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灵液救人
  “停车,快停车。”
  要离开,林天南很不舍,回头看了看老友的故乡,见萧宇追来,欣喜不已。
  萧宇跑近后,林天南立刻道:“小宇,你想通了,要跟林爷爷去市里发展?”
  萧宇的项目很不错,但林天南却想萧宇走另外一条道路。
  他看得出来,萧宇善良,诚恳,文化程度也不低,是个很优秀的孩子。
  “林爷爷误会了。”
  这份关心,萧宇不报答的话,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我追上来,是想说,我或许有办法能治疗林爷爷的病。”
  “什么,你没开玩笑?”
  林思雨大喜过望。
  “林爷爷待我如亲孙,我能拿他老人家的性命开玩笑吗?”不知为何,萧宇跟林思雨一对话就会怂对在一起。
  “孩子,你难不成继承了你爷爷的一身医术?”
  林天南都大喜不已,急忙询问。
  “惭愧,爷爷的医术,我只懂得几成而已。”萧宇苦涩的一笑:“不过,爷爷去世前,捣鼓出了一种灵液,效果非常神奇。”
  记得刚刚得到‘炼妖壶’的时候,萧宇曾经试过灵液的效果,结果脚伤立刻愈合了。
  可见,灵液不仅对植物有神效,对人也有特效。
  或许,真能挽救林老爷子的身体。
  “太好了,萧老爷子的研制得东西,肯定能治病,你怎么不早说?”
  林思雨对萧宇的爷爷,简直是盲目的崇拜。
  萧宇说什么都相信。
  “忘了!”
  萧宇的确是没想到,直到林老子要走,才突然想起。
  “哈哈,走,去试试再说!”
  对于老友的医术,林天南也绝对相信。
  重新落座。
  萧宇未免暴露秘密,自己跑到房间里,将‘炼妖壶’中的灵液倒了出来。
  待萧宇出来,林思雨一看只有露珠般大小,又不满了:“我说萧宇,你能大方点么?这么一滴,打湿嘴皮都不够,怎么治病?”
  “你懂什么,虚不受补,不知道呀!”
  萧宇拿出一滴,已经是在割肉了:“林爷爷,来,完全喝下去,千万不要浪费了!”
  他每天,也就只能得到三滴而已!
  “好!”
  闻味道,的的确确不凡,令人心旷神怡,林天南似乎看到自己身体康复的一幕了。
  接过后,生怕浪费,直接往咽喉里倒。
  喝下后,立刻有了感觉。
  很奇妙,比吃萧宇的萝卜,感觉更美妙百倍,整个的精气神,好像瞬间通畅了。
  所有的疲倦,痛苦,都在缓缓消失。
  “爷爷,如何?”
  林思雨急忙询问,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疗效。
  “好,很好!”
  林天南说不出那种奇妙的感觉,立刻起身走动,不需要人扶,也能慢步自由活动。
  如此灵液,堪称仙丹也不为过。
  真正具备起死回生之疗效。
  “太好了,太好了,真的有效!”
  林思雨大喜,一把抓住萧宇:“萧宇,快,在给爷爷服几滴!”
  “丫头,都说了虚不受补。”
  她这要杀萧宇的血,气得萧宇两眼直翻:“你们要信得过,就先留在我家里住下,等几天看情况后,在服一滴。”
  “好,好好!”
  效果如此显著,林思雨当然信得过了:“爷爷,我们不回医院了,我立刻叫医生赶来,以防不测。”
  “你这孩子,不用叫医生,我真感觉很好。”
  林天南最近二十年,很多时间都在医院,提起医院就头疼,当然更愿意住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
  “林爷爷,来坐下,我给你号号脉。”
  医生都能随时调动,真够恐怖的,萧宇很不懂,他爷爷既然有这么牛掰的朋友,为什么不提。
  “好!”
  林天南也想看看萧宇的医术。
  良久后,萧宇停止了,缓缓道:“林爷爷,你这是肝硬化呀!情况还很严重,我也不敢保证灵液是否有效,待几天肯定没有问题,放心吧!”
