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第9章 敲定
  唐明月给唐老爹跟郭氏送过卤味之后,只略说了两句话便出了上房的门,她抬首看看自家的方向,便透过窗子看到了聂恒宗的侧脸,心里想着她跟这个不知名的大哥哥还真是投缘,自己心中一个想法竟然跟他说了那么多。
  回屋之后洗手上了饭桌,几人一起吃饭。吴氏做的卤味,是一整只鸡。她把鸡杀了之后切成小块,用水焯过之后,放到熬好的汤底里做成卤鸡。
  聂恒宗一向吃得不多,弄得吴氏总以为他是不好意思多吃,还不住的劝他。
  刚到唐家那两天,聂恒宗都是跟着唐明月单独吃饭,除了开心没什么感觉。可自从分家之后,二房就独自开火了,他的脚也不是不能走路,便跟着一家人一起用饭,原还以为自己会不习惯,可大概是他适应能力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
  可你让五殿下当着大家伙儿的面啃卤鸡爪啥的,五殿下表示真的做不到啊!
  虽说没有不顾形象啃鸡肉啃鸡爪,聂恒宗还是吃饱了的。听到吴氏又劝,他自然开口解释,“婶子做东西这样好吃,我哪会吃不饱呢?”
  正闷头吃饭的唐明月不由抬起了头,看向聂恒宗的眼神带了一丝询问。聂恒宗忽的想起唐明月跟他说的那些话,便开口说道:“婶子这汤底是不是有秘方?这卤鸡吃起来,味道很不一般,若是拿出去卖,还不得被抢光了?”
  吴氏还真没觉得自己有啥秘方,一听聂恒宗说会被抢光了还摆摆手,“哪有秘方啊,都是瞎做的,乡下地方谁不会做这个吃,哪有人会买别人的。你觉得好吃就多吃点,多吃好的,病才好得快。”
  唐明月听了不由有点失望,可她不愿放弃希望,她就是没来由的相信这大哥哥,他都说好吃了,那定然就是好吃的,于是咽下了嘴里的东西也开口道:“娘,大哥哥不跟咱们一个村子都说好吃,那肯定就是好吃,你咋不愿意试试呢?”
  因为吴氏做了这菜,唐清免不了要喝点酒,此刻听了闺女的话差点就问出口:他一个失忆的人,如何还能知道这味道跟别个不同?
  不过唐清的确得承认,他媳妇做的这个卤味,真比别人做的好吃。
  吴氏一个人合计了一下午赚钱的事,聂恒宗这么一说,她心肯定就活动了,可也就如她所说那般,她不觉得自己这是个什么了不得的手艺。
  其实吴氏的想法真没什么不对,卤味这东西吧,做起来没什么难度,就那么些材料,你放一起来煮,也不过就是颜色深浅有差别,有的味道浓,有的味道淡罢了,谁还不会做?
  要说卖呢,肯定有人能买,只是吴氏不觉得这个能赚什么大钱,整个河田镇一天能卖出去多少卤味,轮到她这里又能分到多少?她现在肚子里怀着孩子,若是白折腾一番,那可真是没什么意思。
  心里是这样想的,吴氏也就这样说了出来。
  “婶子还没试过,如何就先说不行呢!”聂恒宗多劝了一句。
  唐明月也在一边急切的点点头,“对啊,娘,咱们这样,也不算行商,您要是实在不方便,咱们可以想个法子找别人出面,至于清洗这些东西的活,我都可以做,凡事咱们都可以想法子。”
  几个人的目光不由都看向唐明月,聂恒宗很心疼,他实在是不想他的小月儿做这些事,他只想让她开开心心的快乐长大。于是便在心中开始盘算,他能做些什么。
  唐清则是开始正视这件事,连女儿都在想方设法要赚钱,实在是他这个当爹的太无能了。
  吴氏没出声,而是在心中盘算起来,她怀相不好,的确不能太劳累,但如果这事真能做起来,她也不想女儿吃苦,总要另想法子。
  “阿莹,你心里有这想法?”唐清开了口,夫妻俩便聊起来,聂恒宗跟唐明月间或插上几句话,最后都觉得这没准是个出路。只是河田镇太小,买卤味的人也不多,若真想卖,最起码得去县城试试。
  这边一家人吃得有滋有味,话也是有商有量的。那边大房里刘氏的脸沉得都要低下水来了,唐明兰姐妹大气都不敢出,把能干的不能干的活儿都给干了。
  等唐海父子俩进了门,她便开口数落上了,“你那二弟可真是有良心,做了好吃的,你这当大哥的也只配闻闻味儿。”
  吴氏做那卤味的汤料香味,在院子里飘了半个下午,刘氏一直惦记到二房开饭,也没见人给她送一丁点肉星。她眼看着唐明月给上房送了东西,到她这就没有了,心里这个气呦。唐海这一回来,刘氏就噼里啪啦将事情说了个明白。
  照理说,都还在一个院子里住着,照着吴氏的性子,是不会落下大房那份的。就是刘氏剁好了猪草之后还真来套吴氏的话,问人家大哥是不是这么快就赚了大钱,这事让吴氏膈应坏了,晚上就不想跟她做面子情了。
  孝敬父母是本分,可没人规定还得孝敬兄嫂。总不能人家当你是个累赘,你还上杆子往上贴的,吴氏也是有气性的。
  唐海一向没什么计较,听了也觉得有些难堪,只是他觉着这事也赖不到人家二房头上,谁让自己婆娘先闹腾得厉害呢?
