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一年后,尤妮丝的女仆艾拉和艾拉之子库克将尤妮丝二十多年来的手稿整理成册,寄往出版社,1865年8月,在南北战争结束四个月后,尤妮丝的文集《布鲁克林初升的朝阳》出版,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不到一周,首版告罄,尤妮丝被称为‘布鲁克林最为璀璨的明珠’。1871年,罗伯特.李逝世一年后,他与尤妮丝的信件也被出版成册,出版名为《尤妮丝致罗伯特》。
其中,数文集《布鲁克林初升的朝阳》中的《三千年前》艺术水准最高,作者用清新秀丽的笔触,以一个活了三千年的吸血鬼的口吻将三年前来欧洲、美洲的历史以日记的形式娓娓道来,生动活泼,令人阅之欣喜;而《尤妮丝致罗伯特》为大家呈现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社会的缩影、南北战争期间纽约普通民众的生活情境,是那个年代为数不多的文学瑰宝。”
尤妮丝不知道为什么传说中的超级英雄组织复仇者联盟的空天母舰上能找到高中的文学课本,当她坐在母舰餐厅的落地窗前,拿着那本页脚已经有些破损的课本翻到介绍《三千年前》选段的导读部分时,只觉得有些唏嘘。
冬天的太阳被遮掩在浓浓阴云之后,所以她大大方方地坐在了毫无窗帘着遮挡的落地窗前,时不时撩一撩从耳后滑到脸颊边的头发,她看着导读的内容摇了摇头,然后再翻了一页,看见作者画像时,眼神僵了僵。
书页上是一个轮廓硬朗、眼神坚毅的黑面妇人。
她愣怔着眨了眨眼睛,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然后再揉了揉眼睛,画像下方确实是写着:尤妮丝.斯泰尔斯(?~1863)。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看见你,就非常惊讶了吧。”娜塔莎坐在她对面,看见了她全程的表情变化,笑着说。
尤妮丝看了看书本上的画像,再看想娜塔莎:“每一本文学课本都是这样吗?”
娜塔莎点头。
“天呐,我无法接受。”尤妮丝颤抖着手,合上了书本。
把她画成这个样子,跟被其他吸血鬼大卸八块有什么区别,早知今日,当初何必那么辛辛苦苦地绝食自杀!
想到这里,又觉得饿了,她闭了闭眼睛。
她用一百多年来证明,绝食并不能使吸血鬼成功自杀,只会让吸血鬼感到饥饿。
“说到这里,斯泰尔斯小姐想吃点什么吗?”娜塔莎问道。
尤妮丝摇了摇头,人类的食物对于吸血鬼来说,如同砂石碎砾一样毫无吸引力,比起那些看上去精美可口的糕点,坐在她对面的娜塔莎小姐倒是更为美味一些。
活得久的吸血鬼都有各种各样的进食癖好,尤妮丝也是。
她的口味出了名的挑剔,她喜欢长相漂亮的猎物,未施脂粉的女性对她的吸引力略高于男性,而且比起直接用獠牙深入猎物的颈动脉,她更喜欢像品酒一样,品尝人类尚还温热的血液,除了那次因为太过饥饿一次性杀掉了五六个南方军之外,她大多数时间都是用水晶高脚杯接住人类手腕创口留下来的血液,然后小口小口地吞咽,最后再伸出舌头,轻轻地舔舐那道创口。
这一过程中,她的猎物并不会醒来,在她唾液的毒素影响之下,她的猎物像做了一个瑰丽的梦,脸上还带着痴痴的笑意。
待猎物醒来,只会看见她靠在沙发上望着自己,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有些粘稠的红色液体。