  萧宇医术不是很精通,但比一般的中医强多了。
  灵液似乎在恢复林天南的生机,脉搏逐渐沉稳,有力。哪怕不能根治,也能控制情况,这是肯定的。
  “你果然的了你爷爷真传,不错!”
  林天南欣慰一笑,这下放心了:“既然这样,那咱们就在小宇家里住下,谁也不要来打扰,让老头子安心玩玩。”
  “好,你老人家说了算!”
  萧宇会医术,那就更好了,林思雨也想看看青山绿水的乡村风光。
  当然,她更想吃林远的‘水果蔬菜’。
  ·······
  安顿了林天南四人,萧宇又开始到地里忙碌去了。
  刚骑上摩托车,林思雨突然跳了上来。
  差点把车给搞翻了:“喂,我说林大小姐,你也太随便了吧!我是去地里干活,你上来干嘛!”
  “我帮你干活呀!”
  林思雨越发的觉得萧宇有趣:“走走,别墨迹,等会天黑了。你要回不来,谁给爷爷做饭呀!”
  “卧槽,你不会自己做呀!”
  搞半天,萧宇成保姆了呀!
  “抱歉,本小姐不会做!”
  林思雨出生豪门,十指不沾阳春水,还真不会做饭,更别说烧柴火了。
  倒是萧宇的厨艺还不错,味道挺好。
  对此,萧宇无话可说。
  来到地里后,萧宇用剩下的两滴灵液,开始喷洒种植‘胡萝卜’的土地。
  这样,才能一批批的不断成熟,出售,还能换换口味。
  喷洒完成,便开始用拔萝卜。
  林思雨在一旁看着,很好玩。
  但是,她怎么看,都觉得萧宇的蔬菜基地很差劲,是她见过最垃圾的蔬菜基地。
  但是,拔出来的萝卜,却相当骇人。
  其实,她没看错,她所看到的极品萝卜王,都在几天之中变化而成的。
  只是,她想象不到而已。
  一个来回,两行很快拔完。
  因为萝卜个头很大,很大部分都长出了地面,轻松一拔就出来。
  萧宇回到了原地:“我说林大小姐,你不说来帮我干活的吗?开始呗,把这些萝卜运到旁边的池子清洗,你要不干可没饭吃!”
  “哼,我来拔,你来运输!”
  林思雨没有干过农活,还真挺好奇的,立刻下地。
  刚开始,的确挺好玩。
  但是出汗之后,她就苦恼了,太累了。
  “别停,继续!”
  萧宇看得都笑了。
  不过,画面很唯美,她那一身时装,少说也要十万块上下,结果被泥巴变了颜色。
  千金大小姐干活,挺好玩。
  特别是她弯腰,所呈现出来的姿势,简直令人充血。大长腿,翘屁股,美得令人窒息,萧宇都不敢看。
  但是,忍不住呀!
  不时还是会回头偷瞄!
  “流氓!”
  对于萧宇的小动作,林思雨早就发现了,但她已经习以为常了,只是恨了萧宇一眼,继续拔萝卜。
  像她这种身材,姿色,在任何地方都备受关注,遮也遮不住。
  太阳落山。
  在林思雨的帮助下,竟然收获了近两千斤,也彻底将这大小姐累趴了,腰都直不起来了。
  “不行了,不行了!”
  “姓萧的,快,快来给我按按腰,要断了,快点!”
  收工后,林思雨趴在田埂上,疼得连连大叫,根本起不了。
  早知这么累,她打死也不这么猛,都是新奇惹的活,这下后遗症出现了。
  “呃!”
  萧宇走近,看着她那半掩,半露的小蛮腰,有些尴尬:“那个,我爷爷是传了我一些按摩的中医手法,但不太好吧!”
  “废什么话,本小姐都不在乎,你倒矜持了,偷看本小姐的时候,没见你脸红呀!”
  或许是因为祖辈的关系,林思雨刚认识萧宇,也觉得亲近。
  “好吧!”
  一句话,怂得萧宇无话可说,只得按摩了。
  一接触,立刻传递出一种电流,让萧宇整个人都一麻,好像触电了一般。
  真特么的柔软,舒服。
  难怪那些大老板,有钱就养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