  “赶紧吃饭,我跟桐子在外累了一天,回来还要听您叨叨这些没用的?想吃,想吃你不会自己做,你是不会还是咋的?”唐海有些气,口气就不太好。
  刘氏一听唐海不向着自己说话,原本就不快活的心更不快活了,跟着就吵得更厉害。把唐海一通数落,吵得唐老爹老两口都听到了。
  两个人看着大房的方向,忍不住叹气,好好的一家人,没几日就变成了这个样子,老两口心里哪能好受?唐老爹不明就里,难免吴氏这事儿做得不地道。
  郭氏却听到了刘氏问唐明月的那些话,就连刘氏没事找事问吴氏的那些话,也叫她听了个差不离。都住在一个院子里,这些事还真是瞒不住。
  “老头子,咱们可不能犯糊涂。”说罢将自己听到的那些话说给唐老爹听,唐老爹听完,除了觉得老大媳妇眼皮子浅,也实在是说不出别的来。
  唐明兰姐妹见爹娘为这点事吵架,心中也说不清滋味,下午唐明月还给她们送了糖吃,晚上事情成了这个样子,真是想想就头疼。
  因为等着二房给自己送卤鸡,刘氏连菜都没做,唐明兰见状也顾不得继续想,赶紧去收拾了菜炒上,这才让劳累了一天的爹爹跟哥哥吃上一口热饭。
  刘氏在屋子里闹腾的事儿,二房可不知道,一家人都为了更好的未来出谋划策呢!商量到最后,唐清还是决定下次去县城送他抄好的书时,带些卤味过去,先托书斋的老板看看,这生意做得不。
  那书斋的老板姓蒋,人非常和善,跟唐清颇有些一见如故,唐清想到要托他倒也合情合理。此事聂恒宗没有说话,他没忘了,此时他还是个失忆的人,不发表意见是最好了,免得露陷儿。
  这时候他倒有些期待常顺早点找来了。届时他被常顺一刺激,就恢复记忆好了。
  第二日一早,唐清就出门了,准备去吴家一趟。原本想着一家子都去,可一早起来吴氏肚子有些不舒服,唐清怕她累着,便自己一个人走了。
  唐明月自聂恒宗来了之后,便没怎么帮吴氏干活,此时见她娘不舒服,心中有些自责,忙将洗衣服的活儿从吴氏那里抢了过来。
  聂恒宗这几日已经好了不少,听说唐明月要去河边洗衣服,便要跟着去。
  两个人一路说说笑笑往河边去,唐明月将衣服扔进河里,便拿着木槌敲起来。聂恒宗也不嫌脏,就坐在了一边的草地上看唐明月洗衣服。
  “月儿这样累不累?”聂恒宗真是想让唐明月十指不沾阳春水,看她拿着木槌敲个不停,心疼个不行,生怕她累着,可他不会洗衣服,连忙都帮不上。
  唐明月摇摇头,她不是第一次洗衣服,并不觉得累。聂恒宗看来看去这洗衣服也没什么难,便过来唐明月身边,“月儿,哥哥帮你洗吧,你歇一会儿。”
  “大哥哥,你现在走路还费劲呢,快坐在那好好待着,我真不觉得累,一会儿就好了,你陪我说说话就行。”唐明月笑眯眯的看了聂恒宗一眼,眉眼弯弯,梨涡浅浅。
  聂恒宗托腮看着,眼睛里的小姑娘一点点变大,一下子就变成了十六岁时的样子,粉衣桃腮芙蓉面,望着他笑的时候,也是浅浅的梨涡,弯弯的眉眼。
  一切都是岁月静好的模样,忽然传来一嗓子哀嚎,“公子,奴才可算找着您了。”
  聂恒宗眼前的画面,哗的一下碎得渣儿都不剩了。
  第10章 命苦
  常顺可不像聂恒宗,到玉河村之前还刻意把自己捯饬得十分凄惨,他是本来就很凄惨。
  累了一天回到客栈,比自己命还重要的殿下就失踪了,常顺能不急吗?可他又不敢不完成聂恒宗交给他的任务,只能加紧了速度去找吴家。
  好不容易到了朝阳村,找到了吴家,常顺还得耐着性子听冯氏对他各种盘问。等到顺利从吴家出来,常顺便马不停蹄地开始寻找聂恒宗。
  自从聂恒宗失踪,常顺是吃不好睡不香,天不黑透都不回客栈,幸亏他找吴家的时候用了聂恒宗教给他的易容术,不然他顶着同一张脸,没事就晃悠到人家村子去找人,那疑心大的村民都得拿棒子给他撵出来。
  聂恒宗看着常顺凄凄惨惨的跑过来,一直跑到他跟前跪下就开哭,他也只能当做不认识,“你是谁啊?”