“我趁你睡着的时候偷偷喝了你的血。”她会这么回答,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
她的猎物会愣了愣,然后嗔笑道:“斯泰尔斯小姐在说什么笑话。”
也有吸血鬼嘲笑她软弱,人类之于吸血鬼,就像是被圈养起来的小牛犊之于人类,有见过人类吃牛肉,但有谁见过人类从牛身上割下一块肉再小心翼翼放回圈里吗。
不过她同样对那些进食粗暴的吸血鬼嗤之以鼻,活到她这个年纪的吸血鬼,早不像新生儿那样对血液饥渴而执着了,当饥饿之感并不强烈的时候,她进食,就像是完成一场优雅的行为艺术。
显然只顾着果腹的吸血鬼无法理解凌驾于口腹之欲之上的艺术。
活活把自己饿晕躺在棺材里一躺就是一百多年,这个时候的尤妮丝确实是属于饥饿中的,不过无论吸血鬼群体有多分裂,有多矛盾,但都遵循的一点就是,绝不会在公众场合,曝光这个群体的存在。
尤妮丝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抑制住自己扑到娜塔莎的身上咬开她手腕的冲动的,不过……
她想了想,又翻开了课本,翻到《三千年前》的选段,看见开头一段“我出生在摩里亚半岛,在科林斯湾长大,十八岁时,我嫁到了斯巴达,一年后,我成为了吸血鬼……”
呃……
世人都以为这是幻想小说,她……大概……是……没有曝光的吧?
尤妮丝是靠餐厅后厨那只待宰的小羊羔的血暂时充饥的,羊血带着一股子腥味,比人血的口感差了太多,后厨里也没有找到水晶高脚杯,只能用咖啡杯代替。
她舔完嘴角的血液,只觉得那股因饥饿而涌上喉咙的灼热感暂时消退,还没放下咖啡杯,就听见外面的餐厅服务员在叫她的名字,她不慌不忙地放下咖啡杯,理了理身上的风衣,走到虚弱的小羊羔面前,蹲下身,用苍白的手轻轻覆盖在了小羊羔脖子上被她的指甲滑出来的伤口处,只一瞬,她便抽回了自己的手,羊羔脖子上又是光滑一片,毫无痕迹。
“多谢款待。”她站起身,脸上带着笑意,步伐缓慢而优雅地走出餐厅后厨。
在厨房外叫她的是餐厅服务员领班汉娜,她根据弗瑞的吩咐断来了热腾腾的朱古力奶,然后说过会儿后厨会做最美味的羊排,用来招待尤妮丝。
尤妮丝在内心默默地为那只小羊羔唱了一句哈利路亚,然后双手握住了盛满朱古力奶的杯子,漫不经心地问道:“娜塔莎小姐呢?”
“跟队长、钢铁侠一起去曼哈顿捉拿罪犯了。”汉娜说。
“罪犯?”尤妮丝看向汉娜,“他们……都是警察?”
汉娜笑了笑:“他们是超级英雄?”
“超级英雄?”尤妮丝更为不解。
“斯泰尔斯小姐刚醒来可能不太了解。”汉娜皱了皱眉,似乎在思考如何向尤妮丝解释何为超级英雄,不经意往餐厅落地窗看去,然后指着窗外道,“斯泰尔斯小姐,你看!”
尤妮丝顺着她指的方向,视线穿透薄薄的云层,看向了云层之下那一栋栋紧密相连的摩天大厦。
这些摩天大厦构成了如今的纽约,与她印象中那个挤满了各种肤色的移民的新兴港口城市相距甚远,她能看见的比汉娜更多,她可以在几千米高空下清晰地看见那些在楼与楼之间的大路上穿梭的汽车,也能看见街边店铺花红柳绿的广告牌,甚至连路人手中的咖啡纸杯上的“starbucks”都看得清清楚楚。
她的视线在这些城市街景中快速穿梭,然后看见了一栋大楼的顶层高空上两个正在激烈搏斗的钢铁人。
这……
是什么?
“看见了吗!那就是钢铁侠托尼.斯塔克先生!”汉娜有些激动地喊着。
尤妮丝知道托尼.斯塔克就是之前那个唇边留着胡子,有着好看的焦糖色眼睛的男子,只不过……
“就是左边那个,穿着金红相间的机甲的那个!”汉娜指着其中一个钢铁人说,“啊!钢铁侠把那个罪犯摔下去了!”
