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厉珈蓝能做到独我,不管这个班级多么聒噪喧闹,都打扰不到她的笔在纸页上刷刷的写着解题,嘴里默默背诵着课文。
  和在二十三班时不同,没有人主动上来找她的麻烦。或者是因为她是女生,或者是因为她长得太丑?
  之前南心怡结下的那些仇人,这时候都似乎是被放逐到南极了,跟她是两个世界,互不相干。她,没有敌人,也没有朋友。
  几乎每个学生每天的习惯都是一样。昨天玩的是什么,今天还是照旧。
  别的学生都引不起厉珈蓝的注意,只有两个人,才让厉珈蓝在学习累了的时候,会将视线落到他们身上。
  一个是那个喜欢吃泡椒牛肉面的女孩子。这是也唯一让厉珈蓝觉得有点忍无可忍的人了。
  在她的鼻子在麻痹了泡面料包的香气后,那女孩子吃面条时,“哧溜”“哧溜”的声音,就成了厉珈蓝想挥拳头揍人的罪恶诱因。
  拜托,就算是当猪,也请当一只有素养的猪好吧。
  听到这个胖女孩“哧溜”“哧溜”的吃面,厉珈蓝就将近崩溃,心别想静下来,非要等这个胖丫头“哧溜”“哧溜”的吃完,然后她才长吸一口气,讨厌的噪音,终于没了。
  当然也要恭喜这个相貌平平一身肥肉的胖女孩,成功引起厉珈蓝的注意。
  另一个能引起厉珈蓝注意的就是那个,从她第一天进到这个教室,就看见的那个躺在凳子上睡觉的男生。
  她和他都在最后一排,几乎来说,厉珈蓝除了看到那个男生对着她这边的那双杂牌子的运动鞋,还有一身不怎么样的廉价衣服,就没看见过他的脸。在他睡觉的脸上总是盖着那本数学书,总是保持着抱胸侧睡的姿势,课间也不曾见他醒了,甚至他都不带上厕所的。
  别的厉珈蓝不奇怪,唯一奇怪的就是这么一个衣着普通的学生,怎么在这个全都是名牌服饰的班里生存下来的?
  班里还是有几个坏男生,喜欢欺负班里几个胆小的,或者一些据说是暴发户的儿子,邪恶的层次没修炼到不良学生的前辈典范f4的那样恶劣,也相差无几。
  可是,任班里最坏的那个男生魏晋,似乎也对这个像是永远也睡不醒的男生忌惮的很。一次,魏晋拿着书打一个男生的头,不小心将书打飞了,就落到这个男生的身上。这个男生依然独我的睡着,似乎根本觉出来被那本书打到,可是,那个魏晋吓得脸都变了色,身子发抖的走到男生旁边,“噗通”一声跪到地上。一直跪了差不多一节课。也不管那个似乎睡得很香的男生,到底知不知道他这样跪着。
  班里的气氛与此同时也诡异的静谧下来,静的掉根针也能听到那清晰的响声。
  等到一节课下,一直仿若睡着的那个男生,突然拿起落到他身上的那本书,扬手“啪”的一声打到魏晋的脸上,然后嘴里轻轻吐出一个字“滚!”。这是厉珈蓝唯一听到那个男生开口说的话,那嗓音,突然让厉珈蓝觉得自己变成了声控,他的嗓音真的很好听,很有磁性的男中音。这恐怕又成了促动厉珈蓝很想知道,这个男生长得什么样子的另一个诱因了。
  魏晋抱着那本书,这才像被赦免的死刑犯,躲过了生死打劫似的,逃离了。坐回他的位置,这一天他都如似针毡似的,没敢再闹大的动静。
  那个睡觉的男生呢?厉珈蓝听着他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翻身换了另一个侧睡的姿势。
  厉珈蓝眼巴巴的看着他翻身,心里像有把小挠子挠着她的心,让她居然期盼着盖在那个男生脸上的书,能不小心掉到地上去,那么她就能看到他的样子了。
  这究竟是个怎么样的男生?居然让全班的学生都如此忌惮?甚至可以说恐惧?
  第三十七章 贵公子
  厉珈蓝对这个男生越来越感兴趣了。
  不过,她之前听死党季伟琪说过,声音越好听的男人,那把好嗓子就像百草园里的美女蛇似的,是为了迷惑你,然后将你吓死的。什么意思?长得丑呗。
  当时厉珈蓝不相信季伟琪的话,季伟琪就搬出歌星曹格来当例子,厉珈蓝仔细琢磨了一下,还真是这个道理,你单听曹格的声音,多有魅惑力,一首《梁山伯与茱丽叶》不知道唱醉了多少人?可是你一看人呢?会不会狼嚎着情愿当个瞎子,也不愿被残酷的现实所击碎?
