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哦,对不起,我应该把鞋脱掉的。”李欢欢看着老k光脚在厨房里移动,像突然醒悟过来,单立着脚拽下雪地靴,老k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她把鞋放到门口的鞋柜上,顺便将他进门随脚踢开的鞋子一并摆上去。
  “你在害怕?”老k脱掉西装,随手扔到一旁的椅背上,又解开衬衫袖子上的纽扣,将袖子一点一点卷过胳膊肘。
  “我只是不太适应在北京被当做客人对待。”
  “鞋柜里有拖鞋,我建议你穿一双。”老k扫一眼李欢欢光脚踩着的瓷砖地。
  鞋柜里确实有拖鞋,只一双,灰色的,很大,李欢欢需要抓牢了脚尖走路,才不至于掉下来。
  李欢欢走到水池边,水池里有西红柿、黄瓜、香葱,台面上摆着食用油、鸡蛋、盐还有醋,都是刚刚从购物袋里拿出来的。
  水龙头拧到最大,老k开始清洗西红柿。
  “这一顿饭看起来要相当昂贵。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如果你能猜出那扇门的密码,后悔当然可以。”
  “我猜这里的隔音刚好也很不错。”
  “这一层没有别的住户。其余两间我都租下来了。”
  “有钱人的丧心病狂。”
  “只是不希望我的电锯声吵到邻居。”
  “我要斗胆打开冰箱看看了。”
  李欢欢边说边打开冰箱门,里头一排排的尊尼获加,最下面一层是巴黎水,再没有其他的饮料,李欢欢随手拧开一瓶巴黎水往嘴里倒,看到老k已经将番茄去皮切块,刀工颇为熟练。
  “你真的会做饭?”
  “想不到?”
  李欢欢摇摇头,老k扭头看她一眼,道:“你逃得太快了嘛。”
  “所以我们这种人,真的很辛苦,一天到晚跟自己的愚蠢赛跑。”
  老k又看她一眼。
  “今天算什么跑赢了?愚蠢还是智慧……或者说理智?”
  “感动之至。活到28岁,你是第一个觉得我会有理智的人。”
  “看来我们真的应该好好认识认识。”
  “咦……我8岁就认识你了,有钱人!这顿饭给个熟人折扣吧。“
  “有钱人会抓住一切挣钱的机会,晚餐工人费给你打八折。食材免单。”
  “有钱人要失望了,西红柿我可以生吃的,不需要工人费那么麻烦。”李欢欢伸手去抓玻璃碗里的番茄块,一面往嘴里塞,一面眼神狡黠地看着老k,老k回望着她,牵动嘴角,终究什么都没说,只是伸手拂去她嘴角的番茄汁,李欢欢受不了这种亲昵,眼里的泪冲出来,她低下头,道:“有钱人的家有没有参观禁地?”
  “这里?”老k转身又开始准备别的食材,接着道:“今天穿得这么漂亮,我不想你染上油烟味。”
  “我开始决定要给你小费了。”
  李欢欢趿拉着拖鞋走开,身上还穿着她那件羊绒大衣——她里头那件吊带小礼服实在是太单薄了,完全不适合这种旧情人见面的场合。
  呵,旧情人。
  老k的家属于典型的男人居室:冷寂的灰白黑色调,非功能性家具一件没有,零装饰品。唯一称得上温度的摆件,大概就是卧室床头那个带投影的闹钟,显示屏上的字体是冬日正午阳光的颜色。衣帽间在卧室的尽头,也是开放式,原木色高矮交错的架子,衣服折挂得井井有条,纤尘不染。卧室另一边的浴缸格外抢眼,对着窗户,毫无遮拦——老k这个暴露狂。李欢欢转一圈下来,心想:要不是老k在屋里做饭,这房子就是个样板间。
  “借一件衣服穿,这次保证还你!”
  李欢欢最后停在衣帽间,大声喊。
  老k没有回答,可能抽油烟机的声音太大了。
  衣帽间的衣服全都按照色系和材质精心搭配过的——包括饰品:手表和袖扣——成套摆放,需要的时候穿上就可以走人。李欢欢找到一件灰色的尖领套头毛衣,对着镜子比一比,领子刚好遮住吊带礼服裙的肩膀,长度及大腿,正合适!于是脱掉羊绒大衣,套上毛衣。
  李欢欢穿着毛衣走向餐厅,衣服上像还有老k的味道,她抓起领子贪婪一嗅,被老k的声音吓一跳——“不用那么嫌弃吧,那件衣服是新的,吊牌还在呢。”
  李欢欢伸手往后抓,抓了半天没抓着,老k过来抓起下摆轻轻一扯——原来吊牌钉在下摆上。
  “开饭了。”
  老k抓着她的手把她领向餐厅。
  看起来很朴素的一顿:樱桃木的餐桌上,一盘西红柿炒鸡蛋,一小碗葱油面,小葱细细地攒在碗中间。
  香味扑鼻。
  “我一个人的?”