尤妮丝歪着头,看着左边那个金红相间的钢铁人将另一个长着翅膀的钢铁人狠狠摔下去,因为得以充饥而变成褐色的眼睛里满是好奇。
吸血鬼中是有一些拥有飞行能力的吸血鬼的,但也没有哪一个,是能飞这么高的。
“斯泰尔斯小姐的年代还没有飞机出现吧。”汉娜笑着说,“其实这一百多年变化很大的,当年队长刚醒来的时候,也是用这样的眼神从空天母舰上往下望的。”
尤妮丝点了点头,看着这座跟自己印象中截然不同的城市,变化确实很大,不过她已经走过了三千年,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变化,也不觉得难以接受。
她回过头,再次翻开手中的这本课本,翻到了《三千年前》选段的那一页,视线跳过之前那一段,看向了第二段。
“斯巴达没有城墙,也没有街道,这里等级森严,男人们将脸掩藏着坚硬而狰狞的盔甲之后,女人每天织完布之后还要跑步、练习搏斗,因为她们觉得,只有自己变得强壮,才能生下更为强壮的斯巴达战士。我觉得抱起我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比掷铁饼难,所幸我的丈夫在我带着陶器和葡萄酒嫁过来的时候,严厉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知道他对我很满意,这让我松了一口气,不过更担心我那个还留在科林斯的弟弟……”
她还没看完,就听见汉娜说道:“斯泰尔斯小姐,你是最早写吸血鬼的作家,你是怎么想到这样神奇而迷人的生物呀?”
尤妮丝的视线从书本上抬起,看向汉娜,笑着说:“当然是因为我见过。”
汉娜失笑着说:“世界上怎么会有吸血鬼呢……”
“说不定,贝斯麦发明转炉炼钢法的时候也没想到一百多年后有会飞的钢铁人啊。”尤妮丝看向落地窗外正在缠斗的两个钢铁人,用手晃了晃手中盛了朱古力奶的杯子,“说不定我就是呢。”
作者有话要说:
按照原著描写,阿罗出生于公元前1300年,大概是希腊摩里亚迈锡尼文明强盛时期,不过为了剧情服务,我模糊了时间线,写成了伯罗奔尼撒半岛为斯巴达统治时期,大约是公元前1000到公元前600年这个时间段吧,伯罗奔尼撒半岛在在十世纪的拜占庭文献里提到的名称是摩里亚半岛,所以在尤妮丝的视角,是把伯罗奔尼撒半岛叫做摩里亚半岛的。
考据可能会有误,有学世界历史的小仙女就当成架空来看吧哈哈哈哈_(:3」∠)_
第03章
那场战斗以复仇者联盟的超级英雄们的获胜而结束,虽然付出了毁掉了一栋楼的代价。
“不过斯塔克先生马上就把那栋楼买了下来。”汉娜解释道。
而尤妮丝则在这一天,就已经对这个一百多年后的世界有了个初步了解。
这个世界除了她的日记和私人信件惨遭出版,并且她本人被画成了一个黑脸壮汉之外,还发生了许多许多的事。比如那场打得轰轰烈烈的内战最终以北方军的胜利告终,只不过在战争结束当年,联邦总统林肯就遭遇刺杀去世,而她的老朋友罗伯特.李战败投降后担任了华盛顿大学的校长,没过几年也去世了,葬在了打响美国独立战争第一枪的列克星敦。