  或者眼前这个整天让她只瞅见两只大脚丫的男生,好嗓音就是为了平衡他那不堪入目的模样?
  要是那样的话,还是别让她看见他的模样了。
  厉珈蓝越是这样想着,眼睛却总是形成习惯似的,只有她有空闲,就会情不自禁的对着那个男生瞟一眼过去。
  还会替那个男生心里别扭一番,躺在硬邦邦的凳子上,不觉得咯得慌吗?既然是将学校当睡觉的地方的,那么为什么不干脆搬张床到学校来,反正在这里睡得昏天黑地,那些老师也懒得管。
  这倒是好,当她耳朵闲了,就听那个胖女生庞盼盼,“哧溜”“哧溜”的吃泡面,眼睛闲了,就转头看看旁边的两只大脚丫子。
  都说习惯成自然,还真是,至少当厉珈蓝在某天突然听不见,那个庞盼盼“哧溜”“哧溜”的吃泡面,真的还挺别扭的。
  甚至还想提醒那胖女生一下,喂,到点了,你怎么不吃泡面了呢?
  有病了!厉珈蓝也觉得自己有病了。都说挨金似金挨玉似玉,她挨着这样两个人,变得不正常,也没什么不可思议的。
  好在期中考试没几天就来到了。考试完,拿到成绩单,放假。
  这让厉珈蓝又恨又少不了的“哧溜”“哧溜”的吃泡面声音,算是能暂时不再骚扰她的耳朵,而那两个硕大的两只运动鞋,也算是终于摆脱她的视线。
  南靖生拿到厉珈蓝的成绩单后,很满意的点点头,依旧保持全年级排名靠前的成绩,之前一直薄弱的英语,这次竟然拿了全百,更是让南靖生意外的惊喜。嘴里没直接对厉珈蓝表示什么,眼神里的赞许已经代表了一切。“第一名是谁?还是那个叫凌子霄吗?”
  厉珈蓝摇摇头,她看校榜的时候,其他的没注意,只记住了那个排在她前面的那个叫霍焰的学生。因为这个名字很特别。
  “是一个叫霍焰的男生。”
  “哦。这样说凌子霄居然比你成绩还差了,好女儿有进步。”南靖生脸上露出笑容。
  这就叫进步?厉珈蓝看过南心悦的成绩单,知道她在的学习成绩,一直稳定在全校名列第二的位置。现在她照旧考了个第二出来,成绩还是维持在原地不动,有什么进步可言?听南靖生的话,是不是将自己的宿敌踩到脚底下,就算是进步了呢?
  就像他将待他如亲兄弟一样的厉家踩到脚底上一样?
  一股愤懑之气,在厉珈蓝的心上浮动着,差一点让她的情绪失控,对着南靖生露出眼神里的憎恨。
  “对于心悦撺掇着你妈给你调换班级的事,要求将你调到十一班的人是你妈,我要是再跟校长说将你调回原来的班级,就太反复了,会引起校方的反感。所以这件事情还要缓缓再说。等我找个恰当的机会,和你们校长见见面,再说这件事情。你的底子都打好了,高三的课程也都学完了,剩下的就是复习,其实在哪个班也是无碍的。”
  “在十一班挺好的,能安静的好好学习,勾心斗角也少一些,就在十一班不动了,别找校长了。”厉珈蓝还就怕南靖生会把她调回二十三班去。那么她不就白忙活了?
  南靖生听厉珈蓝这么说,也就点头,同意。转而谈起别的话题,“我也是这些天才知道,我们市的市长公子可能也在你们学校,头几个月转学过来的,你开学以后留意下,看他在哪个班级,你们是同学,多一些互动很正常的嘛。”
  哦?那个出身世家名门霍市长?厉珈蓝自然是知道这个霍市长的。虽然商家不问政治,但是却和政面上断不了打交道,所谓官商一家是也。
  在厉珈蓝负责玺林集团的工程项目的时候,是没少和政面上的人打交道,对这个霍市长她没怎么见过,只有耳闻,听说霍市长的父亲是建国元勋之类的大人物,要是用文/革时代的话来说,就是根红苗正。这个霍市长当到番阳这个经济特区的市长,说起来也算是不小的官了,可是要是比起他的那些兄弟姐妹来,还算是职位最小的一个了,其他的据说在中央都是不容小觑的人物。
  出身声名赫赫的世家望族,这个霍市长自然是与众不同,人自然难免了倨傲一些,相对政府的一些官员来说,相当难接触。不过政绩还是相当卓著,给市里办了很多实事,平民百姓说起霍市长来,还是愿意翘起大拇指的。
  不知道这个霍市长的儿子会不是如出一辙的倨傲。但凡豪门世家子弟,哪有不自恃背景强大,眼睛都长到头顶上。这个霍市长的儿子,更算是天之骄子一般,眼里能容下凡人就奇怪了。
  这回南靖生倒是提醒了她,不管怎么样,用尽手腕伎俩,她也要想办法和那个矜贵的霍公子攀上关系,这对她以后的人脉来说,可是一笔极珍贵的财富。更会帮助她在复仇的路上,多走一些捷径。
  哼,这个南靖生怎么着也想不到吧,他眼前的女儿,正在利用他提供的讯息,来蓄谋日后怎么算计他,报复他!
