致富的同时带领全村、全县、全府的人一同致富。
本文轻松明快,行文流畅,语言朴实。两位主角形象鲜明,善良大方,不仅努力回报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也齐心协力的带领家乡的父老乡亲一起致富。文中配角也知恩感恩,待两位主角亲如一家,是非常值得一读的温馨种田文。
第01章 穿越 要不你喂我吧?
六月初的正午,哪怕是在山林里,气温依旧灼人。
“嘶——”
脑袋疼的厉害,黎荞眉心拧了起来。
与此同时,肚子里传来犹如火烧一般的饥饿感,烧的他不由抬手捂住了肚子。
但下一瞬,他身子一僵,他不是被丧尸咬死了么?怎么还会有这些感觉?
猛然睁开眼,灿烂的阳光毫无预兆的铺满他的视线,整个天地都亮堂堂的,毫无末世那种空气里飘着烟尘颗粒的昏暗。
他不由怔住。
他有八年没见过这种明媚了,他这是在哪儿?
“你醒了?”一道低低的、温和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黎荞一惊,下意识的抬手,想要动用水系异能给自己罩上一个水球做防御。
但下一秒,一张俊朗的脸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动作立马僵住。
这张脸距离他有一米多远,看上去不足二十岁,棱角分明,五官锋利又俊美,神色带着几分戒备。
但偏偏一双眸子水润润的又亮晶晶的,宛如盛着细碎阳光的湖泊,看的黎荞有些失神。
而且,他竟是一身古人装扮,一身褐色的粗麻布短打,长发被一根小木棍挽在脑后。
“你……”黎荞失语,他这是穿越了?
“给你。”
这张俊脸的主人从背篓里拿出两个菜窝窝,往前跨了一步,极快的将两个拳头大的菜窝窝放到了黎荞的胸口。
然后大步退后,就跟黎荞身上有丧尸病毒一般。
做完这些,他一手拎起背篓,准备离开。
“诶,哥们儿!”
黎荞下意识去拦人,但下一秒,他脑袋仿佛被针扎了一般,疼的他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眼角的余光瞥见青年顿住了脚步,他立马哎哟了一声,痛苦的双臂抱头,要不是身上搁着俩窝窝头,他就在地上打滚了。
果不其然,青年又回来了,但与他依旧隔着一米的距离:“你怎么了?”
“头、头疼。”黎荞虚弱的回答。
“……你后脑勺磕到树上了,所以会疼。”
“啊?”黎荞依旧虚弱:“可是好疼。”
“你忍忍就过去了。”青年说完还是要转身走人。
黎荞见状,又痛苦的哎哟了一声;“你救人救到底,我现在又饿又脑袋疼,吃窝窝头的力气都没了。要不你喂我吃吧?”
“?”
青年一脸不可思议的回头瞪向他,短暂的震惊之后,眼神像是看流氓一般充满了厌恶。
青年拎着背篓,大步流星的就往山下走。
但走了几步,猛然回身来到黎荞身边,抬脚在黎荞腿上狠狠踹了几下,这才又快速的下山。
黎荞被踹的直抽气,但盯着青年颀长的背影,他却是心情极好的笑了起来。
刚才的脑袋疼,是他脑中被灌入了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
他穿越了。
他死了又复生。
而且,这还是一个山清水秀没有丧尸的世界!
就是这个世界的性别划分让他有些迷糊,在这里,除了男人和女人外,竟然还有一种名为小哥儿的人。
但没关系,只要没有丧尸,一切好说。
于是心情一好,再加上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青年的情况,他就忍不住嘴贱了一句。
青年名叫陶竹,是个哥儿,还是个大龄嫁不出去的老哥儿,所以刚才面对着他的嘴贱又是震惊又是生气。
不过,青年的脸的确长在他的审美上,而且还救了他一把,嗯,得报恩。
这般盘算着,他动用异能,凝出一个水球塞入口中。甘甜的水流过干涩的喉咙,落入胃中,让他饿得火烧火燎的胃好受了一些。
抓起两个菜窝窝头,就着水球,他一边吃一边恢复体力。
半个小时后,他慢慢起身,准备下山。下山时,他随手捡了些干柴,还编了个草绳捆干柴。
他穿的这具原身也叫黎荞,好吃懒做,在县城的私塾读了十年书,一事无成,连个童生都未考上。
之前有黎父黎母在,原身还能在私塾混日子,去年黎父黎母去隔壁县探望远嫁的女儿,下雨路滑,不慎跌入河里被淹死。
没了黎父黎母提供银子,原身为了继续混日子,不仅将他的田地卖了,还因为赌博欠了一屁股债。
即便如此,原身依旧想吃好的喝好的。
前天,原身嫌黎粮也就是原身大哥家的杂粮馒头掺的野菜太多喇喉咙,闹着想吃肉,为此将他那份馒头给扔了,气得黎粮这个最为疼爱原身的大哥都不肯再管他吃饭了。
没人管饭,在村里借了一圈也没借到粮食,于是原身今天就上山转悠看能不能踅摸到什么吃的,结果一脚踩空,脑袋撞树上死了。
回忆完原身活该跌死的一生,黎荞已经来到了山脚,手里也已经捡了一大捆干柴。
刚才一路下来,没有看到任何猎物,而原身家里穷的连老鼠都不愿意光顾,于是他没有回原身所在的三柳村,而是沿着山脚去了绕村而过的小河。
三柳村的这个小河有十米来宽,河水湍急,所以河里面的鱼不太好捉,没人捉,这些鱼就越来越多,黎荞在河边站了不到两分钟,便有条一尺来长的草鱼从他跟前游过。
黎荞瞧着那鱼,在河边蹲了下来。
他的水系异能也跟着穿越了,虽然八级被压成了一级,但捉鱼肯定没问题。
过了午时,河边空无一人,一级的水异能操控不了自然界的水,于是他把大手伸到了河水中,紧接着,一个水球出现在他掌心。
水球摇摇晃晃的向着河里正游来游去的草鱼飘去,撞上草鱼之后迅速变大,瞬间便将那条毫无防备草鱼包裹住了。
然后水球又晃晃悠悠的来到了黎荞身边。
这草鱼万万没想到人类竟然有如此作弊神器,到了黎荞手里才想起来扑腾。
可惜晚了。
黎荞随手将其扔到岸上,然后视线转回到了河内。
靠着这种手法,不到十分钟,他便捉了十条鱼上来,每条都有一尺多长。
用草绳将十条鱼串起来,他一手拎着鱼,一手拎着干柴进了村子。
现在是麦忙天,家家户户都忙着收麦子,小孩子也得去麦地里捡麦穗,所以整个村子有些静。
原身家在三柳村南边,三间土坯正屋,东西各两间厢房,原身懒惰,所以小院生着杂草,瞧着有几分荒凉。
原身把家里能卖的全卖了,包括他读书时所用的书籍和笔墨纸砚,因此几间屋子不仅脏兮兮,还光秃秃。
厨房里铁锅、菜刀都没了,案板上只有个缺了一个刃的破剪刀,旁边有几个陶罐陶盆陶碗。
好在还有一点点盐巴,可以让黎荞做烤鱼,他没有用锈迹斑斑的破剪刀,而是打算凝出一把水刀收拾这几条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