而后几十年,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遇刺,第一次世界大战开战,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宣告解体;再三十年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开战,将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卷了进来,史蒂夫.罗杰斯“美国队长”的名号也是从这个时候而来,他跟尤妮丝的经历类似,因为某些原因,他在深海沉睡了七十年,前不久才被神盾局从海底捞了出来。
史蒂夫.罗杰斯花了一个星期,才学会了使用手机。
而尤妮丝则用了一天,就已经学会了用手机给娜塔莎发送信息了。
她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一向很有自信,在汉娜告诉了她手机的基本操作之后,她就尝试着给娜塔莎发了一张她用这只手机,对着落地窗拍的曼哈顿俯瞰图,然后手速缓慢地又加了一句“一百多年后的华尔街依然人头攒动”。
待显示发送成功之后,她隐隐得意。
汉娜还在继续教她怎么用手机查询她想要了解的东西,她在翻阅过美国队长和钢铁侠的维基百科时,一时好奇又打开了“尤妮丝.斯泰尔斯”的维基百科,突然蹦出来的黑脸壮汉画像让她嘴角又忍不住抖了抖。
汉娜笑着说:“因为课本上的图片都是这张,所以我们都以为斯泰尔斯小姐就长这个样子。”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被美国队长一盾给挖出来了。”尤妮丝叹了一口气,将那张黑脸壮汉的画像飞快往上滑去,“肯定是为了纠正这个冤假错案。”
“可惜不能告知大众真正的尤妮丝是个大美人。”汉娜有些遗憾地说。
尤妮丝因为她的夸赞挑了挑眉,然后说:“你知道死了一百多年的尤妮丝又活过来了,没有觉得惊讶吗?”
“当然不算很惊讶。”汉娜说,“我连北欧神祇都见到了,就是那个戴着红披风拿着大锤子的雷神托尔。”
尤妮丝:“……”
一百多年后的世界……好像有点不太科学。
“你连北欧神祇都见到了,却不相信我是吸血鬼。”尤妮丝一脸不解。
“吸血鬼不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出没,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吗?”汉娜说,“而且斯泰尔斯小姐美得像一个天使!”
又来了,又是天使,作为活了三千年的吸血鬼,这真的是奇耻大辱,耶稣都还比她小一千岁呢!
谁说的吸血鬼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她记得她没有在日记里胡编这么一条啊。
尤妮丝摇了摇头,然后听见了一声短促而调皮的电子铃声,她拿起手机一看,是收到了娜塔莎的回信。
“尤妮丝你居然这么快就学会了使用手机?史蒂夫当时花了整整一个星期!”
“那是。”尤妮丝回复得很慢,但她性子并不急躁,一边在屏幕里找出字母拼出单词,一边笑,“看来我比美国队长更能适应这个世界。”
没过多久,娜塔莎就回复了:“你从哪里拿来的手机?”
“美国队长的,他好像出任务从不带手机,弗瑞也说老年人的手机一般都没有什么秘密,我可以放心使用。”
“……”娜塔莎快速回复,“好吧,确实非常有道理,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马上就回来,手机好玩吗?”
