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77侠
  小说桥段:
  无名盗的兵器。
  似剑非剑。剑身细长,一尺九,韧性极佳。剑脊一指厚,越来越细。尖端为方形,更像铲子,凿子。
  可破甲。
  此为刺剑。
  专断大筋,削韧带。
  中者外伤细小,出血极少。
  第一次出现。南疆十九寨,破县城掳掠。归途林中遇袭。
  全部三百九十一人。
  四肢筋断,眼瞎。
  无一人死。
  第二次。
  岭南边界。
  南粤国进犯。
  围城一月有余,四野村落尽毁。
  两万蛮兵。
  于归途遇袭,或山崩,或土馅,或火灾。在各种陷阱死伤过半后。其国主五肢被废,耳舌鼻被剜。只是未死。
  第三次。
  两年前,都城。
  人贩组织谭云寺。
  七百余僧兵,主持,帮佣尽没。
  同样五肢残废。三官被剜。
  迫于信徒压力,衙门广发海捕文书。曰“无名盗”。
  然,至今未果。
  其人踪迹,天南海北。
  一身黑衣黑面,不知是男是女。
  因为每次出手,都会搜刮所有财物,一文不落。故,怀疑并非一人所为。
  但是每次目击者,坚持“只有一人出现”。
  民间不知其名,故称其为“无名大侠”。