  也是因为知道那位霍家的贵公子就在她们学校,厉珈蓝本能的想到那个考试第一名的霍焰,是不是就是那个贵公子呢?
  “那个霍公子叫什么名字?”厉珈蓝想求证一下。
  “叫霍军旗吧,霍市长虽然已经调到番阳市两年多了,这个霍公子却一直跟着他的祖父,留在故乡了。前几个月才转学过来。”
  霍军旗?这名字的话,跟那个霍焰没什么关系了。她也是直觉得想到那个霍焰,这个霍又不是少见的姓氏,姓霍得人何其多也是很平常的事。
  等她开学的时候,要好好用用心了,不过像霍军旗这样天生条件独厚的人,若是她从前的容貌,或者能打动他,如今她这丑样子,能进的了他的眼,真的是痴人说梦了,估计着让那个霍军旗多看她一眼,都难。
  这样想,并不代表她没自信,在和人交际这一方面,她可是久经商场的老将,越是高难度的事情,对她来说就越有挑战欲望,不成功誓不罢休。
  而且她是借助霍军旗的人脉关系,不至于想到攀附他做一生的依靠。
  这时外出的华严凌和南心悦回来了,南靖生拿着成绩单对着华严凌晃了晃,说看吧,他的女儿就是未来的精英人物,这成绩考名牌大学绝对是小事一桩,不像某人花了他的钱,买了虚假的文凭,灌了一脑子的猪油。
  这是在借题发挥,奚落南心悦。气的南心悦“蹬蹬”的跑上楼,连晚饭都没下来吃。
  从那次厉珈蓝对华严凌进行攻心后,华严凌对厉珈蓝感情上没什么改变,依然是偏袒南心悦多一些,不过在南靖生面前,却对厉珈蓝做着极为疼爱的表面文章。南靖生夸厉珈蓝,她也顺着南靖生的杆子往上爬。对她来说,这个二女儿再和她不是一心,也终究是她的亲生女儿,要是南靖生不喜欢这个女儿了,想着将家财万贯交给外面的那个野种,对她来说,损失的是什么?可不是她眼前委屈好恶那么简单了。
  第三十八章 宴会
  寒假里,厉珈蓝几乎就享受不到半分清闲,临近年底,豪门宴自然多了起来,借着过节的气氛,热络之间的关系。
  差不多是每天都要和南靖生一家人参加宴会什么的。
  除了华严凌母女,南靖生还特别喜欢带上和宛如。衬托他今非昔比的高贵反差。
  从前出入名流场所的和宛如,现在变成南家的女佣,唯唯诺诺的受着南家人的羞辱,和其他往日故交的奚落。
  看到和宛如每天都要被那些势利眼的故交,嘲笑来,讥笑去,厉珈蓝的眼泪在心里就流成了河。
  她不明白,和宛如为什么要忍受这份屈辱,“不受嗟来之食”的古话,是她小时候,和宛如亲自讲给她听的啊,为什么那么倨傲的母亲,居然能忍受得了现在的屈辱落差,她这么隐忍,到底是为了什么?