尤妮丝顿了顿,回复道:“真好玩。”
确确实实好玩。
她选择绝食自杀的那个年代,正是南北战争打得最火热的时候,布鲁克林区挤满了从海外和农村涌来的各色肤色的人,青壮年大都选择参军,只剩下女人孩子满街跑,没什么乐子,她也就待在家里,看看司各特的骑士小说,自己写写日记,给几十年前的好友罗伯特.李写写信。
为免好友询问自己二十年容颜不衰的驻颜秘方,尤妮丝已经跟他十几年没有见面了,而她在同一个地方永远待不过十年,就得搬走,免得有人疑惑她为什么从来不老,那时也是她从新奥尔良搬到纽约布鲁克林的第八年。
也许是因为时光漫长,对“活着”没什么渴望,也许是司各特的最后一本《肯纳尔沃斯堡》已经看完,暂时找不到其他好看的小说,又或者干脆是因为实在不想再次搬家,所以她决定自杀。
因为三千年了,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了。
而短短一百年,好像就增添了很多很多可以找乐子的东西。
尤妮丝先上了亚马逊,买了《三千年前》和《尤妮丝致罗伯特》,又把司各特的小说全部买了,汉娜看了她的购买清单,瘪着嘴说:“斯泰尔斯小姐,您的口味有些复古。”
“哪儿复古了,当年的南方庄园主们最流行看司各特了。”尤妮丝振振有词。
其中,数文集《布鲁克林初升的朝阳》中的《三千年前》艺术水准最高,作者用清新秀丽的笔触,以一个活了三千年的吸血鬼的口吻将三年前来欧洲、美洲的历史以日记的形式娓娓道来,生动活泼,令人阅之欣喜;而《尤妮丝致罗伯特》为大家呈现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社会的缩影、南北战争期间纽约普通民众的生活情境,是那个年代为数不多的文学瑰宝。”
尤妮丝不知道为什么传说中的超级英雄组织复仇者联盟的空天母舰上能找到高中的文学课本,当她坐在母舰餐厅的落地窗前,拿着那本页脚已经有些破损的课本翻到介绍《三千年前》选段的导读部分时,只觉得有些唏嘘。
冬天的太阳被遮掩在浓浓阴云之后,所以她大大方方地坐在了毫无窗帘着遮挡的落地窗前,时不时撩一撩从耳后滑到脸颊边的头发,她看着导读的内容摇了摇头,然后再翻了一页,看见作者画像时,眼神僵了僵。
书页上是一个轮廓硬朗、眼神坚毅的黑面妇人。
她愣怔着眨了眨眼睛,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然后再揉了揉眼睛,画像下方确实是写着:尤妮丝.斯泰尔斯(?~1863)。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看见你,就非常惊讶了吧。”娜塔莎坐在她对面,看见了她全程的表情变化,笑着说。
尤妮丝看了看书本上的画像,再看想娜塔莎:“每一本文学课本都是这样吗?”
娜塔莎点头。
“天呐,我无法接受。”尤妮丝颤抖着手,合上了书本。
把她画成这个样子,跟被其他吸血鬼大卸八块有什么区别,早知今日,当初何必那么辛辛苦苦地绝食自杀!
想到这里,又觉得饿了,她闭了闭眼睛。
她用一百多年来证明,绝食并不能使吸血鬼成功自杀,只会让吸血鬼感到饥饿。
“说到这里,斯泰尔斯小姐想吃点什么吗?”娜塔莎问道。
尤妮丝摇了摇头,人类的食物对于吸血鬼来说,如同砂石碎砾一样毫无吸引力,比起那些看上去精美可口的糕点,坐在她对面的娜塔莎小姐倒是更为美味一些。
活得久的吸血鬼都有各种各样的进食癖好,尤妮丝也是。
她的口味出了名的挑剔,她喜欢长相漂亮的猎物,未施脂粉的女性对她的吸引力略高于男性,而且比起直接用獠牙深入猎物的颈动脉,她更喜欢像品酒一样,品尝人类尚还温热的血液,除了那次因为太过饥饿一次性杀掉了五六个南方军之外,她大多数时间都是用水晶高脚杯接住人类手腕创口留下来的血液,然后小口小口地吞咽,最后再伸出舌头,轻轻地舔舐那道创口。
这一过程中,她的猎物并不会醒来,在她唾液的毒素影响之下,她的猎物像做了一个瑰丽的梦,脸上还带着痴痴的笑意。
待猎物醒来,只会看见她靠在沙发上望着自己,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有些粘稠的红色液体。
“我趁你睡着的时候偷偷喝了你的血。”她会这么回答,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
她的猎物会愣了愣,然后嗔笑道:“斯泰尔斯小姐在说什么笑话。”
也有吸血鬼嘲笑她软弱,人类之于吸血鬼,就像是被圈养起来的小牛犊之于人类,有见过人类吃牛肉,但有谁见过人类从牛身上割下一块肉再小心翼翼放回圈里吗。
不过她同样对那些进食粗暴的吸血鬼嗤之以鼻,活到她这个年纪的吸血鬼,早不像新生儿那样对血液饥渴而执着了,当饥饿之感并不强烈的时候,她进食,就像是完成一场优雅的行为艺术。
显然只顾着果腹的吸血鬼无法理解凌驾于口腹之欲之上的艺术。
活活把自己饿晕躺在棺材里一躺就是一百多年,这个时候的尤妮丝确实是属于饥饿中的,不过无论吸血鬼群体有多分裂,有多矛盾,但都遵循的一点就是,绝不会在公众场合,曝光这个群体的存在。
尤妮丝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抑制住自己扑到娜塔莎的身上咬开她手腕的冲动的,不过……
她想了想,又翻开了课本,翻到《三千年前》的选段,看见开头一段“我出生在摩里亚半岛,在科林斯湾长大,十八岁时,我嫁到了斯巴达,一年后,我成为了吸血鬼……”
呃……
世人都以为这是幻想小说,她……大概……是……没有曝光的吧?