  老k笑,点头道:“你一个人的。”
  李欢欢落座,将袖子高高撸起,像等不及要将全部食物填进肚子里。
  老k坐在她对面,双手抱胸,胸前衬衫上头的两粒扣子没扣,样子看上去慵懒又迷人,像随时准备做别的什么事情。
  李欢欢先吃了葱油面,然后去尝西红柿炒蛋。
  “韦庄!”李欢欢指指面条,然后又指指西红柿炒蛋,接着道:“苏东坡。”
  老k挑眉。
  “苏东坡么……没有人不爱苏东坡,‘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每个人心底都有这种豪情,就好像每个人都味蕾都没法拒绝酸与甜的碰撞,韦庄么……有人说他的诗更好,也有人说他是词宗,其实我只爱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就像这碗面里的这个……点睛之笔。”
  说着,李欢欢用筷子尖挑起一枚细小的葱花放入嘴里。
  老k的眉头依旧挑着。
  李欢欢放下筷子,高举双手,伏案低笑,道:“好啦好啦,我承认自己在卖弄。”
  “你不说,我以为歌词里那句‘岁月长,衣衫薄’是林多多自己的创意呢。”
  “这句改差了,显得小家子气。”
  “说说为什么要卖弄?”
  “想要给你留下个好印象?”
  “在我这里,你倒是不需要有这种顾虑。”
  “人都是会进步的,马克思说‘人类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我打赌马克思肯定没说过这句话……而且,以发展眼光来看,你现在很爱吃巧克力……饭菜不合口味?“
  李欢欢刚刚吃了五口面条,叁勺西红柿,看样子,并没有再拿筷子的打算。
  “我饱了。”
  “谢谢你维护我的自尊心。”
  “我真的饱了。”
  “我记得我们在一起吃过不止一顿饭。“
  “后来夜夜笙歌,把胃搞坏了。”
  老k望向李欢欢的脸,一瞬不瞬地看着她,似在揣摩她话里的真假。
  李欢欢习惯性往口袋里掏巧克力,可惜,她的大衣正挂在老k的衣橱里。
  老k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指节敲敲桌面,站起身,道:“时间不早了,送你回家。”
  李欢欢愣了愣,也跟着起身,看着桌上的饭菜,像才回过神,问:“我能不能把它们打包回家,当明天的早餐?”
  “不用那么麻烦。”
  一顿饭,老k做饭30分钟,李欢欢吃了大概五分钟?
  老k进到里间,替李欢欢取来大衣,李欢欢伸手去脱套头毛衣,被老k按住,道:“穿着吧,当是借你的,外头凉。”
  毛衣上又罩着大衣,倒也不显臃肿。
  李欢欢站在门口换鞋的时候,看着正将黑色羽绒服往身上套的老k,看了许久,直到他的目光也看向她,李欢欢双手插在兜里,紧紧地抓住一把巧克力,道:“你说……我们要不要尝试做一次爱?“
  “所以这就是你想要的?约我吃饭其实是为了想要跟我尝试做一次爱?”
  昏暗的灯光下,李欢欢都能看见老k眸子里凝聚的阴影。
  李欢欢全身发冷。
  “别这么大惊小怪,k哥,你在娱乐圈的日子可比我久多了。不过,我忘了你已经不是小鲜肉了,他们真的勾勾手指头就能过来……”
  李欢欢几乎是跑向电梯,全然不顾身后老k有没有跟过来,电梯来时,她拼命想按一层的按钮,却发现找不到那个1,老k轻轻地提醒她,道:“我们要去b3.”
  李欢欢沉默地按了按钮,然后剥开一颗巧克力塞进嘴里,之后便沉进自己的巧克力世界,味蕾里的甜,包裹着她。
  等走到老k的车子跟前时,李欢欢已平复许多。
  “我以为你会跟从前一样,坚持要自己回家。”
  “我已经不再靠拒绝彰显个性和与众不同了。”李欢欢看着窗外黑沉沉的夜,说。
  老k看她一眼,李欢欢一直盯着窗外。
  车子开上叁环,老k打破沉默,问:“送你去哪儿?”