  今非昔比,她这个做女儿的,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极尽所能的挖苦嘲笑和宛如,某次实在看不下去,借口嗔啧和宛如,将她从宴会上赶出去,结果,和宛如在外面寒天冰地里冻得感冒发烧,让厉珈蓝懊悔自己没保护好和宛如,反而更害苦了她。
  你们这些跟红顶白,趋炎附势的人,听着,总有一天,我会将今日的耻辱加倍奉还!除了这样咬牙切齿的在心里发着重誓,厉珈蓝也没能力做些别的更有用的实质行动。她还不够强大,她还羽翼未丰,这时候,只能忍辱负重,等着终有一天,她彻底强大起来,将那些势利小人,狠狠的击退。
  这一天,南家又去参加一个豪门宴会。
  厉珈蓝已经习惯了天天大宴小宴的,礼服什么的都有专门的形象设计师帮着打理,她也不用怎么上心。对于去哪里,见什么人,她也没什么好知欲,直到车子停下来,她才赫然发现,今天居然是到了她的最好的知己季伟琪的家里。
  想到能见到季伟琪,厉珈蓝的心中流淌起一股暖流,隔世为人,能见到季伟琪,真的让厉珈蓝感慨万分。
  季家,华灯初上,衣香鬓影,觥斛交错,又一副厉珈蓝见惯的奢靡景象。
  这样的豪宴中,南心悦如鱼得水,她本来生长的极为漂亮,加之现在身份跻身如豪门名媛的行列,一出现就成了那些年轻贵公子们的瞩目焦点。而南心悦在众星捧月的高崇下,也呈现了足够的傲娇气。
  “哼,骄傲什么?一只尾巴上扎了几根孔雀毛的花麻雀。”
  “就是,瞧她那副德行,忘了她自己是谁了吧。”
  厉珈蓝穿着没有南心悦那样光鲜照人,加上她现在的容貌平凡的很,容易被人忽略,所以厉珈蓝就在那些讥笑南心悦的名媛们身边,却没被发现。
  上流社会就是这样,你太低调,是装,太高调,也是装,低调了,别人蔑视,高调了,被人嫉妒。总是会有嫌恶你的人,总是找不到最平衡的位置。
  厉珈蓝对此早就见惯不怪。听着南心悦成为被唾沫淹没的人,既不同情,也不幸灾乐祸。
  她只是在人群中默默的找寻一个人,季伟琪。
  季家是主家,按说季伟琪早就该出现在宴会人群中的,不知道为什么却没看到她的身影。
  厉家和季家是世交,厉珈蓝和季伟琪从小一起长大,两个人亲密无间,小学、中学乃至高中都是同学,直到大学时候,厉珈蓝并没有像其他豪门子女那样,去国外混那顶洋帽子戴。而是选择了国内名校清华大学。而季伟琪则去了英国的牛津大学。一对闺蜜挚友这才分开。
  大学毕业后,厉珈蓝则接着深造考取了mba。季伟琪留在了英国,帮着她父亲打理在国外的分公司。
  一年前,季伟琪才回国,两个好友这才真正的相聚。而季伟琪回国的这个时间,也正是厉珈蓝刚刚认识温若儒的时间。
  找了几圈,都没看见季伟琪的身影,想来季伟琪必是不在家,要不然以她极爱热闹的脾气,是不会躲起来不见人的。
  看不到季伟琪,厉珈蓝原本欢喜的心,一下子沉寂下来。她实在再找不到什么让她开心的理由。静静的躲到角落里,慢慢的啜饮果汁。
  “哈哈,军旗,好小子,好久不见,又长结实不少。”一声熟悉中年男人声音,喊出了一个令厉珈蓝一下子精神起来的名字。
  厉珈蓝顺着声音找过去,一眼就看到了两个熟悉的人影。说话的那个是番阳市的副市长林海,另一个则是季家的男主人季伟琪的父亲季恒德。这两个人都曾经是厉珈蓝父亲厉军的好友,所以厉珈蓝看到他们,继而想到自己的父亲,忍不住眼眶微微湿润起来。
  “林伯伯,季伯伯。”那个被称呼为军旗的高大少年,背对着厉珈蓝礼貌的对着林海和季恒德称呼着。
  这个就是那个霍军旗吗?厉珈蓝暂时撇开自己的情绪,望向那个背对着她的高大少年。
  这个少年身高至少在一米八左右,华服美衣,看着挺拔的背影,应该是个气质不凡的人。本来就是世家名门之后,身为市长的贵公子,在番阳市无异于天之骄子了,如此身份气势之下,即使容貌平平,也会被特殊的身份地位衬托出几分非凡。岂不知中国有句古话,“人靠衣服马靠鞍。”,身份和地位真的是一个人最强悍的装备。
  厉珈蓝慢慢的移动身形,想着调换角度,看清这个霍公子的容貌。首先要认识其人,然后等开学之后,再想办法接近。
  就在厉珈蓝已经能看到那个霍军旗的侧脸的时候,林海忽然带着霍军旗走开了,让厉珈蓝摊摊手只能无奈。
  这时候,另一个身材中等偏瘦的女人身影,吸引了厉珈蓝的注意。在这个中年女人所到之处,尽是鄙夷和讥笑的声音。
  厉珈蓝第一眼看过去的时候,也没对这个中年女人有什么好感。烫了个过时又超土的发型,穿得极为普通,甚至可以说极为土气,此时就像是一般乡村的大婶到城里赶集似的,在宴会中四处乱逛。对人倒是极为热情,见人就问好,也不管认不认识,伸出黑黢黢的手,就想着和人握手。吓得那些名媛贵妇们,如似见到瘟神似的躲开。
  “这是谁家的佣人,这么没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