尤妮丝是靠餐厅后厨那只待宰的小羊羔的血暂时充饥的,羊血带着一股子腥味,比人血的口感差了太多,后厨里也没有找到水晶高脚杯,只能用咖啡杯代替。
她舔完嘴角的血液,只觉得那股因饥饿而涌上喉咙的灼热感暂时消退,还没放下咖啡杯,就听见外面的餐厅服务员在叫她的名字,她不慌不忙地放下咖啡杯,理了理身上的风衣,走到虚弱的小羊羔面前,蹲下身,用苍白的手轻轻覆盖在了小羊羔脖子上被她的指甲滑出来的伤口处,只一瞬,她便抽回了自己的手,羊羔脖子上又是光滑一片,毫无痕迹。
“多谢款待。”她站起身,脸上带着笑意,步伐缓慢而优雅地走出餐厅后厨。
在厨房外叫她的是餐厅服务员领班汉娜,她根据弗瑞的吩咐断来了热腾腾的朱古力奶,然后说过会儿后厨会做最美味的羊排,用来招待尤妮丝。
尤妮丝在内心默默地为那只小羊羔唱了一句哈利路亚,然后双手握住了盛满朱古力奶的杯子,漫不经心地问道:“娜塔莎小姐呢?”
“跟队长、钢铁侠一起去曼哈顿捉拿罪犯了。”汉娜说。
“罪犯?”尤妮丝看向汉娜,“他们……都是警察?”
汉娜笑了笑:“他们是超级英雄?”
“超级英雄?”尤妮丝更为不解。
“斯泰尔斯小姐刚醒来可能不太了解。”汉娜皱了皱眉,似乎在思考如何向尤妮丝解释何为超级英雄,不经意往餐厅落地窗看去,然后指着窗外道,“斯泰尔斯小姐,你看!”
尤妮丝顺着她指的方向,视线穿透薄薄的云层,看向了云层之下那一栋栋紧密相连的摩天大厦。
这些摩天大厦构成了如今的纽约,与她印象中那个挤满了各种肤色的移民的新兴港口城市相距甚远,她能看见的比汉娜更多,她可以在几千米高空下清晰地看见那些在楼与楼之间的大路上穿梭的汽车,也能看见街边店铺花红柳绿的广告牌,甚至连路人手中的咖啡纸杯上的“starbucks”都看得清清楚楚。
她的视线在这些城市街景中快速穿梭,然后看见了一栋大楼的顶层高空上两个正在激烈搏斗的钢铁人。
这……
是什么?
“看见了吗!那就是钢铁侠托尼.斯塔克先生!”汉娜有些激动地喊着。
尤妮丝知道托尼.斯塔克就是之前那个唇边留着胡子,有着好看的焦糖色眼睛的男子,只不过……
“就是左边那个,穿着金红相间的机甲的那个!”汉娜指着其中一个钢铁人说,“啊!钢铁侠把那个罪犯摔下去了!”