  常顺那激动的泪水流个不止,乍然听到聂恒宗这么问,整个人都傻了,“公子,公子,奴才是常顺啊,您怎么不认识奴才了?”
  亏得俩人出宫开始,聂恒宗就耳提面命告诉常顺,千万别秃噜嘴喊出“殿下”这俩字来,常顺便一直以公子相称,否则这可就热闹了。
  一旁忙着洗衣服的唐明月从呆愣中回过神来,看常顺实在有些可怜,想着这是认识大哥哥的人,便好心提醒他道:“大哥哥他失忆了,你是他什么人?”
  虽然常顺在一旁一口一个奴才的,可是唐明月显然没有很好的理解这个关系。这也不怪她,从小生活在村子里,她们这里也没什么主子奴才的,乍然听到,理解不好也正常。
  啥玩意儿?失忆了?
  常顺险些大哭出声,他这是什么命呀,好不容易找到了殿下,怎么就失忆了呢?
  聂恒宗一脸嫌弃的看着常顺,真想自己从不认识他,可是考虑到对方是担心自己才如此,又一直忠心耿耿,这才憋住了没有开口埋汰他。
  “公子,公子,您再好好看看,奴才是常顺啊!”常顺沉浸在殿下失忆的伤痛中无法自拔,都没有开口回答唐明月。唐明月看看一脸伤心的常顺,也不忍心多刺激他,又拿起手中的木槌洗起了衣服。
  原本无比和谐的气氛,因着常顺的到来全部打破了。聂恒宗心里不开心,便是连常顺没有回唐明月问题这么细微的情节都注意到了,他瞪了常顺一眼就看向了唐明月,“我不认识你。”
  常顺深谙自家殿下的脾气,抹了两把眼泪,顺着目光看到了唐明月,赶紧狗腿的跑过去,客客气气的开口叫了一声“姑娘”,又指了指聂恒宗的方向,“那是我们家公子,我是公子的小厮,我叫常顺。”
  唐明月并不是见了谁都是爱说爱笑的,不过常顺的样子实在有意思,她还是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把手里最后一件衣服捞起来拧干,扔进她带来的木盆里,“我姓唐,大哥哥他从山坡上滚下来,就失忆了,这些日子一直住在我们家里。”
  “从山坡上滚下来?”常顺一听整个人都不好了,头上冒汗,声音发颤。
  唐明月哪能想到,自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常顺已经在脑海中脑补出了一部刺杀大戏。他家殿下遇到了刺杀,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下,阴差阳错被唐家救下,好命的活到了今天。
  大哥哥的小厮找上门,自己又洗完了衣服,唐明月跟常顺说完了话,就端起木盆准备回家,想着不管什么事,总要回家再说吧!
  聂恒宗跟着唐明月一路,一直没有机会表现,此时看唐明月端起了木盆,一时忘了自己脚踝还疼着,站起来准备帮唐明月端木盆。他此时跟唐明月想的一样,如何也得先回唐家再说。
  谁想这个时候,常顺扑通一声跪到地上,吓得唐明月差点扔了手里的木盆。抱住了木盆的小姑娘还在不住庆幸,幸亏没扔下去,要不这还不得把人家脑袋砸开花啊!
