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周暮泽把笔记本电脑合上,轻笑起来,“过来吧。”
  她走过去,周暮泽随手一指沙发,“坐那。”
  她乖乖坐下。
  “你知不知道你爸爸去哪了?”周暮泽胳膊肘放在桌子上,十指交叠。
  她摇了摇头。
  “我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说话,听到没有?”周暮泽这个人有一种气场,不怒自威,从开始到现在,她都挺怕他的,所以当周暮泽一字一顿的这么要求她的时候,她轻轻点了点头。
  “不、不知道。”她小声说。
  周暮泽满意的“嗯”了一声,“你爸爸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近期不会回来了,他托我照顾你,你就不用再想着见他了,听到了么?”
  也许是习惯,周暮泽每次命令她的时候,后面都会加一个“听到了么”或者“听到了没有”。
  她头低的更深,“我、我只是结巴。”
  “你说什么?”
  “我不、不聋,”她似乎在像周暮泽展示她的耐心,一点一点慢慢的跟周暮泽解释,“听、得到。”
  周暮泽不想理会她的脑回路,他办事向来雷厉风行讲究效率。
  “你在我这乖乖待着,这里我说了算,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听到了——”周暮泽这才明白过来她方才的意思,笑起来,“你这小孩儿可一点都不傻哈?”
  她不说话,光低着头,整好的衣领又掉下来了,右边的肩膀露在外面,她伸手提了一下,左边的又掉了。
  于是,就又陷入到了这个恶性循环中。
  她可耐心极了,始终不急不躁,节奏拿捏得极稳。
  周暮泽算是明白了。
  上车的时候她就看出来了周暮泽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所以从一进门开始,她的动作就始终慢慢悠悠的,似乎在用实际行动给周暮泽展示什么叫做“耐心”。
  周暮泽扶额,她整衣服整了好一会儿,周暮泽开口道:“你没有名字是吧?”
  她没反应过来,“嗯?”
  “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周暮泽说:“小狼,你就叫霍小狼吧。”
  她眨巴眨巴眼睛。
  周暮泽笑眯眯的:“不用谢。”
  第 3 章
  第三章
  “霍小、狼,霍小狼……”
  从周暮泽的书房出来,她就一直念叨着这个名字,红姨在厨房忙碌,她在小沙发上坐稳,撇了撇嘴,“不、不好听。”
  那天晚上红姨做了一桌饭菜,平时红姨不在周家大宅,都是周暮泽自己做饭。
  周暮泽换了一身家居休闲服从书房出来,看到霍小狼小狗儿似的跟在红姨屁股后面,眼珠子都快掉到菜盘里了。
  红姨看到周暮泽出来,低低唤了一声,“周先生。”
  霍小狼这才回头看到周暮泽,周暮泽看着她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霍小狼伸出小手往自己跟前一放,“兜、兜着呢,掉不下、去。”
  周暮泽坐下来,朝霍小狼一招手,“过来吃饭。”
  霍小狼小跑了两步过去,头顶那几根毛一飞一飞的。
  周暮泽的视线从她那几根毛上移开,筷子递给她,“会使吗?”
  霍小狼摇头摇了一半,想起来周暮泽让她有话说话,于是开口道:“不会。”
  周暮泽抬头叫红姨,“给她拿个勺子吧。”
  红姨点点头,“哎好。”
  周暮泽教养很好,食不言寝不语,吃饭的时候一点动静也没有。
  以前霍冕在家的时候,吃饭从来都是你一句我一句的逗着玩儿,或者俩人一起看电视,用霍冕的话说,就是注意力这么一转移,饭就吃的多了,人就能长得壮了。
  “长得壮”简直就是霍小狼的人生理想,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怎么,现在专心吃饭,霍小狼觉得自己刚吃了两口就饱了。
  得找点什么转移注意力的。
  霍小狼眼珠子滴溜溜的转,最后落到周暮泽的手上。
  周暮泽的手生得极好看,手指修长白皙,能看到手背上青色的血管,指甲修剪得很干净,拿筷子的动作十分优雅。
  霍小狼悄悄放下勺子,拿起前面的筷子,学着周暮泽的样子用手指夹着。
  筷子拿在周暮泽手里就像有了生命一样,到了她这里,筷子疯了,根本不听使唤。
  霍小狼扒了几口饭,去夹排骨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排骨滚了几下,掉在地上。
  “哎呀,掉了,”红姨率先看到,站起身去拿纸巾。
  霍小狼斜眼瞟了周暮泽一眼,迅速从椅子上滑下去,抓起那块排骨就要往嘴里送。
  “放下。”
  霍小狼动作一顿,原路缓缓的蹭上来,看着手里的排骨,有点舍不得,又有点畏惧周暮泽,不敢正面反驳。
  “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霍小狼絮絮叨叨的,“谁、谁、谁……”
  “……闭嘴。”
  霍小狼紧紧把嘴闭上,红姨拿了纸巾过来,给霍小狼擦了擦手,又把地板擦干净,“掉地上的就别要啦。”
  红姨小声跟她说,她委委屈屈的,“对、不起……”
  红姨摸了摸她的头发,“没事儿。”
  霍小狼最后看了周暮泽一眼,他还是那副样子,没有什么表情,云淡风轻,安安静静的吃饭。
  霍小狼放下筷子,乖乖的换成勺子,舀了一勺麻婆豆腐拌到饭里。
  那顿饭霍小狼吃的很饱,红姨的手艺没的说,霍小狼也是真的饿了。
  周暮泽有个习惯,每天这个时间如果有空,就会打开电视开会儿新闻,这是周暮泽一天当中难得的休息时间。
  霍小狼有话想问周暮泽,但是刚刚在饭桌上犯了错,她不敢贸然开口。
  她还挺怕被周暮泽赶出去的。
  像她这种人,被人抛弃惯了,遇到一个不错的收留对象,都会拼了命的讨好,生怕被再次遗弃。
  周暮泽的茶几上放了一套上好的茶具,周暮泽难得有耐心的一件事就是泡茶。
  水滚了,长指勾着水壶浇在茶杯上温了温,然后将茶叶放到杯子里,倒了些水进去。
  霍小狼悄悄地走过来,看周暮泽在专心泡茶,站在旁边踌躇了一会儿。
  从她走出来周暮泽就注意到了,但是周暮泽没说话,想看看这小家伙要干什么。
  她还挺有意思的,周暮泽这么想。
  霍小狼粉色的小拖鞋走到这边,又往回走了几步,紧接着又过来,来回了几次之后,走到周暮泽的视线里,小心翼翼的在他旁边坐下。
  茶香四溢,周暮泽给霍小狼倒了一杯,“喝不喝?”
  霍小狼摆摆手,“不、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