尤妮丝歪着头,看着左边那个金红相间的钢铁人将另一个长着翅膀的钢铁人狠狠摔下去,因为得以充饥而变成褐色的眼睛里满是好奇。
吸血鬼中是有一些拥有飞行能力的吸血鬼的,但也没有哪一个,是能飞这么高的。
“斯泰尔斯小姐的年代还没有飞机出现吧。”汉娜笑着说,“其实这一百多年变化很大的,当年队长刚醒来的时候,也是用这样的眼神从空天母舰上往下望的。”
尤妮丝点了点头,看着这座跟自己印象中截然不同的城市,变化确实很大,不过她已经走过了三千年,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变化,也不觉得难以接受。
她回过头,再次翻开手中的这本课本,翻到了《三千年前》选段的那一页,视线跳过之前那一段,看向了第二段。
“斯巴达没有城墙,也没有街道,这里等级森严,男人们将脸掩藏着坚硬而狰狞的盔甲之后,女人每天织完布之后还要跑步、练习搏斗,因为她们觉得,只有自己变得强壮,才能生下更为强壮的斯巴达战士。我觉得抱起我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比掷铁饼难,所幸我的丈夫在我带着陶器和葡萄酒嫁过来的时候,严厉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知道他对我很满意,这让我松了一口气,不过更担心我那个还留在科林斯的弟弟……”
她还没看完,就听见汉娜说道:“斯泰尔斯小姐,你是最早写吸血鬼的作家,你是怎么想到这样神奇而迷人的生物呀?”
尤妮丝的视线从书本上抬起,看向汉娜,笑着说:“当然是因为我见过。”
汉娜失笑着说:“世界上怎么会有吸血鬼呢……”
“说不定,贝斯麦发明转炉炼钢法的时候也没想到一百多年后有会飞的钢铁人啊。”尤妮丝看向落地窗外正在缠斗的两个钢铁人,用手晃了晃手中盛了朱古力奶的杯子,“说不定我就是呢。”
作者有话要说:
按照原著描写,阿罗出生于公元前1300年,大概是希腊摩里亚迈锡尼文明强盛时期,不过为了剧情服务,我模糊了时间线,写成了伯罗奔尼撒半岛为斯巴达统治时期,大约是公元前1000到公元前600年这个时间段吧,伯罗奔尼撒半岛在在十世纪的拜占庭文献里提到的名称是摩里亚半岛,所以在尤妮丝的视角,是把伯罗奔尼撒半岛叫做摩里亚半岛的。
考据可能会有误,有学世界历史的小仙女就当成架空来看吧哈哈哈哈_(:3」∠)_
第03章
那场战斗以复仇者联盟的超级英雄们的获胜而结束,虽然付出了毁掉了一栋楼的代价。
“不过斯塔克先生马上就把那栋楼买了下来。”汉娜解释道。
而尤妮丝则在这一天,就已经对这个一百多年后的世界有了个初步了解。
这个世界除了她的日记和私人信件惨遭出版,并且她本人被画成了一个黑脸壮汉之外,还发生了许多许多的事。比如那场打得轰轰烈烈的内战最终以北方军的胜利告终,只不过在战争结束当年,联邦总统林肯就遭遇刺杀去世,而她的老朋友罗伯特.李战败投降后担任了华盛顿大学的校长,没过几年也去世了,葬在了打响美国独立战争第一枪的列克星敦。
而后几十年,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遇刺,第一次世界大战开战,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宣告解体;再三十年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开战,将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卷了进来,史蒂夫.罗杰斯“美国队长”的名号也是从这个时候而来,他跟尤妮丝的经历类似,因为某些原因,他在深海沉睡了七十年,前不久才被神盾局从海底捞了出来。
史蒂夫.罗杰斯花了一个星期,才学会了使用手机。
而尤妮丝则用了一天,就已经学会了用手机给娜塔莎发送信息了。
她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一向很有自信,在汉娜告诉了她手机的基本操作之后,她就尝试着给娜塔莎发了一张她用这只手机,对着落地窗拍的曼哈顿俯瞰图,然后手速缓慢地又加了一句“一百多年后的华尔街依然人头攒动”。
待显示发送成功之后,她隐隐得意。
汉娜还在继续教她怎么用手机查询她想要了解的东西,她在翻阅过美国队长和钢铁侠的维基百科时,一时好奇又打开了“尤妮丝.斯泰尔斯”的维基百科,突然蹦出来的黑脸壮汉画像让她嘴角又忍不住抖了抖。
汉娜笑着说:“因为课本上的图片都是这张,所以我们都以为斯泰尔斯小姐就长这个样子。”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被美国队长一盾给挖出来了。”尤妮丝叹了一口气,将那张黑脸壮汉的画像飞快往上滑去,“肯定是为了纠正这个冤假错案。”
“可惜不能告知大众真正的尤妮丝是个大美人。”汉娜有些遗憾地说。
尤妮丝因为她的夸赞挑了挑眉,然后说:“你知道死了一百多年的尤妮丝又活过来了,没有觉得惊讶吗?”