  唐明月没见过这阵仗,有些不知所措的看向了聂恒宗,聂恒宗紧走几步,抢过唐明月手里的木盆,目光复杂的看了常顺一眼,“赶紧起来。”
  常顺满腹感激的话还没说出来,抬头看他家殿下竟然端了个木盆,赶紧站起来,十分自然的接过聂恒宗手里的木盆,“公子您歇歇,奴才来拿就行了。”
  聂恒宗走起来才感觉脚踝还是有些疼,自然不会跟他争。常顺接过木盆,就站在那里没动步子。唐明月看主仆俩一连气儿的动作有些发呆就没动。常顺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看两个人,看他们依旧没反应,只能垂下头低声问道:“唐姑娘,往哪边走啊?”
  唐明月回过神,连忙前头开路,一路上也没出声。哎,怎么说呢,大哥哥的这个小厮,好像有些一惊一乍的。
  两人来洗衣服时,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回去路上,三人都成了闷嘴葫芦。
  吴氏早上肚子不舒服,郭氏知道后就告诉她晌午不要自己做饭。到饭点儿了娘几个过去上房吃就行了。吴氏闲着没事,便翻出了针线开始刺绣。她的女红手艺不错,绣好了拿出去也能卖上价钱。
  “娘,有人来找大哥哥了。”唐明月进了院门就跑回了二房的屋子,人还没到吴氏面前,声音已经先传回来了。
  吴氏听到声音抬头,便透过窗子看到一个比聂恒宗高上一些的少年,端着装衣服的木盆子,跟在聂恒宗身后。
  聂恒宗对常顺可是丝毫不客气,进了院门指指晾衣服的地方,“把衣服晾上。”
  常顺老老实实把衣服晾起来,聂恒宗趁着没人能听到他们对话,便开口说道:“你一会儿别鬼哭狼嚎的,好好说话不行吗?”
  “公子,您是不是记起奴才了。”常顺忍住激动的泪水,手上动作飞快,这时候还是坚持叫公子,都没有秃噜嘴喊出“殿下”来。
  聂恒宗忍不住白了他一眼,“谁说我记得你?”
  常顺立刻又委屈上了,等把衣服都搭好了,才拿着木盆问聂恒宗,“公子,这木盆放哪?”
  “那边。”聂恒宗傲娇的抬抬脖子,用眼神告诉常顺木盆平日里放的地方。
  两人一起进了屋子。唐清不在家,吴氏便只能自己问常顺是怎么回事。
  从宫里出来时,聂恒宗就教了一套说辞给常顺,常顺记得牢牢的,此时吴氏一问,便老老实实开始说瞎话,“婶子,我们公子要到乐州府城的乐庭书院求学。前些日子到镇上落脚,第二日我出门办事,回来公子就不见了。”
  至于这其间多少细节,常顺选择了不说。
  吴氏抬眼打量了常顺一眼,笑盈盈的问道:“你们公子多大了,你们从哪来,家里姓什么?”
  这都是很简单很基本的问题,常顺如实回答,“主家姓姚,是京城人士,公子今年十一,家中行五。”
  聂是皇族姓氏,聂恒宗选择了隐瞒。相比起来,姚皇后的姓氏就显得没那么吓人了,借了母后的姓氏,聂恒宗觉得自己不算骗人。
  “才十一岁就得到了乐庭书院的入学资格,了不起。”吴氏压下最初的惊讶,笑盈盈的夸了一句,看向聂恒宗的眉眼里都带了笑,却是丝毫不怀疑常顺会骗她。
  说起来,乐州府最出名的,就算是乐庭书院了,那简直是乐州府的活字招牌。乐庭书院的创始人乃是当世大儒,曾做过帝师的曹庭之曹老先生。
  当今登基之后,曹庭之辞官归隐,回到老家乐州,创办了乐庭书院。算起来,已经快二十年了。
  虽说远离了朝廷,可是曹庭之的名声却越来越响。文人们常说:入了乐庭书院,便相当于半只脚入了殿试的大门。可见乐庭书院的名头有多响,曹庭之的本事有多大。
  二十年,乐庭书院的学子已经遍布大昭朝各地。而能入乐庭书院读书,也成了学子们引以为荣的事情。只是乐庭书院的大门,可并不那么好进的。
  家里有个读书人,吴氏也听过乐庭书院的大名。只是她只知道乐庭书院不好进,至于怎么个不好进法,那她不知道。若真知道,大抵也不会那么简单的评价聂恒宗了。
  “孩子你先歇歇,晌午用了饭,等下午你叔回来,看看怎么个章程再说。”吴氏没有多说话,她觉得自己很多事不清楚,没有自家男人通透,还是不瞎问的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