  李欢欢这厮才想起我们这帮人还在我家眼巴巴地等着她庆功,她跟做梦似的醒过来,看看周围,问:“哦,现在是哪里?叁环?怎么会上了叁环?哦,叁环也行!我想想陈小舟的家……上京顺路……”
  我们这帮sb一直坐在电视机跟前,直到颁奖结束,还在念叨刚刚镜头扫过观众席怎么就没见了李欢欢?她的座位怎么就空了?给她打电话,那电话就像个孤儿一样,没人理睬。
  其实还有一个人的位置也空了,他们没注意。
  他们当然不会注意了。
  我才是那个知道秘密的人。
  我猜某个地方可能正在发生某种淫乱的事情。
  还有什么比再续前缘更火辣的场面吗?
  可我又不能说。
  为了守住这个秘密,我不停地给自己灌酒,然后接到了李欢欢的电话,问我——“你家从京顺路哪个出口出来着?”
  她语气一本正经地不像话,我心底咯噔一下,酒醒了一半,告诉了她路线图,然后找了个借口,跟我家院子外头等着。
  大概过了20分钟,小区入口驶进来一辆车,进小区车子便把车灯熄了,悄无声息地朝我家的方向驶过来。我猜肯定是李欢欢——虽然不是她那辆minicooper,车子缓缓靠向路边,高大的车身在道路两旁昏暗的地灯的映照下,就像一艘在海面上稳健航行的大船。
  车子停在我家门口。
  我躲在暗影里。
  大活人老k从车上跳下来,真的是他!发型跟刚刚电视里一模一样。李欢欢没有撒谎。
  老k看一看四周,大概被我家客厅吵闹的声音惊到了,然后绕到另一侧的车门,把门打开,李欢欢晃着她那两个羊角辫出现了,脸上的表情……怎么说呢……有点像小时候数学单元测验,她考了66分……那样落寞。
  反正跟我心目中老情人相见的火辣场面相去甚远。
  我不是喝酒了么?
  我从阴影里跳出来,站在院门外,唬了他二人一跳。
  “陈小舟,你躲这儿干嘛?你喝酒了?”
  “k先生!真的是你哦!你们现在不应该是干柴烈火吗?你怎么把欢子给送回来了?我们这儿一点儿都不欢迎她!真的!要不,你还把她带走吧……我知道你们久别重逢……”
  李欢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剥了颗巧克力塞进我嘴里,顺便捂住了我的嘴巴,道:“陈小舟打小数学考满分把脑子考坏了,你别听她胡说八道。”
  我想辩解,可李欢欢的力道直奔着勒死我去的,我完全出不了声,只能干瞪眼,老k抿着嘴唇一笑,完全不是电视里的腔调,我承认当时的自己都有点春心动摇了,“好好考虑一下。”这话是冲李欢欢说的,说完,他冲我们摆摆手,开着车子扬长而去。
  我伸长脖子想要看清楚车牌号,李欢欢直接把我拖回了屋里。
  那晚我们一直喝酒喝到天亮,最后谁都没走,楼上、楼下,各人找了个自己觉得舒服的地方,躺下或者趴着,就再也没起来过。
  睡到大概下午,我忘了看时间,反正醒来的时候,头疼地跟棒槌敲似的,我起来找水喝,刚进厨房,看到李欢欢穿着我的新睡衣,抱着厨房的暖气管,手里端着杯咖啡,在思考人生。
  “你晚上不会在这儿睡的吧?”
  我明明记得她跟花儿抢了二楼客房。
  “客厅里太臭了,我实在熏得受不了了。”
  张远他们全在客厅里打呼噜。
  “你要是昨晚没有拦着我,说不定现在在老k家的客厅里醒来,也没那么臭。”
  “哎!你今儿可没酒遮脸了。说话给我当心点!”
  她有事瞒着我。
  李欢欢这人,一旦开始威胁人,就说明她心里有鬼。
  “要不……咱俩搁院子里晒会儿太阳?”
  于是我俩一人套了件陆一行的厚大羽绒服,又搁李欢欢大衣兜里掏了一把巧克力,抱着保温壶,坐在我家冷风嗖嗖的前院,开始聊天。
  不聊不知道,等李欢欢讲到老k的那个惊天提议,我后悔怀里抱出来的是保温壶,而不是威士忌。
  原来昨晚,李欢欢给我打完电话后,她跟老k的本次会面,才算是到了高……潮。
  西红柿炒鸡蛋、葱油面、巧克力什么的,都不过是个前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