“当然不算很惊讶。”汉娜说,“我连北欧神祇都见到了,就是那个戴着红披风拿着大锤子的雷神托尔。”
尤妮丝:“……”
一百多年后的世界……好像有点不太科学。
“你连北欧神祇都见到了,却不相信我是吸血鬼。”尤妮丝一脸不解。
“吸血鬼不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出没,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吗?”汉娜说,“而且斯泰尔斯小姐美得像一个天使!”
又来了,又是天使,作为活了三千年的吸血鬼,这真的是奇耻大辱,耶稣都还比她小一千岁呢!
谁说的吸血鬼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她记得她没有在日记里胡编这么一条啊。
尤妮丝摇了摇头,然后听见了一声短促而调皮的电子铃声,她拿起手机一看,是收到了娜塔莎的回信。
“尤妮丝你居然这么快就学会了使用手机?史蒂夫当时花了整整一个星期!”
“那是。”尤妮丝回复得很慢,但她性子并不急躁,一边在屏幕里找出字母拼出单词,一边笑,“看来我比美国队长更能适应这个世界。”
没过多久,娜塔莎就回复了:“你从哪里拿来的手机?”
“美国队长的,他好像出任务从不带手机,弗瑞也说老年人的手机一般都没有什么秘密,我可以放心使用。”
“……”娜塔莎快速回复,“好吧,确实非常有道理,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马上就回来,手机好玩吗?”
尤妮丝顿了顿,回复道:“真好玩。”
确确实实好玩。
她选择绝食自杀的那个年代,正是南北战争打得最火热的时候,布鲁克林区挤满了从海外和农村涌来的各色肤色的人,青壮年大都选择参军,只剩下女人孩子满街跑,没什么乐子,她也就待在家里,看看司各特的骑士小说,自己写写日记,给几十年前的好友罗伯特.李写写信。
为免好友询问自己二十年容颜不衰的驻颜秘方,尤妮丝已经跟他十几年没有见面了,而她在同一个地方永远待不过十年,就得搬走,免得有人疑惑她为什么从来不老,那时也是她从新奥尔良搬到纽约布鲁克林的第八年。
也许是因为时光漫长,对“活着”没什么渴望,也许是司各特的最后一本《肯纳尔沃斯堡》已经看完,暂时找不到其他好看的小说,又或者干脆是因为实在不想再次搬家,所以她决定自杀。
因为三千年了,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了。
而短短一百年,好像就增添了很多很多可以找乐子的东西。
尤妮丝先上了亚马逊,买了《三千年前》和《尤妮丝致罗伯特》,又把司各特的小说全部买了,汉娜看了她的购买清单,瘪着嘴说:“斯泰尔斯小姐,您的口味有些复古。”
“哪儿复古了,当年的南方庄园主们最流行看司各特了。”尤妮丝振振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